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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闵丰锦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5,30(1):68-73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有高发态势,呈现出新的特征。由于非法集资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中,遇到了一系列理论与实务方面的问题。揭开非法集资新形势下的面纱,直面非法集资犯罪侦查的困境,解读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的新规,正视非法集资审查逮捕的现状,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引,从构建要案审查机制、推进司法行政协作、强化羁押必要审查、拓宽侦查监督内涵入手,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犯罪的审查逮捕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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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丰锦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2):23-27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有高发态势,呈现出新的特征。由于非法集资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中,遇到了一系列理论与实务方面的问题。揭开非法集资新形势下的面纱,直面非法集资犯罪侦查的困境,解读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的新规,正视非法集资审查逮捕的现状,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引,从构建要案审查机制、推进司法行政协作、强化羁押必要审查、拓宽侦查监督内涵入手,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犯罪的审查逮捕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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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和数额达到较大是构成该罪的必备条件 ;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其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 ,必须准确区分非法集资与合法集资、集资诈骗罪与集资借贷纠纷、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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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活动近年来越演越烈。研究发现,现有对非法集资的处理制度不能准确界定非法集资活动,无法明确区分一般的商业交易行为与集资行为;同时,以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定性和处理非法集资行为,实际是以间接融资手段处理了所有直接融资问题,不符合法律解释的逻辑,错误扩大了其适用范围,不利于构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有效规制体系,也无法为民间融资的合法化预留空间。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要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合理调整民间融资政策,建立非法集资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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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的《非法集资解释》在非法集资的罪名确定和行为界定两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将非法集资行为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制,模糊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对集资人更多地提出主体要求而非行为要求,不利于民间金融的发展,应当增加"非法直接融资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起分别规制目的不同的集资行为。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本质特征"社会性"仅用"不特定对象"来界定,使非法集资者有机可趁,会阻碍民间融资的发展,应当从投资者的投资经验、获取信息的能力及资金规模三方面界定"社会性"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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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0,(2)
当前经济安全领域非法集资犯罪以新的手段和模式愈演愈烈,其扩大化趋势在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同时进一步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引发多重社会问题。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有必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为支撑,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分析非法集资犯罪对社会政治稳定造成的影响,以某理财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例探知非法集资犯罪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而系统性地提出非法集资犯罪防控对策,以期为维护我国经济安全和总体国家安全有所禆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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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军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0,33(2):94-102
随着我国近几年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非法集资行为频繁出现。国家很早就通过法律对其进行遏制,但非法集资行为愈演愈烈的现实情况与刑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预期设想之间却存在巨大落差。由于民间金融没有纳入法制化体系,阻碍了大量民间资本与市场资金需求的有效衔接。庞大的体外循环资金诱发了非法集资行为的滋生,且当前粗糙的非法集资行为认定标准存在逻辑缺失,对集资方式的直接性与间接性混为一谈,同时缺乏区分集资行为"目的性"的标准,严重削弱了法律的规制能力。民间集资行为必然非法的错误认知,对非法集资罪名的扩张适用趋势明显且相关刑罚普遍过重,从而导致了法律规制难以行之有效实施。在既有法律规制本身存在的偏失和非法集资行为多样化发展的双重挑战下,亟需结合非法集资行为证券化发展趋势,准确界定投资行为的合法性,有针对性地改革基础性金融法律,优化既有的非法集资行为法律规制体系,以实现对现实中层出不穷非法集资行为的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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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18)
<正>陕政办发[2015]7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一)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防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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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件频繁发生,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给集资参与者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引起社会的不稳定。非法集资案件不断呈现出新的特点。这些新的变化给司法部门处理非法集资案件带来了新的挑战,非法集资案件司法处理中存在诸多疑难问题,使得通过司法手段处理非法集资案件存在一定的难度和盲点,需要针对非法集资的特点进行法律适用的研究,进而预防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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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11)
<正>陕政办发[2015]2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要求,我省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处非办发[2015]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处非办发[2015]3号),于2015年一季度开展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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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非法集资活动呈现集中爆发态势,极大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由于我国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界定较为粗糙,对非法集资的定义界定模糊,不仅使得非法集资的认定泛化,也给非法集资者提供了规避法律处罚的漏洞。应当完善我国非法集资法律规制体系,顺应民间金融逐步合法化的经济发展要求,明确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调整行政、刑事监管制度,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犯罪,维护健康的金融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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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8)
<正>本刊讯市委、市政府召开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推进会议,市委书记穆为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程志明部署具体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要求上来,勇于担当,履职尽责,落实求效,依法处置非法集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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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诈骗 非法集资又被称为“盖着鲜花的陷阱”,常常以高息为诱饵。1993年,震惊全国的“沈太福非法集资案”败露。长城机电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非法集资,其总经理沈太福许以年息24%,诈骗资金10亿元人民币,涉及受害人10万余人。迄今为止,尚未有人能与无锡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的6名主犯相比。1995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向首都新闻界披露,原无锡新兴公司邓斌在1989年8月至1994年7月担任新兴公司总经理、深圳中光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用上述企业名义,以月息5%至10%的高利为诱饵,在无锡等地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集资总额高达人民币32亿元,涉及到12省、市的368个出资单位和31名个人,造成经济损失12个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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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案件,从金额、波及人数到辐射范围,比任何一年都来得猛烈。呼吁北京市人民政府尽快出台《北京市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首都地方政府对金融业的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有序经营、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案件,从金额、波及人数到辐射范围,比任何一年都来得猛烈,泛华有色金属、e租宝等案件甚至演化成为本地区的社会群体性事件,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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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12)
正5月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研究分析当前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14年度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省长谢伏瞻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钱国玉出席会议。谢伏瞻指出,近年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稳步推进,在机制建设、案件处置、宣传教育、风险防范、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效维护了全省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滋生非法集资的土壤和环境在我省依然存在,人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