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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6):46-48
【裁判摘要】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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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下简称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本文从就业协议的性质入手,探讨了就业协议的特殊性、法律性质以及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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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轻高昂的学费负担,增加社会实践能力,在校大学生纷纷利用课余和假期打工。这段时期的大学生的身份是在校学生还是劳动者?他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由于《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在校大学生打工、实习、就业维权的规定,使得他们在诸如拖欠工资、工伤、劳动安全等方面难以得到全面的保障。一旦出现工伤、安全等人身伤害事故,用人单位立即以大学生未领毕业证,仍是学生身份,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为由否定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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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就业协议的内容与性质,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分,通过列举目前各种因签订就业协议书而引发的违约现象,分析了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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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性质及其他与劳动合同中违约佥馨款的内涵分析.认为就业协议作为民事预约合同,其违约责任不同于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实践中对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关系的误读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原因之一。通过相应的比较分析.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所涉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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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轻高昂的学费负担,增加社会实践能力,在校大学生纷纷利用课余和假期打工.这段时期的大学生的身份是在校学生还是劳动者?他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由于<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在校大学生打工、实习、就业维权的规定,使得他们在诸如拖欠工资、工伤、劳动安全等方面难以得到全面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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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 Shang-Yuan 《当代法学》2007,(3)
自《劳动法》颁布以来,对于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法学分析的文章不少,但是,对于尚处于劳动合同订立阶段的双方当事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承担什么样的义务话题相对较少,能否比照合同法之一般原理,即要约与承诺理论来诠释双方当事人劳动合同签订前之权利义务关系问题值得法学界关注。目前,我国每年400万大学毕业生,不少人签订了就业协议,这样的协议其性质如何,权利义务如何配置,本文借鉴台湾地区"雇佣内定"概念及其他国家劳动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理论,对我国劳动合同签订前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法学分析,并对实践中之就业协议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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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也是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的期限可以选择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几种形式。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只约定合同的起始日期,不约定其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类型。如果劳动者自身已经具备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本人又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个权利应如何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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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对与劳动合同订立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负有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的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包括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对本人基本情况资料的填写。对与劳动关系建立有关的重要情况,即使用人单位未询问,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应主动披露。对与劳动关系建立无直接相关的个人情况的披露应当真实,不得欺诈。采取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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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安交通大学毕业的李娟(化名),在2004年4月与北京一家网络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很快,这家网络公司就为李娟办理了相关的进京落户审批、户口迁移、档案转移等就业报到手续,并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2004年12月,李娟与网络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协议约定:李娟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经双方协商,即日起网络公司同意与其提前解除劳动关系,且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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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握了解当前法学专业女大学生的就业现状,分析女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我们对某高校女大学生就业情况进行问卷调查。调查中我们发现女大学生就业形势的确不容乐观,女生就业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性别歧视;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与学校应采用积极的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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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采取政府自查、县人大常委会重点检查的方式,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其中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数、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数;劳动合同内容及其执行是否规范;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此次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是详细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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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书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规定明确,有利于节约争议处理、劳动监督检查等成本,提高合同履行效率,所以书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是我国劳动合同订立形式的立法目标。不过,《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为久被诟病的事实劳动关系留出生存空间,背离了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唯一法定形式的立法宗旨。建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克服这个不足,进一步完善书面劳动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