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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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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执行和解既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处分实体权利的一种诉讼权利,也是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一种结案方式,在执行中因其具有便于履行、有利于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冲突、节约执行成本等良好功能而为世界多数国家的执行立法所青睐.我国法律中的执行和解缺乏制度的特点,存在着种种弊端,尤其是和解协议的履行在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使执行和解应有的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我们应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完善执行立法,使执行和解在我国执行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张伟 《人民论坛》2014,(7):42-44
执行和解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提升司法效益,有利于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利于当事人之间遭受破坏的关系得到修复。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我国执行和解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包括:执行和解的效力问题不明确,执行和解的审查程序不规范,对当事人恢复申请执行原生效裁判文书的期限不合理,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文章提出了健全我国执行和解制度的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3.
执行和解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执行和解作为当事人意思自治在执行程序中的运用,由于立法的纲要性,导致了理论上的良好意愿和实践中混乱、对权利人显失公平的不平衡局面,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赋予执行和解协议以执行力,而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经过司法审查确认其效力为执行和解的效力提供了新的途径。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未区分二审期间,上诉人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而撤诉,义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与不完全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的情况,存在一定的缺陷。立法应明确民事执行中和解协议的效力,并详细规定当事人对和解协议反悔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撤诉型和解受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规制,但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其履行依赖于当事人的自觉。目前,当事人主要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侵害债权等实体法事由提起新诉,要求撤销和解协议或确认和解协议无效,但若当事人根据一审判决进行和解而事后有证据证明一审判决有误之时,当事人提起新诉要求撤销和解协议可能面临不予受理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借鉴德国和日本的多元化救济模式,赋予当事人根据瑕疵的不同选择不同程序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执行和解行为的性质应界定为间接清偿,以此区分作为新债的执行和解协议与作为旧债的原执行依据,从而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对于涉及担保的执行和解,首先应分析其是否符合执行担保的构成要件,然后再作相应的选择。  相似文献   

7.
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裁定再审后,出现当事人申请撤回申诉、达成和解协议、主体发生变化、拒不出庭应诉等情形,该怎么办?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审理  相似文献   

8.
2012年新刑诉法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和解制度是一种新型的利益争端解决方式,通过自愿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标志着刑罚权由国家独占向非国家化的过渡,使传统刑事司法模式下被害人与加害人紧张的敌对状态得到缓解,有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以及社会关系的恢复。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公诉案件和解的适用范围、程序和方式、和解协议的效力等问题做出了规定,但很多具体制度和细节还有待完善。对当事人和解制度的概念、适用范围、程序启动、法律效力以及检察机关在当事人和解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执行和解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提升司法效益,有利于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利于当事人之间遭受破坏的关系得到修复。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我国执行和解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包括:执行和解的效力问题不明确,执行和解的审查程序不规范,对当事人恢复申请执行原生效裁判文书的期限不合理,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文章提出了健全我国执行和解制度的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10.
<正>法院提出以和解方式解决行政诉讼案件有法律依据,且符合我国的传统文化观。笔者认为,法院可以采用和解方式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该条规定,赋予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和解等方式协调处理行政诉讼案件。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人为本,把民商案件的调解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提高执行和解率,随着执行和解工作的深入推进,辖区内的执行难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2.
冯浩 《求索》2010,(6):144-146
建立和健全诉讼和解制度,可以满足当前转型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纠纷多元化解决的需要,它是推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落实当事人处分权的具体体现。现阶段,诉讼和解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制度设计的缺失,以及法院调解制度的复兴与扩张对其产生的巨大冲击。完善诉讼和解制度的具体措施包括明确法官在诉讼和解中的地位、确认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规定诉讼和解的瑕疵救济程序以及明确诉讼和解的费用负担。  相似文献   

13.
刘寿明  李琳 《台声》2006,(8):59-59
一、概念在大陆办理台湾法院民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是指民事纠纷经台湾地区法院判决生效后,由于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被执行财产在大陆,需要大陆人民法院认可并协助执行,有关当事人将台湾的法院判决向有管辖权的大陆法院申请认可,经认可后,需要执行的请求大陆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在大陆被执行的当事人或财产,不仅仅涉及大陆居民,不管是大陆居民还是台湾居民或者是外国人,都可以申请认可和执行,也就是说,被执行人不管是大陆居民、台湾居民、港澳居民还是外国人,只要其在大陆有住所或经常居住;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大陆,不管该财产是大陆居…  相似文献   

14.
卢琳 《公安研究》2014,(2):52-59
刑事和解制度是应构建法治国家、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而产生的,为社会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多元化思维。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在公安侦查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合法性,并对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和解程序、和解效力等内容作了专章的规定。刑事和解制度对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节约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权益等方面意义重大。但当前该制度仍面临范围过窄、协议效力不明确、缺乏刚性条款和可操作性程序等问题。应以侦查阶段的刑事和解程序为视角,分析立法现状及执法困惑,端正公安机关执法理念,厘清相关法律概念,明晰和解协议法律效力,探索有效规范执法和完善和解程序,推动法治国家、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5.
执行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如何解决执行难?既需要在思想上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又必须在措施上做到循序渐进,以造就被执行人一日不履行义务,就如有芒在背、有梗在喉的感觉,形成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局面,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6.
单逸 《半月谈》2004,(20):59-59
胡某向我借了4万元钱用于创业,后一直不还。我起诉后法院判决胡某归还我本金,利息,诉讼费共计4.7万元,判决生效后,胡某仍不还钱。我只好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胡某与我达成和解协议:我放弃法院判决给我的利息5000元,胡某分4次归还借款  相似文献   

17.
《新加坡调解公约》首次以国际公约的形式赋予经调解达成的国际商事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国际商事和解协议”)以法律强制力,为国际经贸往来提供新的安全保障。促进该公约在我国的落地,是我国构建以诉讼、仲裁和调解为主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关键所在。我国商事调解法尽管缺失,但可先在司法领域建立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执行机制。我国现有的国内调解协议机制与《新加坡调解公约》存在不协调之处。建立与《新加坡调解公约》相匹配的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执行机制乃当务之急。我国需在《民事诉讼法》第四编中增加“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执行”的规定,并在司法领域制定配套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8.
刑事和解作为解决纠纷的新机制,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各阶段。公安机关自身的地位和职能,决定了其在侦查阶段运用刑事和解具有更大的优势。公安机关在运用刑事和解时必须注意其法律角色的定位,严格遵守刑事和解的当事人主义原则,案件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充分标准。  相似文献   

19.
刑事和解是一项以当事人为中心,允许当事人在法律的严格规范下自我救济的刑事司法制度。刑事和解扭转了被害人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有名无实的尴尬局面,为化解纠纷提供了更为有效的解决途径,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刑事和解的基本制度,但相关配套措施仍待完善。  相似文献   

20.
<正>虽然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但"和解"不同于"调解"。笔者认为,只要把握好"度",法院主动提出和解行政争议未尝不可。"和解"不同于"调解"。"和解"是指诉讼当事人之间为处理和结束诉讼而达成的解决争议问题的妥协或协议;也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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