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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私法的重要目的与任务是保护私人财产所有权,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保护不动产财产权。在现代社会,财产权负有社会义务,其行使自由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已成为人们共识。为此,各国私法在对财产权行使自由保护的同时,普遍加强了对财产权尤其是不动产财产权行使的限制,并不断提出更高层次的限制要求。在此过程中,应遵循禁止权利滥用、公序良俗与诚实信用、情势限制与容忍义务等基本原则。只有有限的自由与适度的限制,才能达到社会各利益主体间的平衡,并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相似文献   

2.
不动产财产权的自由与限制——以台湾地区的法制为中心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谢哲胜 《中国法学》2006,27(3):139-151
不动产财产权自由尽管有不完美之处,但其仍然是一项原则,对其的限制应视为例外。简单地说,只有在不动产财产权自由无法达到福祉最大时,才会思考对其限制与否。不动产财产权自由的不完美并不当然意味着对其应予以限制,只有认定限制所带来的福祉高于限制的成本时,才有限制的必要。对不动产财产权的限制必须符合正当法律程序,才符合宪法保障财产权的精神,并求得不动产财产权自由与限制的平衡。  相似文献   

3.
论不动产财产权自由的公法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护不动产财产权自由行使是私法的重要内容与任务。但是,为了避免不动产所有权人绝对行使其权利而妨碍社会进步和公共利益的发展,妨碍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公法对不动产财产权自由给予适度的限制是必要与必须的。公法对不动产财产权行使自由的限制有着深刻的法理基础。国家通过规划法、建筑法、文化古迹与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租赁法、税法等对土地使用、房屋建筑、不动产交易、租赁进行管制,以期调和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间的冲突与矛盾,实现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财产权的首要特征是消极性,它排除恣意的限制。同时,财产权非为绝对权利,得依正当理由限制。为避免不合理的限制,有必要研究限制的理由、方式、功能等问题,适当界定限制的范围和作用。从各国法律体系上限制的理由、权力基础及相应行为方式的差异等角度观察,可以发现法律对财产权的限制遵循不同模式,分别具有适度限制和过度限制的意义。我国现行法的限制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具有过度限制的主要特征。为此,需要树立公共利益有限性原则和国家权力有限性观念,调整限制模式,完善宪法基本权利体系,确立合理的限制模式及相应的限制体系。  相似文献   

5.
我国宪法完善的模式选择与制度设计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嫣姝 《法学论坛》2000,15(2):11-17
从人类宪政发展史来看,宪法完善的主要标志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良性平衡结构的形成.我国宪法的完善问题应选择这一模式,这既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自然结果,也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由此,我国宪法改革的制度设计,应适度界定国家权力,重点加强人权建设.在完善国家权力制度方面,应遵循领域相对缩小、纵向收放结合、职能明晰制衡等原则;在人权制度完善方面,应适度扩展主体范围,进一步充实以经济自由权和财产权为核心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6.
表达自由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基本权利,该概念是由言论自由演变发展而来的。表达自由不是绝对的权利。由于表达自由在形式和内容上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对表达自由的合理限制使遵循一定的原则成为必要,在当代的宪政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合理限制表达自由的法治原则、法益衡量原则。  相似文献   

7.
钱玉文 《现代法学》2012,34(4):108-116
消费者权的行使可能会损害经营者的经营自由,权利冲突意味着权利的限制与边界,确立消费者权法律边界的理论依据主要有权利冲突理论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过错责任是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经济自由平衡保护的重要机制,特殊消费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时,也应遵循法益衡量规则。  相似文献   

8.
征税权扩张与第三人财产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征税权扩张是应对纳税人独立财产权的必然选择。征税权扩张的合法性来自征税权本身的合法性及其必需性、纳税人财产权的受限制性以及宪法和法律对征税权扩张的限制。协调征税权扩张与第三人财产权的冲突应当严格遵循获利原则、过错原则与限度原则。我国已经确立征税权扩张与第三人财产权保护制度,但仍有必要进一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基本权利的宪法保留规范是通过限制立法权来保障人权的立宪技术,其不同于宪法对基本权利的概括限制规范、基本权利限制的宪法界限规范和基本权利的修宪限制规范。各国宪法设置宪法保留较多的是生命权、拒绝人体试验的权利、新闻出版自由、财产权、刑事被告人权利等。其价值诉求在于权利神圣、权利先在、宪政民主以及宪法是法。宪法保留作为一种事前保障,比单纯法律保留和加重法律保留更有利于人权保障,但它只是基本权利保障的开端。  相似文献   

