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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汇集全国律师意见的《刑事诉讼法(辩护角度)修改意见稿》(第5稿)近日出炉,其中专设一章规定死刑复核程序的律师辩护。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判决时,应当有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已将该修改稿送交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供立法部门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参考。据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田文昌介绍,这是我国首次以律师的名义参与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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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证据开示理论与实务专题”研讨会会议综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4年5月16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美国律师协会、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共同主办的中美“证据开示理论与实务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市通州区月亮河度假村举行。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律协、美国律师协会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社科院法学所、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纽约大学、耶鲁大学中国法中心等法学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80余人参加了会议。1996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起诉前案件材料的移送方式由全卷移送改为移送主要证据及其复印件,相应地在律师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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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1996年刑诉法的修改无论是在对刑事诉讼程序还是律师权利方面都做出了一定的突破.巩固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但与国际刑事辩护制度标准仍有一定差距,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新《律师法》赋予律师更多的执业权利特别是律师的辩护权利,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律师法》不是基本法,不能囊括诉讼制度的全部,我国辩护制度存在的立法方面的缺失,仍期待《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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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律师的职责使命,也是律师行业的价值所在。全国律协着眼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从律师行业发展实际出发,于2013年3月印发了《关于实施"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创新拓展工程"的意见》(下为《意见》)。《意见》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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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规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执业行为,全国律协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则》(下称会见规则)。在谈到此次《会见规则》制定的必要性时,全国律协秘书长周院生告诉记者:辩护制度是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律师行使辩护权的基础和前提。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律师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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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毅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11(4):102-106
2008年6月1日,新《律师法》正式生效实施,它在辩护律师权利保障方面的一系列重大改革被誉为“中国法治进程又前进了一大步”。尤其是在当前《刑事诉讼法》修改裹足不前的情况下,新《律师法》的出台更是表明了立法者以及参与立法的各方对于深化刑事司法改革、加强人权保障的决心和姿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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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2013,(10):12-1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律协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宣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9月23日,全国律协召开宣传联络委员会会议,对《意见》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全国律协副会长、宣传联络委员会主任金山主持会议并讲话。金山副会长指出,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提高对律师行业宣传思想工作的认识,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工作切人点和着力点。宣传思想工作是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律师事业改革和发展有着重要的舆论导向作用。律师工作的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具有丰富的新闻宣传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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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制度。近年来,司法改革为刑事辩护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以下称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充分介入审判前程序,律师介入刑事审前程序的法律规定使刑事辩护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一、新《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审前辩护权及程序保障机制(一)刑事审前辩护权的发展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使得我国法律第一次允许律师介入刑事审判前的程序,辩护律师可以参与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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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但同时,律师行业还存在着服务空间开拓不足、新业务领域介入不够、法定业务范围过少、一些青年律师案源不足面临生存困难等问题。为此,2013年上半年,全国律协决定在全国律师行业实施“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创新拓展工程”,并下发《全国律协关于实施“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创新拓展工程”的意见》(简称《意见》),以推动律师行业服务创新,拓展律师服务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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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辩护本体省思 总被引:7,自引:2,他引:5
一、引言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其中关于刑事辩护制度的修改是带有历史性的重大改革。与1979年《刑诉法》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大为提前,明确规定了辩护人的数量、资格,扩大了法院指定辩护的范围,扩充了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引入了庭审控辩对抗机制等,律师能够多阶段、多形式介入刑事诉讼活动。这一立法变动旨在通过对辩护制度的完善,提升人权保障的力度,使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得以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行。笔者认为,仅仅从立法的角度看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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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从1979年颁布实施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复杂多变的司法环境.虽然在1996年作过部分修正,但其先天不足和立法滞后的诸多弊端越来越明显地显现出来。大量的刑事案件没有律师辩护,全国刑事辩护率不到30%,《刑诉法》的修改迫在眉睫,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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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新颁布的《律师法》在律师的千呼万唤声中终于出台了。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公安部也相继做出有关的规则、解释和规定。当时,律师界兴奋不已,认为这两部法律的实施,是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及时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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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刑事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控诉进行辩解与反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充实和完善了刑事辩护制度,尤其是律师刑事辩护制度使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更为便捷,辩护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从司法实践看,刑事辩护权行使受到阻碍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因此,认真分析刑事辩护权保障的现状及其存在不足,就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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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修改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法》实施已经7年多,7年来关于《律师法》修改的呼声就一直没有停止过。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律师业的不断进步,《律师法》越来越凸显其不能适应律师业发展的新形势,因此律师界和律师管理机构对《律师法》的修改投入了很大的热情,律师界对《律师法》的修改寄予了很大期望。但是到目前为止,《律师法》的修改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按理,律师界法律精英荟萃,不要说修改《律师法》,就是重新搞一部《律师法》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是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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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较大,亮点也很多,其中争议较大的是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的修改。在本次修改中,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大大增大了,对律师的保护力度也有所增强,在各个方面提升了律师的诉讼地位。律师诉讼地位的提升,不仅仅是对律师的肯定,也让当事人的权利更有保障,也更加对律师推动中国辩护制度发展寄托了新的希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