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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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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本环境权理论和实践的新展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今,环境权已成为现代环境法的基本理念之一。在环境立法逐步贯彻环境权理念的进程中,我国应借鉴在环境权理论研究和实践上取得成功的日本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加强环境权理论研究,为我国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环境权,并确立完善的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法律制度和程序,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相似文献   

2.
严海 《经济与法》2003,(10):25-26
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以来,环境问题日渐突出.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制约经济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直接因素。在公民反公害的呼声日益高涨时,人们普遍认识到传统的以所有权为核心的财产权理论以及侵权理论在环境问题上束手无策。于是,自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发布以来,各国纷纷将环境权这一概念引入法律,开始了环境权的立法实践:或在宪法或环境保护基本法中确认了环境权;或在相关法律中体现了保护公民环境权的内容;西方发达国家更是广泛地受理了以保护环境权为案由的案件。开始了环境权的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3.
环境保护与人权保障具有紧密联系,但将环境权作为一项独立人权的努力遭遇到诸多难题,实体性的环境权在国际法上尚未建立。为解决这一困境,学者们提出“通过人权实现环境权”的思路,强调程序性环境权的适用。这些权利得到国际环境法律文件的确认,具体包括:环境知情权、环境公众参与权、环境司法救济权。程序性环境权向国内法的转化,关键问题不是如何“实施权利”,而在于如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体现相应内容。程序性环境权自身缺乏独立的规范效力,不宜成为宪法上独立的基本权利,其宪法规范基础应从宪法民主原则和知情权、程序基本权、诉讼权等已有人权中加以确立。程序性环境权在我国的未来发展,应从解释论和立法论两个层面予以展开。  相似文献   

4.
论环境权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环境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权利,它作为一种法学理论,可以用来解释环境法律问题。环境权及其学说在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从法律上确认、保障环境权,从理论上研究环境权的意义、作用和特征,对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协调、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31,自引:0,他引:31  
史玉成 《现代法学》2004,26(3):156-160
作为环境法的法益基础,环境权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社会性权利,有权提起环境诉讼、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是环境权从理论到实践基本标志。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其现实必要性。借鉴国外经验,立足于中国国情,可以通过对原告资格的适度放宽、举证责任的合理配置、诉讼途径之拓展、诉讼费用公平负担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建立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6.
论公民环境权   总被引:67,自引:0,他引:67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环境法作为国家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益以及赋予公民参与环境管理权利的法律,必须有自己的理论基础,这便是环境权理论及立法实践。环境权是在国际社会两度引起高潮的课题,而我国关于这方面的系统研究成果不多。本文拟从历史与现实两方面探讨环境权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以拓展我国环境法的研究领域。  相似文献   

7.
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总被引:31,自引:0,他引:31  
叶勇飞 《中国法学》2004,(5):105-111
环境权是一项公益性与私益性相结合的权利。因此,既可私益诉讼,也应允许公益诉讼。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许多国家,对涉及公益的诉讼都建立了相应的诉讼机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在这些规定中往往占重要地位。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里,并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立足之地。相反,实践却在急迫的呼唤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出现。因此,我国可借鉴外国立法模式,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8.
本文在介绍环境权理论及其法律实践的基础上,对我国环境侵权救济制度的现状作了全面的分析,并立足我国国情,就如何完善我国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9.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出现,解决环境纠纷已经是不可避免的挑战。环境诉讼本身在我国法律理论上即缺乏支持,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处于尴尬的境地。这需要我们尽快确立公民环境权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弥补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立法的不足。同时在实体上保证公民充分参与和保护社会公共环境权益,在程序上确立适格的当事人,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举证责任,探求解决纠纷之适宜途径。  相似文献   

10.
环境公益诉讼——立法亟待与实践同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公益诉讼在我国地方司法实践中已有推行,但由于立法的缺位,导致此类诉讼目前仍处于一种无法可依,实践先行的尴尬境地。环境的优化离不开环境公益诉讼,不少生态环境优良的发达国家都先后建立了该项制度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这对于我国确有借鉴作用。在我国相关法律中确立公众环境权,规定环境公益诉讼的程序、诉讼主体的资格和权利、受案范围,赋予环保团体一定的仲裁权,允许检察机关适当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等都有利于环境公益诉讼立法与实践的同步发展。  相似文献   