10.
以宪法文本是否加以列举作为基本权利与非基本权利的区分标准不利于宪法权利保护功能的实现,非基本权利与基本权利的二元划分未能准确揭示权利发展的动态过程。基于宪法权利保护的一体化原则,非基本权利亦应得到宪法的有效保护,宪法对非基本权利的保护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非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应当遵循最大限度保护原则和及时性原则,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是非基本权利宪法保护的可行途径。  相似文献   

11.
刘连泰 《法律科学》2014,(2):97-105
政府为了防止增加征收补偿的成本,会管制拟征收不动产。管制的模式可以分为禁止制、许可制和间接管制模式。政府对拟征收不动产的管制构成对财产权的限制,如果超过一定限度,就有可能构成征收。中国法上对拟征收不动产的管制规定,除了对物的管制之外,还包括了对人的管制,这与国家的生存照顾义务相关。  相似文献   

12.
产权即财产权 ,既包括财产所有权又包括财产支配权或经营权。尽管所有权的范畴在不断扩展 ,但仍不会最终取代产权 ,倒是不断扩张的物权观念 ,日益接近产权。物权、债、知识产权皆从属于财产权。虽然知识产权的大部分来源于古代或近代的特权 ,但在当代 ,知识产权应是民事权利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13.
毋庸置疑,对已沦为习俗的吸烟行为予以管制,必然会滋生侵犯公民权利方面之不妥,一般而言,其表现为与吸烟者行为自由权、烟商言论自由权、以及吸烟者与企业主财产权三方面存有冲突。我们经由对自由权本质属性的剖析可以明确,有碍他人健康之吸烟行为非属行为自由其类;同时,亦并非所有烟草宣传皆可归属言论自由权范畴,在烟控制度结构中,我们理应对烟草宣传保持"尊重与戒惧"的基本态度。另外,限制购买以及征收烟草税所造成的财产限制,事实上和一般意义上的财产权侵犯亦是有所差别的,购买香烟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支配情形,对其予以限制并不违背法经济学上的资源配置法则。最后,对企业主而言,单纯的获利机会、商业利益、赢利预估或期待并非属于财产权的保障范围。  相似文献   

14.
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江帆 《现代法学》2007,29(2):84-90
知识产权法对知识所建构的权利义务规范以及民法基本原则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限制存在着天然的缺陷。知识的私有性与社会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被保护与被规制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着眼于侵权人,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反垄断法着眼于权利人,以便防范知识产权的滥用。二者弥补了私法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和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制约的局限。  相似文献   

15.
作为多重财产权并存的一种,民法中的财产权竞合以债权竞合、物权竞合和债权物权竞合为基本形态,其基本规范要素是管制强弱和时间先后,其规范不同于其他财产权并存规范,但又有相当的关联性。作为核心规范的优先规范以公示为基础,并引申出法定顺位规则,而权利人的意思自治能改变优先规范,由此产生顺位意定规则。  相似文献   

16.
在财产权体系内,既有支配性和排他性兼具的物权、知识产权,也有支配性和排他性都不具备的财产权(如普通的合同债权),还有无支配性但有排他性的财产权(如经预告登记的债权)。财产权的性质不同,其构造技术也不相同。如果以"排他性与非排他性及与之相适应的权利构造技术"为区分要素,可将财产权分为排他性的财产权和非排他性的财产权。这种新的财产权二元体系的建构可以在保持与传统民法上物权、债权二元权利体系的传承性的同时,涵盖知识产权及其它财产权类型,并且有助于我们清晰地认识各种财产权的性质、效力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权利构造特点和要求,从而有助于我们对各种财产权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相似文献   

17.
论《物权法》中强制转让物权的法律维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何有物权立法之国家均无法回避物权强制转让的内容。依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发生的物权强制转让并不违背私法意思自治原则,相反,是对意思自治原则并无绝对性的最佳注释。强制转让物权必须注意强制转让与规则之间的关系、强制转让与权利实现目的之间的关系。鉴于强制转让物权是对权利人意思自治的限制,故物权的强制转让之发生应当具有一定的前提,即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意志与公共利益发生了冲突。这意味着只有当权利人行使自己之物权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方产生物权被按照法律规则进行强制转移的可能。物权的强制转让具有其一般条件和限制,它们与物权转让发生之前提共同构成了强制转让物权法律维度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8.
2003年以来,我国传染病防治领域公民权利保护的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生命权、健康权的维护不断强化,人身自由权的限制及其生活保障更加人性化,财产权的政府处置权力与补偿义务逐渐对等化,知情权的运用逐步制度化、个体化,受救助权的实现形式日益多元化,隐私权的规定越来越具体化,不受歧视权的保护范围适度细化。但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治领域的公民权利保护,建议:加快公民权利保护均等化的立法步伐,关注公民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提高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意识,汲取国外依法保护公民权利的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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