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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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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海领土争端主要包括岛礁归属与海域划界两个方面.不同的国际法渊源在南海领土争端的法律适用中具有不同的作用.目前,中国主要倚重以国际习惯为代表的传统国际法规则,周边国家则大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抗甚至否认中国对南海岛礁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借助国际法渊源理论,对南海领土争端中可能适用的各种法律渊源加以界定和分类后,可以确定国际条约与国际习惯的适用顺位是问题的核心,而国际习惯在解决南海领土争端问题上的优先地位应予尊重.  相似文献   

2.
当今世界领土争端问题广泛存在,尤其以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欧洲等居多.国际法作为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法律,在解决领土争端领域正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国际法的主要司法机构--国际法院逐步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以国际法院懈决的领土争端案为依据,比较国际法院与其他政治谈判手段在解决领土争端问题上的不同之处;总结国际法院在审案过程中运用的基本法律原则,受理领土争端案的主要特征;分析在现实世界中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争端所遭遇的困境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3.
以"查戈斯群岛仲裁案"和"南海仲裁案"为代表,混合型海洋争端的管辖权问题从理论争议演变为现实困境。受制于特定的属物管辖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框架下的国际仲裁庭不能对混合型海洋争端整体实施管辖权。相关争端当事方为规避管辖权的障碍,故意将混合型海洋争端的局部提交强制仲裁机制。但是,由于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之间的固有联系,这种人为的割裂难以使海洋争端纯粹化,相反给国际仲裁庭的裁决带来了更大程度的困扰。鉴于混合型海洋争端所引发的正当性、实效性和公正性危机,国际仲裁庭在裁决管辖权问题时不得不持谨慎态度。国际仲裁庭在"查戈斯群岛仲裁案"中所使用的"重心检验"方法能确保对混合型海洋争端进行相对准确的定性,并随之确定管辖权。而在"南海仲裁案"中,国际仲裁庭并没有沿用"重心检验"方法对菲律宾的仲裁请求逐项进行客观和全面的审查,致使其管辖权裁决出现重大瑕疵。  相似文献   

4.
长期以来,我国在南海地区的国家主权和利益受到了周边国家与地区的挑战.南海主权争端中的法律问题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岛屿领土主权归属问题;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问题;海洋剩余权利问题.面对南海主权争端问题,我们至少应当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法律上的努力和准备:从法理上论证我国南海主权和海洋权益的正当性,驳斥他国错误主张;以国际法中的有关制度作为武器,发挥其法律战功能;对国际法律制度中的立法空白和立法漏洞进行深入研究,作公平、有利的解释;结合和回应国际法律制度,完善相关国内法律制度;推进相关国际法律制度及理论的新发展;进行武力使用的法律准备.  相似文献   

5.
世界大国无一不是海上大国,虽然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逐步增强,但是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争端问题并没有因此而改善反而日益凸显,这与我国的大国地位不相吻合,也不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如何捍卫我国的领土主权,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成为我国当前的亟待解决重要课题。马英九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后,所实行的一系列政策,为我国解决与周边国家海洋争端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案。如何发挥台湾在解决我国与日本的"钓鱼岛问题"以及"东海问题"上的作用,如何发挥台湾在解决我国与东南亚国家在南海争端中的积极作用,以及如何发挥台湾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积极作用是我们需要进行探讨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6.
南海问题是我国建设海洋强国过程中必须着力处置的重大问题,关系中国实现区域性海洋大国或海洋强国的进程和目标。为解决南海问题争议,有必要分析近期国际社会针对南海问题的政策和国际法制度。本文分析了南海问题的背景及其政策和国际法制度在各阶段的内容及特点,认为它们是不断递进和深化的,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是一贯的,也是符合时代发展的趋势和要求的,尤其是符合国际法制度规范的,必须得到切实贯彻。其目的是为了合理开发和利用南海的资源及空间,通过各层面的合作尤其是海洋低敏感领域的合作,实现南海资源的功能性向规范性方向发展,实现共享利益和维护权利相统一的目标,以稳固及促进南海的和平与发展。对于中国来说,尤其应以制定南海行为准则和充实海洋体制机制包括完善海洋法制为契机,推进中国海洋事业发展进程,以确保领土主权和海洋利益,为人类造福。  相似文献   