11.
崔冬  胡敏 《行政与法》2010,(3):25-28
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起步于环境政策,在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环境政策与环境法律的并存是客观实际的需要。环境政策和环境法律是我国保护环境的两种有效手段,二者有着共同的利益基础,二者并不矛盾,应当协调配合,共同发挥环境保护的合力作用。本文分析了环境政策与环境法律协调发展的理论基础,提出在现阶段环境政策和环境法律应当并存,进而提出正确处理环境政策与环境法律的协调配合关系。  相似文献   

12.
环境权应为环境犯罪客体之提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 ,其特征主要体现在对该罪客体的争论上 ,笔者认为只有将环境权作为环境犯罪的客体 ,才能既有利于国内法上司法判断的可把握性 ,又有助于国际法领域的协作 ;而且将环境权作为环境犯罪的客体还有利于刑法在环境保护方面功效的发挥 ,同时又可以兼顾环境法的特色  相似文献   

13.
环境法律实质上仅是社会悲剧性地分配资源的一种手段,市场、习俗、惯例和政策等手段都综合参与决定了资源的分配,在环境侵权救济中,环境政策是影响环境法律的重要因素。环境政策实施对于环境法律在环境侵权救济中的影响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公共政策的演进促进环境侵权法律责任机制内在机理的更新;专门的环境政策催生新的环境法律、更新环境法律机制;地方政府对于中央环境政策再界定过程,形成了多种类型的地方环境政策,对于环境侵权救济的影响也呈现出多种形态。  相似文献   

14.
在环境损害赔偿案中司法鉴定的作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环境污染鉴定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中起着重要的举证作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是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问题的最佳途径,是公众参与环境执法,解决环境不公平问题的有效方式。本文就污染损害赔偿中举证倒置、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检测报告重性及环境污染赔偿鉴定规范化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杜健勋 《北方法学》2012,(6):115-126
正义是弥久常新的议题,随着"环境时代"的到来,正义也被赋予新的含义,环境正义成为环境时代的正义范式。环境是社会建构的,环境问题的真正根源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非正义性。环境正义主张所有地区与人群包括弱势群体有免于遭受环境损害的自由,有对干净的土地、空气、水和其他自然环境平等享用的权利,经由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达致可持续发展以提升民众的福祉。因此,环境法学研究应当走出"全称命题"与"重自然轻人类"的传统路径,其范式应当转移到环境正义议题。  相似文献   

16.
环境刑法的法益是环境伦理的现实化,环境伦理思潮的变动必然会影响环境法律,从而引起环境刑法法益的变动。围绕着如何保护环境,各种环境伦理学流派提出了各自的观点,迄今为止,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生态中心主义伦理学、人类·生态中心主义伦理学先后登场并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指导思想,与此相对应,环境刑法的法益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相似文献   

17.
  相似文献   

18.
WTO环境规则与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及创新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沈木珠 《法律科学》2003,1(4):104-116
在当前我国投资与贸易得到了迅猛发展的同时,伴随而来的是生态环境也遭受到严重破坏。按照WTO可持续发展目标,正确处理贸易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我国现行若干环境法律制度尚且存在种种问题,需要在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相关环境立法与司法判例的基础上予以完善:改革与建立环境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改排污费制度为排污征税制度;完善与创新环境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9.
关于处理环境纠纷和追究环境责任的政策框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了促进处理环境纠纷和追究环境责任的理论研究、法制实践和立法活动,本文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一个处理环境纠纷和追究环境责任的政策性框架文件,确立我国处理环境纠纷和追究环境责任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方式方法,明确国家有关部门在处理环境纠纷和追究环境责任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以建立一个统一、全面、系统的处理环境纠纷和追究环境责任的机制。本文还就建立处理环境民事纠纷、追究环境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建立处理新型环境损害纠纷和追究相应责任的公益诉讼制度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  相似文献   

20.
环境损害:环境法学的逻辑起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科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必须是针对学科研究对象中最广泛最普遍现象的最简单、最抽象的本质规定,它与历史的起点是辩证统一的。照此原则所确定的逻辑起点包含了对学科理论体系的规定性。环境损害是环境法学逻辑起点的必然选择,它对环境法学理论体系的规定性在以往的环境法学研究中已初见端倪,以后将更加充分地表现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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