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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我国政府采购法制之根本症结及其改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政府采购腐败和高价格所致政府采购价值落空问题备受理论界的关注,学者们从制度视角对其进行了多方位反思。制度层面的审视将症结归因于政府采购主体、质疑投诉、合同等具体制度之缺失。其实制度的不足与其背后深层的立法思维模式、立法力量主导模式、政府采购权体制结构安排更具关联性,深层地看其根源亦在于此。由是,根本解决政府采购现实问题之策略应为:促进政府采购立法思维模式从片面吸收国际先进法制向注重中国语境基础上与国际法制接轨转换,立法力量主导模式要由行政主导向立法博弈转换,采购权体制结构设计模式需由侧重监督向侧重制约转变,进而依统一立法模式、循采购权制约理路对制度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已将传统医药知识保护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视野,故而在从立法层面考虑我国传统医药知识保护制度的建立时,我们不得不面临立法模式的选择:是单独立法还是纳入统一的传统知识保护制度?是在现有知识产权框架之内还是在其之外设立这种保护制度?等等。本文认为,传统知识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决定了一个共同的规则很难确定,我国传统医药知识保护制度宜采用单独立法模式,在现有知识产权框架之外建立知识产权专门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3.
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对于任何一个有效的政府采购制度而言,仅仅进行采购规则的立法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法律救济制度。借鉴国外政府采购立法经验,我国《政府采购法》专门规定了供应商“质疑与投诉”制度,其与我国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论制度一起构筑成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的行政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4.
构建我国有限沉默权制度的几点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有限沉默权的概念、国外沉默权立法模式及我国国情的分析,认为中国应建立有限沉默权制度,并对我国如何建立有限沉默权制度的模式进行设想,力图从具体方案中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有限沉默权制度。  相似文献   

5.
赵瑾 《行政与法》2011,(1):68-71
建立遗传资源的获取管制和惠益分享法律制度是我国目前环境立法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如何确定立法模式、规范遗传资源的获取途径及惠益分享条件和内容是难点.制定以专门立法为主、修改既有法律为辅的双层立法模式体系,并对其中的主管机构、遗传资源的获取步骤、惠益分享等制度提出具体安排,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益尝试.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三种模式:一个概要性的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各国刑事诉讼制度变迁的基本事实出发,大致可以概括出三种不同的刑事诉讼制度发展模式,即立法修律模式、司法判例模式与试点实验模式.这三种模式具有不同的内在特质,在推动刑事诉讼制度发展上各有其独特优势与内在局限.各国刑事诉讼制度变迁的历程表明,刑事诉讼制度发展不能只依赖一种模式,应是多种模式的组合或交替使用.目前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主要依靠立法修律和试点实验,司法判例还未被有效运用.未来应该根据各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经验以及上述三种模式的实际价值与内在局限,合理确定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模式组合。  相似文献   

7.
我国公共采购强制招标法律制度在招标的主体、对象和限额标准等方面既借鉴了国外的有关立法成果,又有所创新和发展;由《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共同建立公共采购强制招标法律制度的立法模式在实践中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弊端;两法合一是解决有关弊端的根本途径,但在目前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8.
我国行政程序立法模式选择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民主政治要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必须有规范政府行为的行政程序法。我国目前行政程序法的状况怎样?如何加强、完善我国行政程序立法?我国行政程序立法应选择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法体模式以及建立哪些基本制度?本文作者就这些问题阐述了有关看法和主张。  相似文献   

9.
本文针对我国目前政府采购的现状,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际惯例,从完善法律体系、明确采购模式、建立管理体制以及推行相关的配套措施改革等方面对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政府采购行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显著,但相关立法尚不完善。英国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体系,对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参考意义。本文将中英政法采购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同时借鉴英国的先进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1.
邹颖 《河北法学》2012,(3):177-180
欧盟公共采购法包括三类主体———公共部门、经营四个指定公用事业行业的公共企业和在政府授予的特殊或排他性权利基础上开展经营的私有企业。其中将公共部门纳入政府采购是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而将企业纳入政府采购是为了防止政府对企业的采购过程施加影响。相比之下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主体仅限于公共部门的范畴,这是由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政府采购法的采购主体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变化而发展变迁,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完成后,也应将国有企业按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一部分由竞争法调整,一部分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范围。  相似文献   

