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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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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军事司法权配置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军事司法权理论是军事司法权配置的理论起点,军事司法权是司法权与指挥权的下位权力,是司法权与指挥权相交的结果。在这个范畴中探讨军事司法权的特点可以发现,我国军事司法权配置体现着以下几个显著特点:鲜明的军事编制体制特色、于军队法治化的特殊司法环境和使命、司法权与指挥权相交的结果、维权的功能等。同时我国现行军事司法权配置存在着以下问题:军事司法体制已不适应现代战争的要求、军事司法观念出现明显"时差"、飞速发展的信息化技术与军事司法信息化落后的矛盾更加突出。改革军事司法权配置必须构建反映军事司法价值的制度体系,完善军事司法理论体系,把军事司法改革纳入新军事变革的大系统,加大军事司法信息化建设。  相似文献   

2.
司法权是掌握对公民生杀予夺大权的国家权力,诉权是人权的司法最终救济性权利,是人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针对我国司法权对人权的侵犯的现象,给予人权以司法保障就是明智的选择。  相似文献   

3.
国家司法权在普遍的社会环境是正常的状态,当这种司法权力运用到军事领域后,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它必须和军事统率权及军事社会所具有的特殊环境相融合,尤其是融进军事指挥体系的架构中,从而形成国家在军事领域特有的军事司法权力属性。因而,军事司法权具有综合权力属性。其综合属性的涵义是指:军事司法既不属简单的司法权也不属简单的统率权,它是一种综合了国家司法权和军事统率权因素后形成的一种既有别于国家司法权,也有别于军事统率权,是国家司法权在军队中的特殊司法权。  相似文献   

4.
司法权具有多义性,从广义上可分为审判权和检察权,而司法权威是司法机关应享有的威信和公信力。司法权和司法权威密不可分,司法权威的失范是对其本质与价值的背离。司法权威失范的重要原因是失范司法权的攻击性、混沌性、非终结性、非及时性。我们必须对司法权威的失范进行矫正,寻求规制司法权威失范的“阿基米德基点”,回复司法权的正义品格,使司法权威成为民众的信仰,实现司法权威的生长。  相似文献   

5.
美国军事司法权海外扩张既不是美国所认为的治外法权的一种,也不同于领事裁判权,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权利形式,是司法特权的一种。《统一军事司法法典》确立了美国独立的军事司法体系,其军事司法管辖权在海外也变得“有法可依”;军事司法权本身的扩张性、总统行政权力的日益膨胀、美国霸权主义政策的影响等原因也使得美国军事司法权的海外扩张更为突出。故此,美国军事司法权的海外扩张造成了诸多矛盾:美国军事司法权的渊源与军事司法体系之间的矛盾,军事司法权海外扩张与海外国家主权之间的矛盾,军事司法权扩张的无限性与国家属性有限性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6.
司法权在法院内部可以分解为立案权、审理权和判决权,以破解法官管理行政化的弊端,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系统的纵向调整既规避走西方三权分立模式,又要兼顾对司法权的监督.科学厘清司法权运行的外部制度,确保回归司法权的国家属性与专一性是司法权配置取得成效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司法权配置的精确与否不仅关涉司法体制改革的成功,而且影响政治体制改革的“破冰”。司法权在法院内部分解为立案权、审理权和判决权,破解法官管理行政化的弊端,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系统的纵向调整既规避走西方三权分立模式可能给当代中国社会稳定带来的政治风险,又实现当代中国宪政视阈中任何权力的运行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政治生活内涵。科学厘清司法权运行的外部制度,确保回归司法权的国家属性与专一性是司法权配置取得成效的关键。  相似文献   

8.
军事司法权属性理论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5,自引:4,他引:1  
军事司法权是军事司法制度研究的基石性范畴,军事司法权的属性定位决定着军事司法的制度模式和实践方向。当前这一理论研究存在论域不统一、视域较窄、思维模式定型化等问题。有必要重新界定军事司法权的内涵,以此为基础可以看出军事司法权具有司法属性、军事属性、社会属性、国际属性等多种属性,其本质属性在平时是司法权,在战时是军事权。  相似文献   

9.
无论司法权的原始属性是什么。也不管孟德斯鸠是如何看待它的,在现代民族国家权力建构下,司法权都有两个基本属性,一个是技术的,一个是政治的,尽管在不同的国家这两个属性的比重有所差异。司法能动也就是朝着这两个方向能动,否则只能是乱动,司法能动主义的界定有两种基本的方式,一是传统的方式,一是完政史的视角。此外,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审查、司法之上等概念也有必要予以区分。  相似文献   

10.
司法谦抑:司法权威的道德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树立司法权威对于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司法权威不仅需要司法独立的外部制度保障,而且需要司法谦抑作为内在的道德支撑。司法谦抑的品性源于司法机关的特殊地位、司法权的行使方式和法官的职业特点。司法谦抑能够弥补司法权民主性的不足,增强司法裁判的说服力,消减公众对司法骄横的疑虑,从而为树立司法权威提供道德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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