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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3 毫秒
1.
熊亚文 《现代法学》2016,(4):167-182
大体上,刑法私法化是指在以纯粹公法建构的刑法中引入私法的理念、原则与方法,以实现在刑事法治框架内的犯罪治理多元化。刑法私法化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中均有显性体现,其蕴涵了恢复正义、经济效益等价值追求,如此现象的产生既有刑法之内的原因驱动,也有刑法之外的因素使然。尽管刑法私法化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传统刑法理论及其适用范式,但其并未走向真正的对立面。传统刑法理论中犯罪的法益侵害性、消极的责任主义原理以及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法基本原则,均为刑法私法化提供了充分的理论空间。  相似文献   

2.
过于注重惩罚的公法建构,虽使刑法满足了预防犯罪的需要,但却漠视了被害恢复的积极价值。随着恢复正义理论的异军突起、社会效果的日渐重视以及私法精神对正统刑法的反攻,刑法私法化模式逐步成型:因刑事和解与二元化犯罪模式能够实现恢复被害和预防犯罪之双重目的,已成为当代刑法私法化的基本类型。其中,固守国家对犯罪治理的垄断,明确基本类型及其适用对象,把刑法谦抑作为判断基准,就是理性建构中国刑法私法化的基本路向。  相似文献   

3.
法划分这一理论起源于罗马,并于17、18世纪最终确立。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代公法与私法互相渗透,相互溶合,出现了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并存的局面,导致理论界对这一理论产生了质疑并进行了激烈的存废博弈,本文拟对此质疑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4.
艾阳  苏丽娟 《中国司法》2008,(12):115-117
二十世纪以来,法律发展的新趋势是私法的公法化与公法的私法化。随着社会的变迁,人权的凸显,刑法的公法性质也受到了意思自治理念的渗透。刑事和解制度就是这一进程的结果之一。  相似文献   

5.
本文认为,在公法和私法的划分问题上,选择以利益标准为主,辅之以法律调整方法标准,既可以做到对法律进行公法、私法、公私融合法划分的周全分类,也能对公法与私法融合趋势作出合理的解释,并运用该理论论证作为与公法、私法并存的公私融合法的存在及我国其他部门法的公私融合法属性。  相似文献   

6.
张东华  潘志瀛 《河北法学》2005,23(4):152-156
哈耶克关于公法与私法划分的理论独具特色.该理论以知识论、秩序论、规则论为理论基础,赋予了公法、私法以特定的含义,强调私法是公法的基础,批判私法的公法化,主张以公法实施私法.从中我们获益匪浅.  相似文献   

7.
王晓宇 《政法学刊》2022,(1):105-111
税法普遍被认为是纯粹的公法,随着公法私法化的浪潮掀起,加上私权保护意识的加强、私法理念的逐渐渗透,税法私法化趋势明显增强.以主体地位平等和双方权利义务均衡等为特质的私法思维模式,为再认识税法的本质提供了另外一个视角.纳税人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对西方税法契约理念的接受和吸收,中国税法中的私法理论、概念、制度和规范将会越来...  相似文献   

8.
社会法是"公法私法化"或"私法公法化"的兼公法与私法的第三法域。社会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作为社会政策和公共场所政策的法律,它主要强调对社会公益,社会公平,社会安全等社会发展目标的追求,对弱势群体和公共利益的保护。同时,进行社会法的理论探讨,尤其是关于其性质的法理学研究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在民生刑法时代,反思刑法的法律类别有助于使刑法理论更加严谨、与时俱进、增强公民的权利意识。刑法不是公法,也不是私法,而是保障法。  相似文献   

10.
法哲学视野中的民法现代化理论模式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法现代化的理论模式主要有从身份到契约、从契约到制度 (身份 )以及近现代民法模式 ,它们都有一定的不足之处。私权的社会化的结果是私法公法化、私法社会法化与私法社会化。民法现代化的核心观念与理论模式是私法社会化 ,其具体内容包括 :民法以社会为中心 ;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民法应注重对弱者的不对等保护。私法社会化并不是对私法自治的否定 ,它以私法自治为前提与基础  相似文献   

