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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审查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原告资格审查是行政诉讼有别于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基本作用在于协调公民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相互关系,追求民主与效率的统一,保证行政诉讼的顺利进行.本文介绍了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审查的含义和特征,分析了我国行政诉讼因缺少这项制度所产生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初步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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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9月是五四宪法颁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五四宪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 ,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奠定了基础 ,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基于“以学术表达纪念、以纪念促进学术”的目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于 2 0 0 4年 9月 5日举办了“纪念五四宪法颁布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理论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 70余位代表莅临会议 ,研讨了诸多热点和前沿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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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的法律规则与变化的社会生活之间的矛盾,决定了司法活动本质上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法官既要在具体的案件中综合地考虑法律的和非法律的各种要素,能动地作出裁决,又不能超越法律规则,任意地解释和适用法律,成为事实上的立法者。如何科学地界定司法权作用的力度和范围,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国家生活中的作用,一直是法哲学和各个部门法学的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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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治理腐败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学者起草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权利原则、公开原则、利益平衡原则、不收费原则、自由使用原则、救济原则 ,并规定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信息委员会 ,受理人民对信息申请的申诉。同时 ,人民还可以获得提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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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比较,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各种公开化改革在各地方和部门迅速推开,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提出了许多值得进一步研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经中国社会科学院批准,法学所公法研究中心于 2000年 2月设立了信息时代与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课题。该课题为国内第一次系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尝试,参加人员来自于社科院法学所、社科院外事局、清华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统计局与国家保密局等部门。课题主持人为该课题由本人主持,得到了挪威奥斯陆大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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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法治建立在现实世界的基础上 ,主要是人类工业文明的产物 ,以主权、强制、国家为基本特征。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世界 ,有它自己的语言、交往与行为方式 ,是平面、开放、无边界的空间。互联网的出现不单单是传送手段的变化 ,更重要的是它代表着新的社会形态———信息社会的来临。因此 ,作为新经济、新社会形态代表的互联网对建立在传统社会与文明基础上的传统法治的挑战必然是巨大、深远和全面的。互联网对传统法治的第一个挑战就是传统法律是否适应于互联网时代 ?传统法律能否通过修改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是否会出现一个崭新的互联网法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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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引 言信息公开 ,知情参与 ,非为舶来。华夏先贤不乏妙制宏篇。诸子百家议政 ,言路广开 ;商鞅南门立柱 ,号令分明 ;李悝刑书鼎铸 ,公示天下 ,俱为一时之选 ,开风气之先。及至始皇登极 ,焚书愚民 ,法藏官府 ,威亦难测。自此两千余年信息阻塞 ,流弊横生。其为祸也 ,殷鉴未远。古人云 :“民可载舟 ,亦可覆舟”。又云 :“民之有口 ,胡可壅也”。其要义在上下沟通 ,信息公开 ,公众参与。英人培根云“知识即力量” ,亦至理名言。美国立宪先驱麦迪逊认为 ,“如果一个全民政府没有全民信息 ,或者说缺乏获取这种信息的途径 ,那么它要么是一出闹剧的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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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附录》(季卫东《现代法治国的条件——昂格尔 <现代社会中的法律 >》)介绍 :“昂格尔 1 949年出生于巴西 ,在美国留学期间以敏锐的洞察力和渊博的学识而引人瞩目 ,2 8岁便当上了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对于法学界、特别是中国读者来说 ,在昂格尔的所有著述中 ,《现代社会中的法律》最为重要。因为这本书从历史的演变和现代社会的转折两个层次上透视法律秩序和法学理论的本质 ,以极其明快的语言阐述了法在复杂社会中的地位 ,并为东西方法律体系的比较研究提供了方法论的基础。昂格尔在思考现代法治的形成时非常重视中国的历史教训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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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修改中检察权的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其中,如何明确检察权的定位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重要方面。现行行政诉讼法对于检察权的规定只有两条:一是总则第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二是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由于缺少全面的制度设计,实践中,真正起作用的只有检察机关享有的抗诉权,其效果也不错,近年来法院再审抗诉民事行政案件的改变率一直保持在70%以上。由此可见,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既要坚持行之有效的抗诉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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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国家秘密法》修改述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对保密法修改的几个重大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作者提出,公开与保密不可分割,本次保密法修改确立了公开优先的原则,等于隐含确认了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准确定位,主要承担决策与监督职能,不应沦为一般的行政执法部门;本次保密法修改的缺憾在于未能在决策权的统一和充实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手段方面有更多的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