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遗弃罪具有一定局限性,在社会实践中存在着本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遗弃行为而被排斥在刑法追踪视野之外的窘境.因此,填补法律空白,完善遗弃罪的规定对发挥刑法的法益保障机能、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2.
刑法是一部相关部门法的保障法,是由调整社会的关系决定的。相关部门法在静态的法律规范和动态的法律调整当中,我国的刑法是与之相适应的,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较多问题,比如刑法的前提性规范欠缺,在法律的制裁上,衔接尤为不合理包括在刑法上,入罪的根基不牢固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对相关的法律作进一步的完善,在法律用语、制裁和规则上都应该通过相关的法律部门法和刑法进行完善。坚持动态上的适时犯罪方向和犯罪化,加强相关部门法与刑法的调整和合理规划。  相似文献   

3.
樊凤林 《法学杂志》2001,22(6):65-66
随着社会的进步 ,经济的发展 ,人们对法律规范的要求也更臻于完善。我国修订后的刑法尽管有了很多充实与发展 ,但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和人民利益的新需要 ,仍须对我国刑法立法作进一步的充实与完善。  相似文献   

4.
新中国刑法从创设至今,已经历了数十年的风雨历程.从最早的无成文时期,到1979年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诞生,再到1997年第二部<刑法>的颁布,以及<刑法修正案(七)>的公布,我国刑法始终伴随着新中国的崛起而不断成长.法律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法律源于社会...  相似文献   

5.
一、我国刑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刑法刑法是法律的重要部门之一,是确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是国家定罪判刑的大法。刑法和其他法律一样,是社会发展到  相似文献   

6.
刑法关怀与刑法解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法应体现法律之公平善良的特质 ,刑法关怀是指刑法对自然人、社会组织及社会所给予的刑法关注、刑法抵御和刑法保护 ,刑法解释即有权解释 ,是指有权机关依据一定原则使用法定方法对法律文本所作的阐释 ,是连结刑事立法与刑法适用的纽带和中介 ,是折射和反映刑法关怀的最佳视角。欠缺刑法关怀的刑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说可能是合法的但未必是合理的。从刑法关怀的维度审视我国现有的刑法解释 ,一方面在于把刑法关怀坚持到底 ,另一方面在于反思刑法解释的真正科学的定位 ,由此建立合法合理的刑法解释体系。  相似文献   

7.
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的应然追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卢建平 《法学论坛》2007,22(3):59-64
刑事政策与刑法的关系一直是个争议问题.在刑事法治观念日益深厚而刑事政策地位日隆的今天,讨论二者的关系意义尤其重大.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的核心,是在区别二者前提下的互动、制约、促进关系.刑法对刑事政策的制约主要涉及刑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这是法治的要求,是权利保障的要求;刑事政策对刑法的指导主要体现在法律的制定、实施和法律变革上,这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社会防卫的要求.而倡行法治、保障人权是刑事政策和刑法都应该奉行的基本原则,是已为现代法治国家的刑事司法实践所证实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8.
法律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是我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的完整涵义。这一涵义体现了我国刑法保护公民权利、利益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并重的价值取向。强调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都是不可取的,于刑法理论的发展和司法实践都是有害的。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是相对的,其相对性表现在刑法的确定性、刑法的明确性和刑法的溯及力等三个方面。罪刑法定的相对性,给法官的自由裁量留出了空间,也给刑事司法解释提供了相当的余地。  相似文献   

9.
随着社会的进步 ,经济的发展 ,人们对法律规范的要求也更高。我国修订后的刑法尽管有了很多充实与发展 ,但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和人民利益的新的需要 ,仍须对我国刑法立法作进一步的充实与完善。一、关于刑法设立见死不救罪问题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见死不救罪 ,因此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成为愈来愈突出的问题 ,严重损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公共道德。此类事件多数发生在自救能力不强的如未成年人身上。在目前情况下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在刑法中规定这一罪名是完全必要的。前不久 ,全国人大 10 0多名代表和…  相似文献   

10.
许发民 《现代法学》2002,24(2):49-54
刑法是一种法律社会现象 ,刑法社会学以刑法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 ,在我国用社会学方法研究刑法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能开拓刑法学研究的新领域、更新刑法学研究方法 ,并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1.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相应的促进了我国法律法规的完善,很多的法律空白区不断填充,进而我国的法律社会越来越和谐。相关的立法人员应该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法律,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文针对基于罪刑法定原则下的我国刑法适用性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研究,希望通过探讨,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2.
完善刑法立法的指导思想与确立刑法体系,是决定能否搞好完善刑法立法的重要关键,也是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的首要问题。完善刑法立法的指导思想,首先应该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原则。发展与完善后的刑法,应该是一部更加完备、明确具体和更符合实际需要的刑法典。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需要法律的发展变化,法律的发展变化是为了更好地保卫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这正是法律为经济基础服务的重要表现。所以,刑法立法的完善程度,应取决于客观实际发展规律的需要。刑法体系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等情况的反映,一部刑法采用什么样的体系,如何安排它的内容,是有深刻的政治内容的,现在我国刑法体系采用的形式是《刑法》的组成和之后公布的《刑事决定》以及经济法规和行政法规中所作的《刑事规定》。这是由我国历史发展条件所决定的,是必要的。但在完善刑法立  相似文献   

