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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区块链技术智能合约将成为金融科技创新重点关注对象.智能合约存在法律合同属性争议较大、区块链技术自身的局限性导致智能合约反智化、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导致智能合约无法适应金融市场的集中监管模式、智能合约漏洞与立法缺失问题并存等问题,可在金融领域引入“决策十字阵”,在传统与未来的横向平衡和平台自治与国家管制的纵向交融中,列出“负面清单”,采用“沙箱监管”模式.  相似文献   

2.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施行,我国对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制也进入了一个新纪元,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专章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就可见我国立法对医疗损害之重视。但其中关于医疗损害的相关规定还是过于宽范、宏观与抽象,无法有效规制我国目前在医疗领域存在的防御性医疗行为。且目前针对防御性医疗所进行的调查较少,文章通过对社会调查以及专家访谈所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梳理,运用数据分析得出解决防御性医疗行为之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3.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条第1句创造性地规定了第三人责任类型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在法律适用时,要结合《民法典》第500条,并准用《民法典》第509条,承认第三人也应当负有合同前的保护义务。第三人责任的成立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第三人原则上承担信赖利益损害赔偿责任;在第三人欺诈的情况下,还可能承担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在刑事追缴、退赔之外也可能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条第2句的但书规则,排除了非真正的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以及侵权责任属性的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但在体系上仍保持一定的再发展的可能性,第5条第1句规定的第三欺诈人、胁迫人责任可以类推适用到“引发信赖、影响缔约”的第三人责任类型。  相似文献   

4.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法编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制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未能有效规制格式条款,以平衡合同自由和合同正义.此外,对格式条款的规制是现代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难题.以2019年的一起关于格式条款是否合理,是否有效的迪士尼乐园案件,引出关于规制格式条款必要性的探讨.而且,我国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然存在难以有效规制"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的问题.因此,借鉴德国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立法模式和具体制度规则的经验,能够完善格式条款的规制路径.一是引入德国的关于格式条款的灰名单和黑名单制度,二是运用行政权力针对特定行业的格式条款建立备案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5.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规定的共同担保人之间享有追偿权的三种情形不仅彰显了意思自治原则,而且符合《民法典》连带责任的法理,更是回应了担保人的现实关切,殊值赞同.承担了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即使存在过错,也可向债务人追偿,而且主债权债务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也应涵盖在追偿范围之内.当债权人仅起诉一般保证人时,《<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的处理方式与《民诉法解释》和《民间借贷规定》的规定不同,在现阶段宜采取参照各自适用范围予以解决的方式.定金应被《<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1条前段中的"等"字所涵盖,因《民法典》侧重承担违约责任的功能并将其规定在合同编违约责任部分,故而《担保制度解释》未予体现.  相似文献   

6.
合同履行制度处于整个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位置。相较于其他各国民法典,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履行规则的立法安排具有自身特点:“履行”的指向为“合同”而非“债之关系”,根据合同关系的发展过程规定“履行”,“不履行”被作为违约形态纳入“违约责任”一章。《民法典》合同编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履行”作出优化法定补充规则、衔接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完善情势变更制度等实质性修改以及若干形式上的修订,同时增补了“绿色”原则、债的履行规则以及“涉他合同关系”之规范。《民法典》合同编对政府指导价格及政府定价的执行、不安抗辩权的构成、债权人原因所致债务人履行困难等规则的保留值得肯定,但“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之规定则无必要。《民法典》合同履行规则的缺憾包括合同履行原则不合理、债的履行规则不完备、“涉他关系”之规范不适当等。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法典》合同编是在原有《合同法》和司法解释基础之上进行的重新整合和编纂,具有较强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合同编通过制度创新和立法规范的进一步完善,使得《民法典》在经济交易生活中发挥最基本的调控功能.实现了理论继承与时代发展相契合,合同意思自治与国家适度干预相统一,平等保护与向弱势群体适度倾斜相互共存的局面.  相似文献   

8.
农地“三权分置”中的“放活土地经营权”,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土地经营权在“熟人社会”以及在“中介交易平台”上进行流转。虽然“中介交易平台”流转模式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其在信任基础、交易方式以及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而利用区块链技术能够实现土地经营权市场化流转从1.0版本到2.0版本的提升。区块链技术在土地经营权市场化流转中的契合性以及“区块链+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型的构建表明,区块链技术与土地经营权流转具有妥适性。实现农村土地资产数字化、依托技术构建信任基础以及利用智能合约提高流转效率,是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础条件;激励机制的内在嵌套、“多中心化”下的监管以及智能合约的漏洞填补,则是实现区块链技术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现实兼容的实践考量。  相似文献   

