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7 毫秒
1.
为了减轻高昂的学费负担,增加社会实践能力,在校大学生纷纷利用课余和假期打工.这段时期的大学生的身份是在校学生还是劳动者?他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由于<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在校大学生打工、实习、就业维权的规定,使得他们在诸如拖欠工资、工伤、劳动安全等方面难以得到全面的保障. 相似文献
2.
3.
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由于在校大学生尚未毕业,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直接订立正式的劳动合同尚存在一定的障碍。在实践中,为了克服这一障碍,促进在校大学生就业,教育部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在校大学生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之前.先与在校大学生及其所在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签订前用人单位、学校、在校大学生三方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 相似文献
4.
5.
6.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难以确定,这将影响到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等相关权益,势必给劳动者带来不良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走出象牙塔的大学生,步入这个纷繁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劳动并获得报酬,同时自己的社会角色也由学生向劳动者身份转变了。在历经找工作的艰辛及费尽心思的选择后,大学生们将与用人单位建立一种自己之前所没有的新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既然是合同,就应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的法律地位应当是平等的。然而,找工作时,大学生们是“我为鱼肉,人为刀俎”,与强势、精明的用人单位相比,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谈判能力,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 相似文献
8.
9.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也是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的期限可以选择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几种形式。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只约定合同的起始日期,不约定其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类型。如果劳动者自身已经具备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本人又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个权利应如何保护? 相似文献
10.
综合九江市人社局官网《九江日报》等媒体 《法律与生活》2020,(4):15-18,20+18
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那些"外卖小哥"和"快递小哥"骑着摩托车飞奔在大街小巷送餐饮或包裹。随着我国互联网业的迅猛发展,外卖、快递、网约车等新兴产业也得以快速发展,并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与这些新兴产业相匹配的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兴职业劳动者,迅速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劳动群体。这个新业态从业群体,大多数是以临时工、劳务派遣等形式从业的人员,用人单位基本上不与这类人签订劳动合同,多数平台也不给他们缴纳工伤保险费。但问题是,他们一旦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却得不到工伤保障的救济,成为"伤不起"的群体。 相似文献
11.
本案是一起由于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在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并无异议,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关于劳动者主张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请求是否已过仲裁时效,即本案所涉及的仲裁时效应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 相似文献
12.
在对泸州市六区县《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状况进行调查后,本文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争议解决、对用人单位的影响等方面做了分析,发现泸州市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劳动合同的签订不规范、一些劳动合同并未按约定或法定履行、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本文也试从平衡劳资双方利益,实现劳资共赢的角度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3.
大学生为了应对就业压力,同时为提高自己的实践水平、工作能力和就业竞争力,通常会在最后一个学年通过学校介绍或者自己联系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在读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实习已成为定律和常规甚至纳入学校的培养计划或方案。但是,面对准大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实习,其身份是在校大学生还是劳动者,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不是劳动关系,我国现在没有一部专门法律来对此进行调整。如果界定为劳动者,享受我国《劳动法》的特殊保护;否则,只能是一种劳务关系,在双方地位平等的前提下,依照民事法律,给予实习或就业的学生与用人单位同等的法律保护,而实习或就业的大学生的工伤、劳动待遇(包括工资、试用期等的合法性)、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缴纳就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4.
15.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与劳动者签订有某种协议,但名称并不是劳动合同,也不完全具备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在劳动纠纷发生时,该类协议能否被认定为劳动合同成为关键问题。文章在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必备条款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不存在绝对影响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这些条款或隐含,或可事后协商,或由法律补缺,因此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各种协议便可认定为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成立。 相似文献
16.
17.
法官:我于2006年7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7年6月,我在出差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事后,由于公司没有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只好直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论为因工负伤,劳动功能障碍为三级。请问: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怠于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我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及鉴定的费用、医疗费、工伤待遇,能否要求公司承担? 相似文献
18.
目前大学生校外兼职因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合理、因工受伤无法得到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以及职业介绍机构的欺骗等现状致使兼职大学生的劳动权益受侵害现象严重。基于大学生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状和原因,以及民法在调整大学生劳动权益方面的缺陷和劳动法在保护大学生劳动权益方面的优势,应该用劳动法来切实维护大学生兼职过程中的劳动权益。 相似文献
19.
20.
编辑同志:62岁的邱某于2014年5月到某建筑公司做搬运工,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按月领取工资。同年12月3日,邱某在工地推车时车辆翻倒致其左臂骨折。邱某请求建筑公司为其申报工伤,而建筑公司认为邱某在受伤时已年满60岁,已不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符合工伤申报和认定条件。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