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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拟结合审判实践、列我国调解制度中法官这一诉讼主体的功能略陈管见..一、现行调解制度中法官的功能定位所谓法官在调解中的功能,是指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应当起到的功用和效能。它具有内在性、应然性的特点,是改革、完善调解制度所必须考虑的问题。法官在调解中的功能,大体可归纳如下:  相似文献   

2.
办理同样或类似的案件 ,采取同样或者类似的调解方案或判决方式 ,有的法官能够很顺利地结案 ,令当事人心服口服 ;有的法官任凭你费尽心思口舌 ,当事人却不愿接受 ,以致不停上诉、申诉甚至缠诉、滥讼。造成如此迥异的后果 ,除却当事人的理解、认识水平存有差异外 ,法官的人格魅力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在其中往往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法官能否在人格上赢得当事人的信任 ,使当事人产生钦佩之情并心悦诚服地接受法官的调解或判决 ,这种现象即称之为法官的人格效应。  一、法官的人格法官的人格是他在性格、气质、能力等方面形成的综合特征…  相似文献   

3.
钟蔚莉 《法庭内外》2006,(12):50-52
全国优秀法官、2005年“中国法官十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民二庭法官钟蔚莉独立办案以来,所审理的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0%以上。她有过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调解案件就像盖一所房子,一颗为当事人着想的心是地基,没有基础的调解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法律法规是房子的主框架,没有法律的支撑,调解必然经不起时间的检验;良好的沟通技巧、丰富的社会阅历就是房子的砖瓦水泥,具备了这些材料才会建成一所美观圆满的房子。她坚信:只要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就一定能够找到最合适的解决办法。根据多年的审判经验,钟蔚莉尝试过第三方参与调解、双方律师和解等方法,总结出了一整套面对面调解的工作经验,为朝阳区法院首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相似文献   

4.
法院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谈到法院调解,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就是法官。法官在调解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同时由于司法环境的变化和调解制度自身的缺陷,法官在调解中也带来了不少负面的效应,本文在此试就民事诉讼调解中的法官角色做简要的分析和论述。  相似文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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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通微信平台助力调解2014年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微信调解平台正式启用,有调解意愿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将可在该院法官主持下通过微信方式进行在线调解。微信调解平台实际上是劳动争议案件承办法官建立的专门微信账号。诉讼中,法官邀请双方当事人加入聊天群。在聊天群中,法官主要就调解方案等问题与双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共识后,法官将草拟的调解协议发至平台,由双方确认或提出修改建议。双方对调解协议共同确认后,法官通过平台通知双方到法院接受询问,签署谈话笔录、调解协议,并领取调解书、交接案款。  相似文献   

6.
加强民事调解对于及时平复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是:调解率发展不平衡,呈现局部上升、整体下降的现象;尝试了庭前调解、民事简易法庭、积极指导人民调解、适当扩大调解主体、向当事人发放《调解程序告知书》、充分行使法官释明权等改革措施,取得了一些局部效果,但总体上仍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对此,笔者认为,当前民事调解工作面临的困境在于:“事清责明”的调解原则限制了调解功能的发挥;不断激化的社会矛盾使调解难度加大;当事人主观上对调解的排斥使调解空间变小;法官队伍的素质和结构导致法院调解能力不足;对法官中立地位的过分强调,降低了调解的灵活性和效果。针对上述制约民事调解工作的原因,笔者建议:通过坚持调解自愿原则和设计符合当事人需要的调解程序,确立调解的当事人主义定位;强化、提高法官的调解意识和调解技巧;建立合理考核标准,提高法官的调解积极性;借鉴国外调解制度经验,充分利用现有司法和社会资源;加强对诉讼调解中法律操作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7.
民事司法程序具有多元化的目的,如保护民事权利、维护法律秩序、解决民事纠纷和保障正当程序等。我国的民事司法实践能够在多大程度实现上述目的,可以通过实证评估的方法进行测量。中国司法文明指数项目的调研数据,反映了我国民事诉讼在及时受理起诉、符合程序公正、自愿和合法调解、有效执行裁判、提供有效诉讼救济等方面的情况。其中,对调解自愿性、程序公正性的违反,是制约我国民事司法文明的两个突出因素。进一步的数据挖掘显示,这两个因素明显地降低了社会对法官形象的评价;法官强制调解与法官所感受到的压力源存在关联性。民事裁判受到不正当干预的现象,降低了对民事司法程序公正性的评价。  相似文献   

8.
陈丹 《法制与社会》2012,(13):97-98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市场主体之间的交往也更加频繁,经济纠纷案件也大量增多。而追求效益最大化,成本低廉化的经济纠纷双方,往往注重各自双方的利益,选择成本低廉效率高效的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为了使法官调解制度更加适应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何给予法官在诉讼调解中的正确定位,是法院调解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基础。本文试通过分析法官调解的作用,找出法官调解存在的问题,探寻经济纠纷调解中法官的角色定位,以帮助构建科学合理的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9.
近日,两个当事人脸红脖子粗地边吵边走进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驻交警调解室,要求法官对他们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进行调解。驻交警调解室的法官立即热情接待了他们,一杯茶水降下了双方的火气后,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  相似文献   

