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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一直以来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之间的关联性都是学术界比较有争议的话题,而国家《行政许可法》倾向于将其从立法的角度上统一起来,以无差别的统一概念去理解。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两者却又被分离出来,使得我国《行政许可法》的执行范围不断缩减,给予实际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本文积极从这个角度出发,探析了我国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的现状,详细分析了两者相互分离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何去识别行政许可行为,以及对于行政审批进行规范和约束的策略。  相似文献   

2.
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的关系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概念悄然出现于行政管理活动中,以期穷尽所有独立于法定行政许可之外但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此举虽然暂时缓解了行政机关的操作难度,但同时也加剧了人们理解的混乱,使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日趋分离。本文试图寻找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在立法与现实层面不相统一的原因,借此厘清两者间的复杂关系。  相似文献   

3.
《行政许可法》在实施的过程中,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两个概念之间出现了分离的倾向,大量的行政审批不断从行政许可中分离出来,使得行政审批至今仍大量存在,依然存在对行政审批进行改革的必要性。而针对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需要得到政府配套改革的有力支持,政府职能转变就是其中最重要的方面。  相似文献   

4.
周怡萍 《法制与社会》2010,(30):140-142,166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行政管理实践中发展出"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概念,其内涵远远超出内部行政行为的审批,大量审批事项以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名义规避《行政许可法》的制约。其设定实施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存在设定主体混乱、认定标准不一、数目相差悬殊、名称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破坏了行政法制的统一,影响了行政审批的正确实施,削弱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5.
国务院设定行政许可实践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发布决定设定、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是行政许可主要设定主体。国务院设定行政许可权被滥用,设定行政许可程序、内容不规范,设定行政许可具有随意性。国务院将非行政许可审批、核准等措施排除在行政许可之外,规避了《行政许可法》约束。国务院设定行政许可的实践妨碍了《行政许可法》实施,增加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难度。  相似文献   

6.
认真对待“非行政许可审批”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在一定意义上具体发展了政府法治,同时也发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项长期为学界忽视的制度。然而实践中,非行政许可审批范畴的不确定、程序的不规范、责任的不明确等问题却在一定程度上消蚀着《行政许可法》的制度力量,甚至成为行政许可制度的掣肘性因素。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际,非行政许可审批将何去何从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与行政许可并行的审批制度,非行政许可审批长期以来呈现过多、过滥问题,直接影响《行政许可法》有效实施。在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尽管非行政许可审批作为一种审批类型被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行为仍然会以某种形式长期存在,并且还会制约和影响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进程。因此,必须加大对非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的司法审查监督力度,把非行政许可审批纳入法治轨道运行。  相似文献   

8.
非行政许可审批是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别是在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过程中,为了依法有据、合情合理地划分和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相对于行政许可而提出的一种概念。2011年11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  相似文献   

9.
新一届政府执政以来,行政审批改革的决心和力度前所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了数百项行政审批项目。简政放权成效显著,实质法治得到深入推进,但形式法治却存在一定瑕疵。国务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对行政许可及其标准作出解释性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和取消行政许可等方面,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存在差异。对于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  相似文献   

10.
马洪平 《政府法制》2011,(33):58-58
太原市财政局从压减审批事项入手,大力优化财政政务环境。通过对现有的九项财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按照“科学、高效、简捷”的原则,凡是国务院、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已经取消或没有明确规定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准设立和保留;凡是缺乏实际意义和功效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凡是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行政效能的许可项目,只要不违背《行政许可法》原则,尽可能调整为服务性项目。  相似文献   

11.
对地方行政许可设定权的若干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许可法关于地方行政许可设定权的立法原则 ,除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外 ,还包括行政许可权的严格控制与对地方的相对放权的统一 ,注重公正前提下的公正与效率相兼顾。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概念、范围的界定尚待完善。行政许可应限于“附条件的法定权利” ,属于监督性、管制性的行政行为 ,依特定的、明示的申请行为作出“许可”的行为 ,以及行政许可法第 1 2条拟定的事项  相似文献   

