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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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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民交叉,是指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由于特定因素的关联而出现交叉或者并存的现象.以法律事实的个数为"统一标准",可以将刑民交叉总体上分为"多个事实关联型"刑民交叉和"同一事实竞合型"刑民交叉两类.刑民交叉案件的既有解决办法是以"先刑后民"为原则、以"刑民并行"和"先民后刑"为补充,但是这种解决办法出现的问题比较突出且反对的声音比较多.因此,刑民交叉问题对策研究期待理论创新.  相似文献   

2.
在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顺序上,无论是“先刑后民”“先民后刑”还是“刑民并行” ,均是一种既定的程序处理模式,省思当下刑民交叉案件的司法现状,其程序处理应当立足于更深层次的因素。从分类上来看,传统的界定标准与类型划分存在一定瑕疵,类型化的程序处理机制只是一种表象适配,以案件事实为中心的界定与分类才更为妥善。在此前提下,较为妥当地处理刑民交叉程序冲突的进路应当坚持以前置关系判断为主、利益保护判断为辅的原则。优先判断是否存在前置关系,存在时适用“先刑后民”或“先民后刑” ,不存在时适用“刑民并行” 。同时,以利益保护作为辅助性原则,重点考量依据前置关系判断的程序适用是否对涉案人或单位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如具有利益保护的重要性,应重新判断程序适用模式。贯彻层次性的理念,也能为刑民交叉案件中较为疑难的程序问题提供解决思路,诸如生效裁判既判力、证据交叉适用、涉案款物的处理等。  相似文献   

3.
刑民交叉是实践中刑民诉讼长期存在的问题,既有程序管辖问题,也有实体效力问题。对待这一问题,我国目前采用先刑后民原则。然而先民后刑并不能有效解决所有刑民交叉问题,笔者认为程序方面建立选择起诉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实体方面通过预决力问题和判决书的纠正来完善刑民交叉的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4.
现行法律中,因刑事与民事法律规定不统一,导致了同一法律行为被不同评价。特别是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法院在对投资人财产权救济上存在不同的审判标准,进而在合同效力认定、利息保护、判决执行等实务层面产生了不同影响。建议在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以"刑民并行"原则为主,"先刑后民""先民后刑"原则为辅;合同按照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处理,合同若有效,投资人应当给付合法利息;民事裁判作出后,刑事裁判认定所涉合同无效的,法院应对民事裁判启动再审。  相似文献   

5.
实践中,“先刑后民”司法处理原则适用的泛化曾给民刑交叉案件的正确处理带来偏差。本文从立法尚不明确的情况下更需要加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可以充分利用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同时作为程序参与方(公诉机关)的便宜入手,论述了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行使其法律监督职能,从民刑交叉案件的管辖问题入手,对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加强监督。  相似文献   

6.
当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先刑后民"模式面临难以保障人权和判决落实的种种困境,近年来我国反思旧模式,自发地探索"先民后刑"的新模式,这种模式又有三种类型。"先民后刑"的积极实效作用是既有利于原告和被告,也有利于司法和社会。"先民后刑"与我国的"刑事和解"、国外的"民刑分立"以及古代的"以钱买刑"都不同。  相似文献   

7.
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常出现“刑民交叉”问题。对于“刑民交叉”案件,应有限适用“刑事优先”原则。当前,处理“刑民交叉”问题主要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和公安部的规章。“刑民交叉”案件为同一法律事实的,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对手“刑民交叉”案件,在法院已经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的,应履行必要的程序。  相似文献   

8.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判断刑民交叉案件是否“分案处理”的标准有二:一是“同一法律关系”,二是“同一法律事实”。从法理及实践看,单纯依据某个标准,并不能对刑民交叉是否“分案处理”得出一个统一结论。因此,应将二者结合起来,确立一个综合性判断标准:凡基于不同法律事实引起的刑、民法律关系,应当分案审理;凡基于同一法律事实引起的刑民法律关系,原则上应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合并审理。  相似文献   

9.
刑民诉讼程序有效衔接具有重要制度价值,在为刑事案件转入民事诉讼处理提供制度出口的同时,又为该转换提供可行性程序支持.现阶段,应当在刑事立案侦查程序、审查不起诉程序、审判程序中衔接民事诉讼程序,赋予当事人程序衔接知情权,建立刑事案件证据移转支持民事诉讼制度,明确刑民诉讼制度证明标准差异,允许在同一证据基础上出现不同认定结果的刑民判决,并逐步扩大先民后刑处理案件范围.  相似文献   

10.
商业秘密民刑案件管辖错位、民刑诉讼证明标准差异和诉讼目的区别,以及商业秘密的特性,致使商业秘密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规则备受关注。现有“先刑后民”“先民后刑”和“民刑独立”模式各有利弊,均无法有效弥合商业秘密民刑交叉案件处理规则间的鸿沟。与其在单一模式中寻求一条可能不存在的解决进路,不如综合刑事和民事诉讼的优势,实行“民刑并举”模式,真正发挥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的审判集中化、专业化优势。具体可从建立商业秘密案件归一化管辖制度、组建民刑交融的审判庭、案件基本事实由刑事和民事法官统一认定,以及侵权与犯罪分别认定等方面推进“民刑并举”模式的落实。  相似文献   