7.
中菲南海争端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解决争端也面临诸多困难.文章阐述了中菲南海诸岛领土主权争端的背景,分析了争端的成因,对中菲在南海问题上的主张进行了法理分析,并提出了当前我国可以采取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温耀原 《法学杂志》2012,33(10):23-28
2012年4月10日,在我国黄岩岛附近,菲律宾的军舰与我国保护中方渔民和渔船安全的中国海监船发生对峙,使南海问题日趋复杂化。解决南海问题,我国始终倡导与周边国家"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本文将从南海法律地位出发,在国际法视野下,对南海资源共同开发进行阐述,希冀通过国际法理论对南海共同开发方案提出些许建议。  相似文献   

9.
菲律宾通过立法宣示其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侵犯了中国对南沙群岛所固有的领土主权.中菲南沙群岛主权争端的国际环境和地理条件的复杂性,体现了它的代表意义,也决定了中国应采取灵活审慎的外交战略,同时也不能放弃或忽视法律途径.根据国际法中的先占原则,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领土主权是无可置疑的,而菲律宾借以主张领土主权的“国家安全原则”,在法理上缺乏正当性,也无法得到国际司法实践的支持.中菲争端的法律分析,有利于在战术上确定可行的外交策略和正当的法律诉求.同时,只有理解外交和法律途径及其国际背景和法律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才能和平解决中国与菲律宾乃至南海邻国之间的海洋争端.  相似文献   

10.
国际法上解决领土主权争端的现有模式─—对南沙问题的最终解决的影响邹克渊南沙群岛历来是我国的神圣领土。我国对该群岛及邻近水域所拥有的历史权利是我国法理主张上的一个有力依据。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们被迫面临这样的事实,即南沙群岛目前呈分割状态,其中许多岛...  相似文献   

11.
关于南海诸岛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南海诸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我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文章首先谈到南海诸岛的目前形势,对周边国家蚕食我许多南沙岛礁,尤其是菲律宾借口“发现无主之地”、“邻接菲律宾领土”,从国际法的角度给予严正的批驳。其次,在主权属我的大前提下,对南海诸岛的疆域划界作了详细的论述。主要涉及三个法律问题:(1)群岛制度能否适用于远离大陆的南海诸岛?(2)1982年《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的规定如何适用于南海各岛礁?(3)传统海疆线的由来、涵义和性质。再次,文章在论及南海问题的复杂性后,指出菲律宾、越南企图将南海问题“国际化”,提交联合国或国际会议,按南极模式使南沙地区“非军事化”,由周边国家“共管”;我国则主张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端,一时解决不了的,可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最后,文章还提出了我国对南海争端应采取的几项对策。  相似文献   

12.
从良法善治“应然”的实体公平合理和程序正当性,看待分析国际法实践的和平解决领土及海洋权益争端,是研究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的一个重要方面。17世纪以来和平解决领土及海洋权益争端的国际法实践,尤其是近百年来有关国际裁判案例,为这方面的良法善治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其中,可适用的自然法、习惯国际法和条约法等源于西方的国际法及其理念,既有一定的时代进步性,又有历史局限性。即便是充分兼顾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样的良法,往往也缺少相应的善治;相关国际裁判未充分尊重国家对于管辖权的意愿或保留。中国应对和平解决与邻国间尚存领土及海洋权益争端,须在全面客观看待有关良法善治的前提下,积极创设和参与制定有关良法,坚持双边谈判解决相关争端的善治立场。  相似文献   

13.
一、解决国际海洋争端的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国际争端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国家与其他公认的国际法主体之间有关法律权利或政治利益的观点、主张上的矛盾、分歧和对立。国际海洋争端或称海洋法争端是国际法主体间在拥有或管辖或利用海洋各海域时有关法律权利或政治利益的观点、主张上的矛盾、分歧和对立。由于海  相似文献   