13.
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事实与理念之展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实践完全没有深深陷入法律形式主义的泥坑,因而需要采用实质解释论加以拯救,而恰恰是深深陷入了法律实质主义的泥坑,由此逾越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樊篱,因而需要引入形式解释论加以纠正。在某种意义上,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不仅是构成要件论之争,甚至是刑法机能论之争、刑法观之争。在我国当下社会中,法治规则意识尚未完全建立。在这种前法治时代,我国应该大力弘扬规则功利主义。  相似文献   

14.
刑法制度只有嵌入社会,才有社会回应性可言,进而在社会回应性中获得实践性以形成实践刑法观,而法外知识是刑法制度的“社会嵌口”.只有从法外知识“嵌入”社会生活,实践刑法观才能实现刑法权威性和刑法公信力的功能担当.为更好地落实实践刑法观,诸如刑法司法解释制度、量刑规范化制度、刑事证据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法律工作者招录制度和法律职业培训制度都应立于法外知识予以完善和落实.  相似文献   

15.
我国森林法是保护森林资源和发展林业经济的重要法律,其属于行政法律体系范畴,但其中也附属规定了一些刑事责任条款。如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中规定:“盗伐林木据为己有,数额巨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此条款所规定的内容是对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盗伐林木犯罪法律规定的补充,从性质上讲,是一条刑法条款或称刑法规范。这种刑法规范由于在规定形式上附属于一定的载体即非刑事法律,所以在理论上也称作附属刑法,其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16.
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导致法律观念的更新和发展。本文仅对我国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现阶段有关刑法领域观念变革的若干宏观问题加以初步的研讨。一、刑法整体观念的变革刑法观念是人们对刑法的性质、功能、内容以及刑法的制定和实施等一系列问题的认识、看法、心态和价值取向的总称。在法律文化结构体系中,它居于深层或潜隐的地位,控制和影响着居于表层结构的刑法规则和刑法操作系统的状态和功效。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  相似文献   

17.
义务冲突在现实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一种法律现象。我国刑法对此没有相关的规定,但在现实司法实践中是作为一种正当化事由处理的。这种刑法上没有相关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又予以运用的做法应该说是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这种情况应该加以改变。本文就义务冲突的概念、性质和正当化根据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义务冲突的立法问题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18.
罪刑法定与刑法机能之关系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少华 《法学研究》2005,27(3):50-61
社会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的统一是刑法的整体价值目标,而不是刑法某一个构成要素的价值目标。认为相对罪刑法定原则具有人权保障和社会保护双重机能的观点,实际上是混淆了刑法的机能与罪刑法定原则的机能,错把刑法的整体机能当成了其构成要素的机能。罪刑法定原则虽然应当服务于刑法的整体价值目标,但是,它却不应该、也不可能直接承载社会保护的价值内容。我国《刑法》第3条从正反两个方面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将社会保护的内容附加给罪刑法定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这一原则的社会法律意义,不利于现代刑法观念的培植。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的权力腐败现象较为突出,这既是权力内在的寻租冲动,同时更是权力制约体制失灵的结果。另一方面,刑罚介入力度不可谓不严厉,但腐败并不因此有所收敛。必须正确定位刑法和刑罚的功能。刑法首先是一部律法,只是具备法律的功能,不能超出法律的功能去苛求实现法律领域之外的目的。其次,刑法只是一部部门法,不能超出部门的意义去实践非刑事法领域的功利。权力腐败的消除是社会发展和综合治理的结果,刑法只是其中的一道关卡。  相似文献   

20.
李世清 《河北法学》2006,24(9):123-127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惩罚犯罪就是惩罚犯罪行为,所以提出在量刑中主要考虑的是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而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注重对犯罪分子个体的研究,从犯罪个体中去研究惩罚的力度,在量刑的时候着重考察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两者的争论由来已久,在中国的刑法理论界就是主要采取了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认为惩罚力度大小应该与罪行的大小相适应,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刑罚的轻重.那么对于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在量刑时的作用究竟应该有多大呢?试从实践入手,针对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阐述一下人身危险性在量刑中的作用,从而完善我国刑法的量刑原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