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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绿色消费是全球化背景下消费者运动的一个趋势,旨在强调消费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加大产品循环使用的程度,减少能源消耗与污染,更高程度地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目前,世界各国多以政府绿色采购为全民消费的导向,支持绿色消费运动的发展.我国应当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确立政府倡导、鼓励绿色消费的原则,突出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权的保护.同时,通过政府绿色采购、绿色产品税费的减免,对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实行积极的扶植与支持政策,为推动绿色消费、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的资源环境恶化问题日益严重,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势在必行。政府绿色采购可降低成本,还可为全社会树立良好的绿色消费榜样。同时保护了本国经济和资源,最终实现政府的公共服务目的。加快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必须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的法规政策。分析了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现状及改进策略,并着重提出我国政府绿色采购法律制度的有效建构问题。  相似文献   

3.
生态消费的法律保障:应然抉择与实然存在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秦鹏 《河北法学》2007,25(11):100-106
生态消费是一种生态化的消费模式,生态消费对于传统消费方式的超越和变革决定了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人类活动的重大社会问题,生态消费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对社会利益的追求和维护、消费者社会义务的法律化以及和谐社会秩序对法律的需求为生态消费法律的创设确定了应然基础.作为一种长期的客观存在,生态消费法律在国内外立法实践中都有所落实和体现.生态消费法律主要包括了消费者社会义务制度、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和生态消费税收制度.我国应顺应消费模式变革的迫切需要,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消费法律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4.
炫耀性消费的兴起导致了许多环境问题的产生。消费问题是环境问题的核心,消费者既是环境退化的牺牲品,同时也是环境退化的原因,而我国消费者保护法和环境法领域都相对欠缺对可持续消费的制度规定。本文主要从生活型消费的角度来分析可持续消费制度在法律上的规定及完善,思考制定《绿色消费促进法》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5.
以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为契机推进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实施绿色采购有助于保护环境和资源、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引导公众绿色消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需要涉及大量的政府采购活动,如能在重建中实施绿色采购,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指出灾后重建中推行绿色采购存在一定的机遇和挑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建立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公开政府绿色采购信息、完善企业激励机制和培养政府采购专业人员等措施来开展政府绿色采购。  相似文献   

6.
郑友德  李薇薇 《法学》2012,(1):115-125
由于绿色环保商品愈来愈受青睐,企业竞相使用绿色商标、环境或生态标志,利用绿色广告、环保声明等宣传手段向消费者推销绿色商品。然而,很多企业的绿色广告和环保声明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从形式或内容上误导消费者,构成所谓的"漂绿营销"。我国应在《商标法》中准确界定绿色商标,规范其中请和使用,强化其审查和监管,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漂绿营销"做出专门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应由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制定《绿色营销手册》,统一规范绿色标准体系,禁止企业进行"漂绿营销"。企业则应当树立"绿色"理念,自觉履行"绿色"社会责任,并通过自身的绿色产品和绿色营销引导消费者的理性消费,促进绿色产业和绿色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7.
热点     
七部门发文促进绿色消费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强调要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重要支撑。要求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社会共治、激励约束并举等工作原则。  相似文献   

8.
杜充  周毅 《行政与法》2008,(3):23-25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经济社会得到了飞速发展,成功申办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就是国际社会对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成果的充分肯定。如何通过政府采购这一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杠杆以实现北京奥运会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进一步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发展将是关键。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外政府绿色采购发展状况的分析,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探讨推进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发展的途径。以期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9.
高腾远 《法制与社会》2013,(28):111-112
消费知情权是法律为了弥补消费者的消费信息劣势而赋予其的特殊权利。本文分析了消费者消费信息劣势产生的原因,并由此关注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消费知情权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最终以消费信息义务为视角分别论述了经营者、政府、消费者相关组织等主体所负有的消费信息提供义务并比较了各个主体提供制度的功能优势及缺陷。  相似文献   

