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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09 毫秒
1.
文章从理论上分析了授权行政主体在法律认定、自身的法律规制和法律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缺失,进而提出了应重视授权行政主体这一行政法问题的研究,同时就如何加强对我国授权行政主体法律规制提出了一些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2.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之探讨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在行政管理中大量存在。当前 ,这两项制度既缺乏法律的完整规定 ,也缺乏系统研究。在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上尚须回答和解决一系列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3.
李德旺 《法学家》2023,(3):161-174+195-196
近些年来,由行政机关通过授权实现职权转移的立法趋势逐渐增强,行政机关主导的授权实践也愈加蓬勃。但学界主流观点倾向于将“行政授权”理解为“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要么直接否定行政机关授权,要么将后者视为前者的特殊情形,忽视了行政机关授权意志与授权行为的独立性,未能建构实体法意义上的行政授权概念,在具体操作上也难以为授权与委托的区分提供实质标准。基于我国当前行政实践发展和国家治理的现实需要,应当明确行政授权是一种由行政机关通过自主授权实现职权转移的独立法律机制。从行政职权配置方式的法律结构分析,行政授权既不同于职权设定,也不同于法律授权和行政委托。行政授权的成立需要有权行政机关根据明确的授权法律规范,作出具体的授权行为,授权行为的法律效果在于实现行政权的转移。行政授权的法律关系虽然主要是一种内部的行政法关系,但行政授权所带来的职权转移仍旧会形成一定的外部法效力。基于程序法治原则,行政授权应当遵循特定的公告程序。  相似文献   

4.
被授权组织是我国行政主体中的一个重要类型 ,其中 ,一定的企业也是被授权组织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法律对这类行政主体的条件及规则未作详细规定 ,导致理论和实践中的认识不一。本文论述了一定的企业成为行政主体的可行性、其必须具备的条件、被授权成为行政主体的法律特征以及企业作为行政主体必须与其民事主体身份相区别等问题 ,以期待法律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规范  相似文献   

5.
单逍越 《法制与社会》2013,(13):144-145
行政指导的性质界定一直是法学界争论不止的问题,由此带来的最密切问题就是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指导时是否都需要法律的授权并从中找到法律依据。本文从不同语境下对行政指导的性质进行剖析,以此为认识论探讨授权行政指导的正当性所在,并对于授权法律规范应遵循的原则提出了设想。  相似文献   

6.
《北方法学》2022,(5):20-29
生动的立法实践及法典化的发展态势业已表明,行政法法典化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新时代行政法的法典化要以行政实践需求为导向,基本旨趣应在于完善和发展行政法制度及理论体系,并立足于行政实践为行政充分授权,以促进行政权高效运行,促使行政对社会关切问题及时作出回应,进而深化改革,优化管理和服务,充分调动行政活力、社会活力、市场活力。但传统以规范主义和控权论为基础所建构的行政法理论体系,陷入了将行政法及行政程序等同于控权工具的理论认识误区。面向行政的行政法及其法典化的理念和理论基础,应超越行政权“恶性”“侵益性”的预设,由规范主义“控权”转向功能主义“授权”,“授权论”应成为中国行政法学理论基础的认知模式。  相似文献   

7.
鄢超 《行政与法》2003,(4):45-47
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作为行政权运行的两种方式,在<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颁布之前并没有引起行政法学界的足够重视,因而有关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导致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方面在立法上和执法过程中都存在一些问题.文章从分析界分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意义入手,对有关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行了一些总结和归纳,并试图找出两者之间的界分点.  相似文献   

8.
行政授权新论——走出理论与现实困境的一种认知尝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授权是《行政诉讼法》颁布后我国行政法学界广泛使用的一个概念,但直到今天法学界对其理解并不统一。现有观点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也无法指导实践,相反已经严重影响了立法、执法和司法。《行政程序法》起草过程中,人们仍然在继续着一场没有结果的争论。我们认为,行政授权的本质是行政职权的再分配。行政机关授出自身职权的前提是行政职权来源机关的同意和许可,具体表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规定。但不能认为行政机关在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下,就可以授出职权,行政授权能否成立取决于授权法律规范必须合法。一个合法的授权法律规范必须具备三项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才能正确定义行政授权和界定其内涵。  相似文献   