12.
王作富  刘树德 《中国法学》2005,7(6):138-149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为重新思考非法经营罪的调控范围提供了契机,具体可从行政许可法涉及的许可种类、确立的有限政府理念以及设定的许可依据等方面反思非法经营罪特别是兜底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内涵与外延。只有那些违反国家规定中的特定主管机关行政许可、并由承担填补空白构成要件的规范性文件限定有刑罚后果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方能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相似文献   

13.
《行政许可法》第13条要求立法者设定行政许可时应当进行必要性考量,但因其存在立法语言的模糊性、缺乏可操作性的缺点,以及许可评价机制被虚置等原因,导致其无法实施。国家应当在第13条的指导下,经常性的对行政许可进行清理,盘活现有的行政许可评价机制,尽早出台统一的评价机制立法,设置严格的启动时效机制,同时扩大公共参与行政许可的深度和广度,以最大限度地界定许可的设定范围,从而扩大行政许可设定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4.
机动车牌照授予行为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条是对车辆牌照取得所作的一般性规定,即一般情况下机动车牌照不允许拍卖。但是当机动车牌照构成“有限公共资源”时,《行政许可法》第53条第1项即成为特别规定,应优先适用。而“有限公共资源”的判断标准,是“公共性”与“供需比例关系失衡”。因此当公共交通资源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通过拍卖的方式授予机动车牌照是合法的。  相似文献   

15.
商事登记中行政权力定位的理论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妍 《北方法学》2009,3(2):65-76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修改,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特别是商事登记审查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行政许可法》将商事登记规定为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行政许可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又规定企业(公司)的设立采取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折衷审查制,问题随之产生:将商事登记作为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表明,在商事登记领域国家行政权力的运用带有较强的行政权力介入色彩,但形式审查制又代表国家行政权力在登记审查方面的消极态度,是商事登记领域行政权力弱化的表现,这种并不是很和谐的权力定位一方面彰显了传统的行政权力无限膨胀的习惯,另一方面又对私权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行政许可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未涉及行政许可的效力基于应急状态的变动问题。行政许可的实施在应急状态下面临合法性困境,其纾解应从形式与实质两个层面着手。应急状态下,行政机关原则上具有概括的许可实施职权,在缺乏可预见性的规范时,可在满足基本的形式合法性前提下,通过情事变更原则满足实质合法性。此时,行政许可的条件、审查标准与程序等应与常态有所差异。许可中止制度在应急状态下具有适用空间,其核心在于有效期的中止,适用于被许可人无过错的情况,有必要在《行政许可法》中加以规定。应急状态作为不可抗力,可能但不一定完全导致行政许可废止的结果。此时,行政许可的废止仍需以许可目标完全不可实现或者许可的继续实施极可能导致个人或公共利益的严重损害为前提。现行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制度在审查强度和程序等方面规则不明。应急状态下,应当放宽许可延续的申请期,对延续申请可以采用形式和书面审查,并建立依职权延续和临时延续制度。为更好应对应急状态,应当根据应急状态各处置阶段的需要,创设新的许可类型。  相似文献   

17.
行政许可法:观念创新与实践挑战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汉华 《法学研究》2005,27(2):3-24
行政许可法体现了许多先进的观念或原则 ,如权利观念、有限政府观念、有效政府观念、责任政府观念、公开政府观念、服务型政府与程序公正观念、廉洁政府观念和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观念等。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 ,在实践中遇到诸如法律规范与社会发展之间不同步、行政许可法立法模式本身的局限性、既得利益集团的抵制、行政许可法本身的缺憾与立法技术的限制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公司登记行政许可性质的法理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的重要表现形式,但是我国《行政许可法》仍然将公司等企业设立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列为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致使行政许可的目的与设立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意义产生法理上的背离。行政许可的目的是防止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发生,而公民设立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不会危害公共利益。在公司设立领域,行政许可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无法和谐,导致公司登记行政许可性质法理依据不充足。  相似文献   

19.
《行政许可法》的调整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般而言,行政许可具有依申请性、审查性、授益性等特征;在实践中要准确把握行政许可,还必须厘清其与行政审批、确认民事权利登记、处置财产权的审批及知识产权的授予和注册行为的关系;此外,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法的调整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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