12.
政府业务委托外包的行政法认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民营化思潮及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双重影响下,政府业务委托民间办理渐成我国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方向,本文从行政法视角对委托外包的政府业务进行了梳理,认为我国外包的政府业务可以划分为政府行政性业务、政府事业性业务和政府经营性业务,三类不同的政府业务委外具有各自不同的法律属性,应当分别规范:政府行政性业务委外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委托,由行政委托制度规范,政府事业性业务委外可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由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调整,而政府经营性业务委外为政府特许经营,应适用行政许可法及规范政府特许经营方面的特别法。  相似文献   

13.
郭祎 《行政与法》2013,(7):6-10
相较于中国,德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在政府机构组织整合、政务信息公开立法、强化采购监督管理、电子政府网络建设及公共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新时期,我国应当借鉴德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相关经验,在推进行政区划与行政体制改革、积极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法治化以及政府服务与民众的互动性等方面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以期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证.  相似文献   

14.
关保英  赵耀荣 《法学论坛》2006,21(6):111-119
本文通过对政务信息公法性质的论述,为政务信息应当依法开放奠定了理论基石。然后对我国目前政务信息开放的不足进行了检讨,进而表明我们依法开放政务信息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对政务信息的类型的界定,使人们对政务信息有一个直观的了解。在文章的最后,通过对开放政务信息的法律路径的研究,阐释了四种促进开放政务信息的法律路径。  相似文献   

15.
刘建钢  王小明 《河北法学》2012,(8):1-2,3,4,5,6
绿色消费是全球化背景下消费者运动的一个趋势,旨在强调消费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加大产品循环使用的程度,减少能源消耗与污染,更高程度地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目前,世界各国多以政府绿色采购为全民消费的导向,支持绿色消费运动的发展。我国应当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确立政府倡导、鼓励绿色消费的原则,突出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权的保护。同时,通过政府绿色采购、绿色产品税费的减免,对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实行积极的扶植与支持政策,为推动绿色消费、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相似文献   

16.
“一国两制”所实现的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统一,这为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宪法基础。“特殊形式的国家统一”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区际法律冲突,也决定了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科学解决必然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  相似文献   

17.
“一国两制”所实现的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统一,这为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宪法基础。“特殊形式的国家统一”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区际法律冲突,也决定了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科学解决必然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  相似文献   

18.
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功绩、不足及创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国家赔偿制度正式建立。国家赔偿制度的功绩在于:在立法理念上,它体现了人民主权;在行政执法上,它塑造了责任政府;在司法实践上,它彰显了社会公正。国家赔偿制度的不足在于:公民获得国家赔偿之艰难,国家赔偿“私了”现象之严重,国家赔偿蜕变成单位赔偿之盛行,国家赔偿范围之狭窄、数额之低下、程序之不合理。而完善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需要创新国家赔偿之法律文化,需要创新国家赔偿之法律制度。前者旨在解决国家赔偿难,国家赔偿“私了”严重和国家赔偿蜕变成单位赔偿等问题;后者旨在解决国家赔偿制度在赔偿的归责、范围、金额、程序和精神赔偿等问题。  相似文献   

19.
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土地农转非速度很快,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究其原因,与相关法律规范不完善、政府行为失范、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制度的操作性差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联性。为此,应当通过立法明确和完善农民的土地权益,并通过程序设计加以保障;依法控制和约束政府权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村民会议制度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20.
民事行为能力制度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董学立 《河北法学》2007,25(11):75-78
民事行为能力的立法体例有三级制、二级制之别.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采德式三级制.比较各国行为能力制度,二级制立法模式更符合民法作为私法之趣旨.我国未来《民法典》应确立二级制行为能力制度,并完善与二级制立法模式相关的制度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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