10.
论法院调解制度改革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翁晓斌 《现代法学》2000,22(5):66-70
本文认为 ,调解的改革应当是废除调、审合一的体制 ,建立调解和审判适当分离的体制 ,即调解由准备法官在审前准备程序中进行 ,主持调解的法官不能参加对调解无效案件的审判。  相似文献   

11.
本文是一篇阐述调解工作经验的案例分析文章,系根据曾荣膺2005中国法官十杰、2007中国十大法治人物等殊荣的袁月全法官的口述整理而成。本案合议庭和承办法官在处理一则以孩子抚养权为争议焦点的离婚案件时,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创新设计了抚养权与抚养义务分别行使的调解方案,并且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准确把握调解规律,合理应用调解技巧,最终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本案的妥善处理展示了合议庭及承办法官高尚的为民情怀与高超的调解艺术。  相似文献   

12.
为了做到依法、科学调解案件,伊金霍洛旗法院民三庭组织法官学习调解技术。此次学习的调解技术来自图书、报刊、网络以及优秀法官的经验总结。比较全面。该庭张法官学习后说:“通过学习,我掌握了更多调解技术,  相似文献   

13.
路哲 《法制与社会》2013,(29):110-111
法官作为司法审判人员参与法院调解,在我国法院‘‘调审合一”模式下存在角色定位和工作性质的冲突。本文从法官职能发挥角度考察我国法院调解的运行现状、法官角色冲突的成因,提出了相应的问题解决方案,以促进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调解是中国社会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近十几年来,法院调解在中国重新得到重视,在案件解决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经常运用预判术、隔离摸底术、“借力术”等调解技术。法官在其法律观、司法观、当事人观等观念支配下形成了独特的调解观。  相似文献   

15.
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的数量和调解率,已成为基层法院实践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和任务。法院通过调解结案,对内降低了判决率、上诉率和发回改判率,对外减少了当事人累讼,申诉、信访等现象也得到有效控制,有力地保证了社会和谐氛围的形成。民事调解的“瓶颈”人民法院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已经形成一个共识,诉讼费用的承担在民事案件处理中已成为阻碍调解成功率的“瓶颈”。致使许多民事案件,法官虽投入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努力促成了主要权利义务通过调解协议来确定,但仅仅因为诉讼费用的承担达不成一致意见,致使调解成果“泡汤”,法官…  相似文献   

16.
龙柯宇 《法治研究》2013,76(4):85-98
德国调解立法所呈现出来的迂回或者出路,带有明显的韦伯话语中的"祛魅"色彩,它科学地把握了调解的逻辑架构,较好地回应了司法实践的客观要求。新调解法对调解员、调解程序和解法官等以精细化的法律规定,使调解的内涵更加丰富和更加符码化,其运作也日趋规范化,并为市民社会所接纳和包容。在我国和谐司法建设中,应该以德国的新调解法为学习范本,还原调解真实的合理性面相,在功能目标定位上,凸显出回应型法中的协商和调整精神底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其德性回归;也应该适时推广和完善法院外调解机制,为专业人员实施调解拓展空间,完善相关调解程序,以此提高调解效率;还应借鉴德国的和解法官模式,有效地实现诉调对接。  相似文献   

17.
调解,作为迈向和谐社会法官理念,中国法官一直在不断探索着。先是强化调解,将法律规定的调解原则作为法律的必经程序贯穿于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但由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调解遇到了  相似文献   

18.
为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提升全省法院调解工作整体水平,在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省法院组织开展了全省法院优秀调解案例评选活动。从本期开始,本刊将刊载部分优秀调解案例,供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学习借鉴。  相似文献   

19.
调解制度要在理论和实务中加强完善,应在民事诉讼中发挥调解应有的作用,使调解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如在法院调解中,凡起诉到法院的案件都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移送相关审判庭审判。先行调解的程序可在立案庭立案后,由调解人员或法官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所规  相似文献   

20.
从过程分析的进路解读法院调解的困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10月21日,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和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共同举办了一个小型研讨会,对现代社会法院调解制度及其完善,展开了学者和法官之间的对话和交流。本次研讨会中对调解原则除了自愿、合法之外,是否还需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以及是否增加其他诸如“对席原则”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对于法院调解的主体、影响法院调解的因素、法官在调解中的角色以及经验等,大家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本刊编辑部以这次研讨会讨论的论题为核心,组织了本期特别策划。本期特别策划本着推陈出新的原则,以民事审判调解为主,兼顾了刑事和行政审判有关调解的问题,所选择文章的作者既有多年从事审判工作的资深法官,他们往往对调解制度怀有深厚的感情,同时能够加上理性的利弊分析,也有新锐派的“学院派”法官,他们对于西方的法治理念有着更多的涉猎和了解,结合中国的实践,可以说是侃侃而谈;而来自最基层法院的法官朴实无华的经验总结,尽管少了理论性,却非常中肯。为了增加策划的理论深度,编者也有意选择了来自院校的文章。正如不久前肖扬院长在《求是》杂志第19期发表的名为“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文章中所指出的:“司法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也是我国各级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司法调解通过把讲理与讲法结合起来的方法,让当事人能够接受调解结果,自动履行程度高,对于化解社会矛盾、彻底解决纠纷、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具有其他方式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如何让诉讼调解焕发出真正的活力,是新时期创建和谐社会,法院应当着重研究的问题。这同样也是我们杂志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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