11.
法治公安视阈中的刑民交叉案件是指那些基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同一、牵连或交叉关系而产生案件实体或程序冲突的案件,以及基于规范认识和价值取向不同而对同一案件事实的定性产生刑民争议或分歧的案件。基于此概念分析并沿着案件事实的维度对案件进行类型化,是公安机关查处该类案件的基本逻辑路径。沿此路径分析可发现公安机关在查处刑民交叉案件时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及成因,需要从多个方面寻找解决问题的措施和策略。  相似文献   

12.
当前司法实践中,“刑民交叉”案件问题突出,涉及范围广,技术性强,审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在法学理论及司法各部门对“先刑后民”原则的理解与适用也存在不同的认识。今年4月,北京市委政法委组织有关专家就“先刑后民”原则的适用问题进行了专题探讨。时任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吉林同志出席并主持了这次研讨会(吉林同志的讲话见本刊2004年第1期)。本刊已连续两期就这一主题刊发了与会代表的发言。本期继续刊发与会检察官、警官、法官的代表性发言(均未经本人审阅),藉此进一步从首都法律职业人的视角辨析“先刑后民”司法原则法律适用中的问题。本刊2004年就这一主题的研讨即将结束,感谢读者、作者对这一栏目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我们的研讨对实现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当前司法实践中,“刑民交叉”案件问题突出,涉及范围广,技术性强,审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在法学理论及司法各部门对“先刑后民”原则的理解与适用也存在不同的认识。今年4月,北京市委政法委组织有关专家就“先刑后民”原则的适用问题进行了专题探讨。时任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吉林同志出席并主持了这次研讨会(吉林同志的讲话见“本刊要论”)。本刊2004年第2期刊发了我院与会教师在研讨会上的发言,本期继续刊发与会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学者的发言(均未经本人审阅),意在从首都法律职业人的视角辨析“先刑后民”司法原则法律适用中的问题。希望这组精心策划的文章能引起大家的关注,以期对实现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在同一案件同时涉及刑事与民事两个诉讼时,实践中一直坚持刑事诉讼程序优先。这一原则曾经是解决刑民交叉案件行之有效的方式。但随着时代的发展,适用这一原则过程中带来一系列负面效应,严重违背了制度设计的初衰。在当前越来越强调关注人权、关注民生的时代背景下,该原则适用过程中的异化反应给诉讼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国家也一再为此承担额外的诉讼成本,应该考虑刑民交叉案件的多元化处理模式。  相似文献   

15.
“先刑后民”是指当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相竞合或存在内在联系时,应当先进行刑事诉讼再进行民事诉讼的原则。是否应当适用该原则取决于刑事诉讼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否可能影响民事诉讼对要件事实的认定,从而影响到民事诉讼对民事责任的确定,但在刑事诉讼可能过分拖延的情况下,则应当排除该原则的适用。适用“先刑后民”原则的程序是非常复杂的,应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相似文献   

16.
由于立法规定不明晰,实务界和理论界对刑民交叉案件究竟该适用什么样的处理模式,存在着认识上的分歧。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模式,但是,这些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着矛盾。因此,对刑民交叉案件有关司法解释的正确理解,不仅有利于化解理论认识上的分歧,也有利于建构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模式,便于实务的统一适用。  相似文献   

17.
由于立法规定不明晰,实务界和理论界对刑民交叉案件究竟该适用什么样的处理模式,存在着认识上的分歧。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模式,但是这些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着矛盾。因此,对刑民交叉案件有关司法解释的正确理解,不仅有利于化解理论认识上的分歧,也有利于建构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模式,便于实务的统一适用。  相似文献   

18.
先刑后民原则被奉为涉嫌合同诈骗案件的一般处理模式,对民事合同纠纷分别驳回起诉、移送侦查、中止诉讼。现行诉讼机制存在权利救济不充分、处理方式不统一、刑民程序不协调等困境,表现出公权力的过度扩张,有违刑法谦抑理念,程序上出现刑民冲突。涉嫌合同诈骗案件的诉讼机制应进行重构,以刑民并行为原则,例外情形下民事案件中止诉讼,从而实现刑民诉讼程序上的协调,维护权利保障与惩处犯罪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19.
[编者提示] 当前司法实践中,“刑民交叉“案件问题突出,涉及范围广,技术性强,审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在法学理论及司法各部门对“先刑后民“原则的理解与适用也存在不同的认识.今年4月,北京市委政法委组织有关专家就“先刑后民“原则的适用问题进行了专题探讨.时任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吉林同志出席并主持了这次研讨会(吉林同志的讲话见本刊2004年第1期).本刊已连续两期就这一主题刊发了与会代表的发言.本期继续刊发与会检察官、警官、法官的代表性发言(均未经本人审阅),藉此进一步从首都法律职业人的视角辨析“先刑后民“司法原则法律适用中的问题.本刊2004年就这一主题的研讨即将结束,感谢读者、作者对这一栏目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我们的研讨对实现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有所裨益. ……  相似文献   

20.
"先刑后民"司法原则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编者提示] 当前司法实践中,“刑民交叉“案件问题突出,涉及范围广,技术性强,审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在法学理论及司法各部门对“先刑后民“原则的理解与适用也存在不同的认识.今年4月,北京市委政法委组织有关专家就“先刑后民“原则的适用问题进行了专题探讨.时任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吉林同志出席并主持了这次研讨会(吉林同志的讲话见“本刊要论“).本刊2004年第2期刊发了我院与会教师在研讨会上的发言,本期继续刊发与会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学者的发言(均未经本人审阅),意在从首都法律职业人的视角辨析“先刑后民“司法原则法律适用中的问题.希望这组精心策划的文章能引起大家的关注,以期对实现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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