9.
夫妻忠实协议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由于现有法律规定的缺失,对夫妻忠实协议的法律效力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尤其财产型夫妻忠实协议更为复杂。《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婚姻家庭编》对于离婚损害赔偿部分,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的兜底条款,但其规定仍然不具有操作性,仍可能有大量财产型夫妻忠实协议争议。因此,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夫妻忠实协议的效力进行规范,有区别有条件地确认其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0.
格式合同的立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当今社会最为普遍的一种交易形式,格式合同堪称为利弊并存的“双刃剑”。一方面,格式合同因具有满足经济生活的明显优势而被市场主体广泛采用;另一方面,在合同实践中,使用人以不公平条款损害相对人利益的现象比较严重,因此,需加强对格式合同的规制,以维护合同正义。而立法规制是行政规制和司法规制的前提和依据,在格式合同的规制体系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在我国,尽管《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规定有格式合同的内容,但这些规定比较粗疏、笼统,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有待于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长,而养老数据的隐私保护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传统的数据保护方法存在着诸如数据泄露、数据篡改等风险。针对这一问题,文章提出了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健康养老数据隐私保护方法。方法采用基于以太坊私有区块链的体系架构,通过全同态加密智能合约对健康数据进行加密操作,以此实现健康养老数据隐私保护。系统测试结果表明该方法在数据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存储方面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2.
智能合约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形成的新型网络交易方式,在给人类社会交往活动创造了快捷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现实的及潜在的犯罪风险。现有研究成果主要立足于现实社会,将智能合约视为犯罪工具,但这种理解难以全面、准确地指导对网络社会智能合约交易方式的风险认识并提出合理规制策略。因此,有必要从“双层社会”角度,全面深入剖析智能合约交易方式及相关行为。“双层社会”视域注重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相区别的认知,可以更科学地理解智能合约的运行条件,以此为基础分析智能合约的犯罪风险,探索构建合理的智能合约编译规则、“弱中心化”交易体系和虚拟货币治理模式,不断完善智能合约犯罪风险的治理路径,实现网络社会的有序运行。  相似文献   

13.
《民法典》中的法定解除权基于不同法定事由产生,但在法教义学上有统一的基础。一是它们均导致基于不同角度判断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二是法定解除权使当事人摆脱合同义务,重获行动自由,且通常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中的法定解除权规范蕴含了效率、公平、诚实信用等不同理念,分则中的解除权规范多为通则规范的具体化,但也包含对当事人之间的人合性、法益权衡等的考量。法定解除权的终极正当性依据需要从当事人的合意中寻求,法定解除权与契约自由并非扞格不入,但前提是立法者对当事人美德的想象。与《合同法》相比,《民法典》强化了合同解除在终结合同僵局、建构当事人新法律关系方面的功能。但解释论还需澄清法定解除权的一般要件、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中解除权的衔接、固定期限继续性合同履行中的僵局等问题。  相似文献   

14.
绿色原则的含义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物尽其用,达到效率状态,也是绿色原则的内在要求.绿色原则在合同纠纷中有广阔的运用空间,但目前司法实践对绿色原则的运用还存在违背法律原则适用规律、裁判尺度不一、说理不充分等问题.《民法典》合同编绿色条款规定的义务相比传统合同义务有其独特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探索构建绿色裁判规则,从审查合同效力、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判断合同是否解除及处理合同终止的后果等方面,将绿色原则贯穿案件始终加以考量.公益诉讼制度的引入亦有助于绿色原则的贯彻.  相似文献   

15.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第828条第4项规定,"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是无效婚姻,该项规定存在表述方式突兀、涵义不明确等问题。以特定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行为实质是违反了婚姻的成立要件,规定其为无效婚姻不符合法理,也不利于保护被侵害民事主体的利益。结婚登记瑕疵对婚姻关系的影响,应从行为是否违反了婚姻的成立要件或生效要件进行判断。涉及婚姻成立与效力的实体问题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相似文献   

16.
从某种意义上讲,涉外格式合同法律选择条款扭曲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其正当性是值得商榷的。虽然各国立法专门针对此种法律选择条款的规定较为零散和不系统,但为了保护合同弱者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以保护弱者的冲突法方法和规则对此种特殊的法律选择条款进行了规制。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涉外格式合同法律选择条款的规制均没有进行规定。我国未来的立法可以借鉴和采用《罗马公约》的“优先法”方法,美国通过赋予法官导向性自由裁量权从而追求具体案件“实质正义”的做法也可以给我国司法实践一定的启示。  相似文献   

17.
我国对人格权的确认和保护,主要由《民法通则》予以规定。然而,与发达国家的人格权保护体系比较,我国人格权保护的范围还显狭窄。在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应将其独立成编,使民法典体系更为科学、合理,这有利于改变传统民事领域种“重物轻人”的局面,也符合人格权自身的发展和我国的现实国情。  相似文献   

18.
《时间效力规定》第12条赋予《民法典》“保理合同”章溯及力并不妥当,对该问题须做全面检视。溯及适用层面《民法典》“保理合同”章不限于其自身,尚涵括《民法典》第545至550条,溯及适用类型包括改变溯及与空白溯及两类。就改变溯及而言,其正当性检验体系是有利溯及体系。基于对《时间效力规定》第2条但书之解释,结合“保理合同”章的自身特点,有利溯及标准重塑为:实现“帕累托改进”、更有利于维护金融秩序、更有利于鼓励融资,据此可构建有利溯及检验体系。就空白溯及而言,其正当性检验可直接适用有利溯及检验体系,但当出现“私益与公益发生冲突”之情形,需借助比例原则进行权衡时,应倾向于选择较为宽松的审查基准。经逐条检验,《民法典》第762条、第763条的溯及适用不具备正当性;《时间效力规定》第12条存在隐藏漏洞,应当采取目的论的限缩对该漏洞加以填补。  相似文献   

19.
埃及民法典     
徐国栋在该书《〈埃及民法典〉绪言》中介绍说:“1948年《埃及民法典》包括一个序编和两正编。序编的第一章涉及法律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冲突,异想天开地把关于国际私法的规则容纳其中。第二章是关于民事主体的,规定了自然人和法人。这是埃及模式的特点,它不像其他伊斯兰国家的民法把人格和身份关系都划入一个独立的个人身份法典,而只把身份关系划入,保留人格关系于民法典中。  相似文献   

20.
为了克服1995年颁布的《越南民法典》的不足,2005年颁布的《越南民法典》不仅保护交易和其它各种民事关系中所有人的权利而且还保护善意的第三人的利益。同时,俄罗斯联邦的《民事法》及法国《民法典》也有相关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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