10.
孙文若 《行政与法》2010,(1):122-126
消费安全问题事关消费者的生存与发展,是构建我国消费安全法律体系的前提与基础。消费安全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其以经营者不得从事消费侵权行为为前提,核心为"安全"。消费安全法律体系以实现消费者的安全权为宗旨,通过国家立法、行政、司法等行为约束消费侵权行为,保障消费安全法律体系内部运转之和谐和外部环境之优良,最终达到消费者享其权,经营者尽其务的目的。这一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有利于从制度上约束消费侵权行为,符合世界民事立法的发展潮流。  相似文献   

11.
邹颖 《河北法学》2012,(3):177-180
欧盟公共采购法包括三类主体———公共部门、经营四个指定公用事业行业的公共企业和在政府授予的特殊或排他性权利基础上开展经营的私有企业。其中将公共部门纳入政府采购是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而将企业纳入政府采购是为了防止政府对企业的采购过程施加影响。相比之下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主体仅限于公共部门的范畴,这是由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政府采购法的采购主体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变化而发展变迁,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完成后,也应将国有企业按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一部分由竞争法调整,一部分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范围。  相似文献   

12.
在消费者权的前时代,消费者作为具有平等性与互换性的民事主体,通过享有民事权利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兴起和蓬勃发展,民法通过自身修正仍不能完全胜任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者权在世界范围内得以确立并发展。考察消费者权的发展史,可知消费者权的确立与变迁是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的结果。消费者权已成为经济法视域中的权利,应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重新建构消费者权的法律概念体系,主要包括扩大消费者权的保护范围、消费者权外延的扩张、消费者权实现机制的创新。  相似文献   

13.
王新红  彭玲 《时代法学》2005,3(3):61-64
消费者权益是一种分散的、弱小R权益,对其进行司法保护需要建立特别的诉讼制度。我国台湾地区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建立了小额诉讼、选定当事人诉讼、团体诉讼和民事公诉制度,形成了消费者、消费者保护团体和政府共同参与维护消费者权益诉讼的司法保护体系。我们应当借鉴台湾地区的作法,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4.
平等视野中的消费者权利解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虽然从产生之初人类就一直进行着消费活动,但消费者权利的提出却并非与人类消费行为的出现同步。消费者权利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条件,这主要表现为消费者问题的产生和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开展。消费者权利作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律手段,其产生昭示了法律对平等的追求,是人权的平等观和平等的正义观的体现,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15.
在当代公共行政发展的趋势下,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行政法保护主体分为监管部门和社会组织两类。在对金融消费者权益提供保护的实践中存在监管部门之间协同合作机制缺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权威性缺失问题,建议通过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监管部门的协同合作,通过立法赋予行业协会等市场组织更大的独立性与权威性,从而构建多元化的金融消费者权益行政法保护主体。  相似文献   

16.
陈璟菁 《法学论坛》2000,15(3):28-32
政府采购是当前我国财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而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必须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政府采购法.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立法的状况怎样?如何加强、完善我国的政府采购立法?我国政府采购立法应选择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法体模式以及建立哪些基本制度?本文就这些问题阐述了有关看法和主张.  相似文献   

17.
电子商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然后介绍了美国、日本、韩国等在电子商务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主要做法,最后对我国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8.
This article argues that while EU public procurement law increasingly allows public authorities to take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considerations into account in public purchasing decisions, it does impose limits on the possibility for authorities to incentivise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policies through public procurement. These specific limits are the result of the EU legislator's choice to endorse the Court of Justice's ordoliberal approach to public procurement law. This approach is in tension with EU CSR policy, and more broadly, the EU's non‐economic goals such a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 fight against climate change, human rights and social policy. It reflects a normative preference for the right of undertakings to compete for a tender over the freedom of government authorities to choose a supplier on public interest grounds even if these choices are based exclusively on a legitimate public interest and should be reconsidered.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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