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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各级人大如何依法监督使用政府性债务,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笔者认为,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预算法、监督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投资条例》为法律依据,坚持以中共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为政策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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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2020,(7)
正如何走出"年年审计年年犯"的困境?如何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推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落实落地?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人大监督支招、树威。《意见》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整改情况报告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深度,增强监督效果,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的工作。具备条件,可以推动专题询问常态化"。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提高审计整改监督实效上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如建立审议意见交办制度,把审计发现的问题向政府及有关单位进行交办;推行满意度测评制度,对相关责任部门的整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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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课题组发布国家资产负债表编制与风险进行评估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加总的债务接近28万亿,占当年GDP的53%,其中地方政府债务19.94万亿(2013年12月25日人民网)。该报告的发布再次把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推入大众视野,引发人们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总体担忧。从权力监督制约角度看,地方政府债务"黑洞"的形成,凸现了人大监督的缺位,显示了人大财政监督制度的不足。审查和监督财政预决算,是人大发挥监督职权的应有之义。政府债务目前虽未列入财政预决算范围,但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要求,各级人大应主动介入政府债务监督,真正做到"政府怎么花钱要对人民有个交代,要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让百姓看得明明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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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审查和批准预算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是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2018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迈出党中央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的重要一步。《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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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大如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本期策划立足于地方人大工作实践,探讨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作为空间和路径选择。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有益探索人民政坛: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财政部提交审议的预算报告,在反映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之外,首次编报了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被认为全国人大初步形成全口径预算决算体系框架和审查监督机制的重要标志。我省各级人大这些年来在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方面的步子迈得如何?张凌云:多年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就预算审查监督作了实践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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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要求,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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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地方性预算监督应当明确全口径范围、加强地方债务监管、保障预算监督程序以及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现人大预算监督的有效性。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对预算监督提出新的要求。如何进行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将中央有关改革举措、成功经验落实到地方需要进一步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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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这次中央全会的新提法,既是对国有资产监督审查的新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具体举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二十七条提出要"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这就把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的职能与人大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同等并列了。这个要求意义重大。人们对于人大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比较熟悉,但是对于人大监督审查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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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意义
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基本职能是:依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审查批准本级预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监督政府预算的执行。做好地方人大的预算审查与监督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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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白云华等代表提出《关于编制让人大代表看得懂的(预)决算报告的建议》。该建议的提出,是我省实施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来,人大代表对地方政府预算编制工作提出的最具体的建设性意见,不仅对于人大代表做好审查监督工作,而且对做好财政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财政监督,管好纳税人的“钱袋子”,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现实的需要,更是人民的期望。本文从人大审查预算的制度价值、审查监督的基本目标、地方财政预算编制改革面临的挑战、推进地方财政预算编制改革的基本设想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求从更为宽阔的视野中探求我省地方政府预算改革的路径与方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