14.
毛俊响 《法学评论》2014,(2):112-121
菲律宾单方面将南海争端提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仲裁程序,背后基于多重政治考虑,包括借助第三方机构对抗中国、利用中国对国际司法机构的态度陷中国于两难、将政治责任外部化以及带动南海其他声索国围攻中国等。中菲领土争议、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问题本质上是菲律宾所提争端的关键,与之有充足密切的关联性。中国已经依据《公约》第298条第1款声明对有关海洋划界争端的强制管辖权予以排除,仲裁法庭对争端不具有管辖权。司法途径并不是解决南海争端的最优选择,中国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利用司法途径解决南海争端,不接受强制仲裁程序本身就是遵守《公约》规则的结果。  相似文献   

15.
通过国际司法途径解决南海争端是全球化时代国际社会法治化的需要,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我国建立和平崛起的负责任的大国的重大现实需求。依法治国也包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通过国际法院及国际仲裁等国际司法途径解决南海争端,应该成为我国的重要选择之一。我国应加强对高端国际法人才的培养、选拔,并积极向国际司法机构输送相关人才,增强我国运用国际司法手段解决国际争端的能力。  相似文献   

16.
菲律宾是一个不择手段地不断进行领土扩张的国家。如果对于其在南海侵犯我国主权和/或主权权利的每一次扩张行为不给予坚决而坚定的批驳和反制,它就会寻机进行下一次扩张。2012年4月黄岩岛现场对峙事件的结束,并不意味着菲律宾侵犯我国黄岩岛主权和/或附近海域主权权利行为的结束。确定菲律宾具有国际法律人格者的日期,厘清菲律宾对黄岩岛提出领土主权主张的最早日期,理顺菲律宾有关不同主张的性质,是分析和研究黄岩岛领土主权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所在。根据领土取得的国际法理论和实践,菲律宾对我国黄岩岛提出领土主权要求是毫无国际法上的事实和法律根据的强盗行径。  相似文献   

17.
国际法院在相关的司法判例中提出了“公平原则及相关情况规则”,并在2009年罗马尼亚诉乌克兰黑海划界案中确认了这一具体规则及其适用方法。同时,在涉及领土主权的争端中,国际法院采纳了“有效统治”理论,且日益重视当事国实际控制的效力。这反映了海洋划界显现的发展趋势。作为海洋地理位置相对不利的国家,解决与相关国家的划界争端是我国面临的紧迫问题,需要加强对海域划界的研究。  相似文献   

18.
领土争端往往和国家主权、民族情感甚至于宗教信仰纠结在一起,对地区局势、国际局势产生极大的影响.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是导致战后领土争端的主要原因,而历史宗教问题、技术进步多带动的对经济利益的追逐也是导致领土争端纷呈的因素.结合当事国均衡和非均衡的争端态势,有必要设计从底线到基本原则再到最终解决的相关机制,对领土争端进行思考和引导,通过当事双方的努力管控局势,避免争端的溢出效应.  相似文献   

19.
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领土的争端由来已久,是近几十年来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中日两国关系中最为敏感和棘手的问题之一。有关钓鱼岛的争端主要涉及岛屿主权归属和东海海洋权益两个方面。从国际法的角度看,日本方面所宣称的拥有钓鱼岛群岛主权及相关东海海洋权益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论证我国对钓鱼岛及其相关海洋权益拥有的权利,从法律和理据上更具有说服力和正当性,在此基础上采取的对策将更加有效和有针对性。  相似文献   

20.
周边海洋争端的激化使中国的海洋权益日益被侵犯,大国的兴衰史也表明强大的海权是中国海洋权益维护的基本前提。国际法的双重法理和国家主权的双重属性为现代海权的界定提供了理论框架。海权的权力属性要求中国通过海洋强国战略来强化其海权,从而在国际政治和国际法的互动中加强在国际海洋立法和实施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以有效地确立中国在海洋法律秩序中的基本权利。同时,现代海权的权利属性要求中国逐步适应国际争端解决司法化的发展趋势,并在南海仲裁案的启示下制定出其海洋维权能力建设的路线图。而现代海权双重属性的互动揭示了外交战略和法律战术的结合是中国海洋维权的最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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