9.
陈成 《法制与社会》2012,(34):138-139
目前,我国行政授权基础理论研究仍处于起步的阶段,对于行政授权的定义仍然众说纷纭。面对着其概念仍存在较大分歧的困境,本文试图着眼狄骥的"公共服务"理论,在其框架下,进一步思考行政授权的含义。本文由其产生背景说起,从而揭示具体历史现实下的理论变迁,并反思时下对行政授权含义义的几个主要观点,最终通过借鉴"公共服务"理论,得出行政授权实质为国家对于非行政机关组织行使"社会服务"职能的认定这一含义,以及初步探讨了当前我国行政授权的几种认定方式。  相似文献   

10.
张晓光 《河北法学》2002,20(4):155-159
政授权是一项公权力“流转”的法律制度。通过对其定位、涵义以及法律后果归属等问题的论述 ,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了行政授权与其有着“周边”关系的其他法律制度的界限。另外 ,还提出了从两个方面对行政授权加强监督 ,并建议加快立法 ,使它早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之路。  相似文献   

11.
和谐社会建设需要行政裁决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行政裁决制度的范围呈缩小趋势,这一方面与误认为行政裁决制度破坏了权力分工原则有关,另一方面也与行政裁决被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关。行政裁决制度符合我国宪法上的权力分工原则。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有必要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在解决私法争议中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强,效率高、成本低、解决争议彻底等优势,保留行政裁决制度并对其进行合理构建。应当借鉴日本的当事人诉讼制度来建立我国的行政裁决诉讼制度,以解决行政裁决争议。  相似文献   

12.
财政预算具有何种法律效力,此为当今财政宪法上重要问题之一。在德国,财政预算主要是一种“授权性规范”,虽具有“限制支出最高金额”之“拘束效力”,但人民不得据此主张权利。而在美国,参众两院的“拨款委员会”依据国会的预算方案举行听证,并由其下设委员会通过具体的拨款法案,该法案具有强制支出之法律效力。在制度形式上,我国的财政预算与美国颇为接近;但是因其缺乏充分的保障机制,故而难以遏制违反财政预算的行为。今后,我国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行使监督权等方式来强化财政预算的法律效力,亦可通过建立“纳税人诉讼”等制度适当扩张财政预算的外部效力。  相似文献   

13.
方帅 《时代法学》2013,(5):79-85
法院审查行政法规范解释的介入限度应当是既能动,又不失谦抑。应从整体上赋予法院法律解释权,确立法院在法律解释问题上的权威。在审查行政法规范解释时,应首先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身对解释是否有明确规定,并考察是否存在充分授权,对解释进行合法性审查。其次区分解释的形式,从合理性等因素展开审查。  相似文献   

14.
和谐行政法律秩序的构建需要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过程中的良性互动,亦要求在行政救济领域达到理想的效果。行政诉讼作为一种监督行政权、保障公民权的行政救济制度,也必然要求达到这种和谐的状态,即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从而构建起一种和谐的行政法律秩序,而行政诉讼调解机制不失为一个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相似文献   

15.
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和实施虽然是行政机关主导的,是行政自制理论的体现,但仍需遵循立法者的授权本意以及接受法院对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以及法院在对行政裁量性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时,比例原则的作用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16.
构建和谐社会对行政执法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和谐社会是人类文明社会追求的一种理想社会形态,而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是实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必备要求,本文从行政执法的角度分析构建和谐社会对行政执法的影响,以期待完善行政执法质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现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7.
检察权的本质是法律监督权,而完整意义上的法律监督权,不应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公诉、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等权能,还应当包含封行政机关一般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权.行政检察制度改革应当成为未来检察改革的核心,并围绕法律监督权“程序性”、“准司法性”、“专门性”等特点,构建行政公诉、行政一般监督、行政立法监督、行政诉讼监督等制度。  相似文献   

18.
抽象行政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赋予法院对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权,既有充分的学理和法律根据,又是行政权力行使的现状提出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法治的支撑,丽法治系统本身就应保持和谐.行政法治作为法治的一个子系统,不仅应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外部系统保持和谐,而且在其系统内部亦应保持和谐统一.在行政法治系统中,以行政执法为中心,首先应实现行政执法系统内的和谐.同时应保持行政执法与行政立法、行政司法和行政审判之问的和谐.  相似文献   

20.
建立完备、有效的行政救济制度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维稳思维下,我国现有行政救济制度的内在机制与外在运行模式存在着诸多不足。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渠道不畅,不仅激化了社会矛盾,也影响了社会稳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安全有序、公平正义、保障人权的法治社会。弘扬法治精神、保障行政救济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权力监督与制约、扩大行政救济范围以及畅通行政救济渠道是加强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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