11.
民法、行政法与经济法的产生、定位关系密切,而在大陆法系国家中,法律往往被分为公法与私法。"这种划分在大多数大陆法系法学家看来是基本的和必要的,从法律制度的整体来看也是明确的。"作为民法的上位概念的私法与作为行政法上位概念的公法之间,正在经历着被称为"公法私法化"、"私法公法化"的过程。对此现象,不同学者从各自的角度给予了各自现代化意义的解读,本文试从关系角度,结合相关观点对相关问题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12.
功能主义刑法具有积极面向和消极面向。与以入罪处罚为核心的积极功能主义刑法相对,消极功能主义刑法旨在将具有出罪化、非刑罚化、刑事责任轻缓化功效的私法理念和制度引入刑事立法,从而实现轻罪时代犯罪治理的多元化与现代化。积极功能主义刑法和消极功能主义刑法在价值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在功能手段上具有互补性。消极功能主义刑法立基于刑法的任务与刑罚目的理论,始终坚守国家对犯罪治理的垄断,在正当化限度内追求被害恢复、加害复归、经济效益等治理效果。践行和发展消极功能主义刑法观,一方面需要建立“以应罚性为主,以需罚性为辅”的功能主义犯罪论体系,并重视“行政处理优先,刑罚处罚保障”的犯罪化立法模式的运用;另一方面需要探索刑事责任的多元化实现方式与激励机制,推动犯罪后法益修复行为与积极悔过行为刑事责任激励的法定化乃至分则化,完善定罪免刑制度和相对不起诉制度,以整体化观念健全犯罪实质制裁体系。  相似文献   

13.
夏锦文 《法学家》2000,(2):3-11
公法文化是私法文化的对称,这种区分是基于公法与私法的性质、内容及运行机制的不同作出的.①公法以刑法为典型,私法以民法为代表,故而从法律文化学角度考察,公法文化乃是以刑法等公法为主要内容、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文化体系;私法文化则是指以民法等私法为主要内容、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文化体系.在性质上,公法文化是主要体现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刑法化法律文化,具有鲜明的国家化色彩;私法文化是重点突出个人利益的民法化法律文化,呈现出浓郁的个人化特质.  相似文献   

14.
潘萍  徐强胜 《河北法学》2003,21(4):157-160
公法和私法的关系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制实践课题,虽然现代社会由于公域 与私域的融合而使公法和私法也在不断融合,但这并不能动摇公法与私法各自独立存在的基础, 相反它使公法和私法在相互协调的基础上更加明确各自的责任,尤其是在私法精致地规范和保 护私域的前提下使公法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对私域和社会负起更好的责任来。  相似文献   

15.
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及其对我国民法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罗马法上划分公法与私法有着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原因,但其真正目的仅在于法律研究的便利和安全,而不在于限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随意干涉。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公法优位的观点与私法优位的观点皆不足取,而现代公法与私法的融合也并未使二者的划分失去意义。公法与私法的关系与地位问题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轨道有所不同。就目前而言,私法在我国应当具有更加优越的地位。在探讨制定公法性民事规范的合理事由时,必须要证明某些价值相对于意思自治而言具有基础性意义或者更加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对于不动产登记法律属性的理性追问在当下中国十分必要。在厘清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梳理法律属性争议的基础上,对私法语境和公法语境下的不动产登记分别阐述,最后指出不动产登记具有私法和公法双重属性,私法属性是内核和本质,公法属性是外观和形式,以及作此定位的重要意义所在。  相似文献   

17.
随着公法和私法的融合、福利国家的兴起,给付行政已成为当代行政的重要内容。给付行政的崛起,需要行政主体大量使用新型的行政私法行为。对于行政私法行为这类兼具行政和私法双重性质的行为,单凭公法或者私法一方的力量难以进行良好的制约,而应当综合运用公法、私法予以法律约束,努力打造行政私法行为的"公私合作约束模式",即它们在实体上受公私合作理念影响的法律原则和规则的制约,在程序上遵循行政程序和民事程序相谐调的"行政私法程序",在权利救济上实行由性质主导的私法、公法二元化救济。  相似文献   

18.
社会法中的人——兼谈现代社会与法律人格的变迁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20世纪以来西方经济法制的发展可以用“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来形容。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形式合理和抽象的社会。抽象人格是近代私法塑造的人的形象。从社会法的角度来看,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关于“人”的观念呈现了一个从抽象人到具体人,从原子化的人到团体化的人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论给付行政中行政私法行为的法律约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公法和私法的融合、福利国家的兴起,给付行政已成为当代行政的重要内容。给付行政的崛起,需要行政主体大量使用新型的行政私法行为。对于行政私法行为这类兼具行政和私法双重性质的行为,单凭公法或者私法一方的力量难以进行良好的制约,而应当综合运用公法、私法予以法律约束,努力打造行政私法行为的公私合作约束模式,即它们在实体上受公私合作理念影响的法律原则和规则的制约,在程序上遵循行政程序和民事程序相谐调的行政私法程序,在权利救济上实行由性质主导的私法、公法二元化救济。  相似文献   

20.
论服务行政条件下的行政私法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私法行为是行政机关于服务行政条件下所采取的一种行为方式,它属于国库行政的一种特殊形式。就行政私法行为的性质而言,它既不绝对地是一种公法行为,也不绝对地是一种私法行为,而是新形势下出现的一种兼具公法、私法双重属性的行为。对行政私法行为的法律调整,应该坚持公法优先、兼顾私法的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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