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所谓“啃老族”.是指由于种种原因在成年之后仍“吃定”父母的人。两年前.“啃老”一族刚在媒体上露面的时候.以为“啃老”现象不过是少数子女一时的意气用事。澎’想到。两年过去,“啃老族”还真成了气候,队伍有越来越壮大之势。有研究表明,我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现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基本靠父母供养;从失业“啃老”到买房“啃老”.“啃老”一族渐成社会病。  相似文献   

2.
“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这句流传已久的民间俗语,似乎说明了中国人历来就有“靠父母”的传统。在不少人的心目中,“靠父母”是件天经地义的事,伸手向父母要钱要物、取父母之所有、尽父母之所能,心安理得、理直气壮。也许正是出于这种心态,“啃老”现象才会大量存在,而且引发了不少令人深思的故事。 “啃老”现象何其多 世界所有的民族中,恐怕再没有比中国父母爱子之切更令人感动的了。为了满足子女的需求,许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以及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子女“啃老”现象越来越普遍、越来越严重。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一些地方相继制定了禁止“啃老”的法规。2014年8月,由杭州市政府法制办拟订的《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这一地方法规条款,一如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常回家看看”那样,立刻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与争议。此前,江苏省和山东省出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也列出了类似禁“啃老”的条款,同样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与争议。  相似文献   

4.
生老病死是自然界的法则,自然界中的一切生命都无法抗拒,人同样不例外。老是生命的最后阶段,死是生命的最终归宿。老和养老永远是一个不老的话题。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几十年前指出,中国社会的养老是“反哺”式的养老模式,而西方社会是“接力”式的养老模式。在传统中国社会家庭具有育幼和养老的功能,未成年的儿女由父母的劳动成果养育成人,至父母年老体衰时,由成年儿女的劳动成果赡养父母。养育儿女对父母来说是自己为养老进行储备,即“养儿防老”。赡养父母对子女来说,是自己对父母养育储蓄的延期支付。在西方社会,父母尽义务抚养子女,子女到一定年龄后离开父母独立生活,组成自己的家庭,然后又尽义务抚养自己的子女。家庭养育子女基本上是像接力赛  相似文献   

5.
已到就业年龄却靠父母供养的人简称“啃老族”。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现象,30%左右的青年基本靠父母供养,“啃老”现象并非国内独有。在美国和日本,也存这样现象。他们被称为“NEET族”。“NEET”(No Education,Employment or Training)一词最早产生于英国,专指那些在义务教育结束以后,不升学、不工作、不参加职业培训的年轻人。  相似文献   

6.
总也长不大     
云溪子 《小康》2013,(7):102-103
儿女在父母眼中总也长不大,原因有二。其一,儿女在父母面前,永远是小辈,自然有几分"孩子气";其二,心理上的"惯性",在父母眼中,儿女是"孩子"的代名词,三四十岁的儿女,仍然是孩子眼下,做儿女难,做父母也难。做儿女难处多多。现在的青年人大多晚婚晚育。人到中年,孩子还只有那么丁点儿大,半点儿离不开大人;父母年迈,需要人照顾;工作上正在爬坡期,职称、职务、项目,一样接着一样……做父母的难处也不少,尚且不说为儿女张罗钱买房子、为儿女的婚事操心、被啃老,仅仅家务活儿就够难的了。  相似文献   

7.
据元月21日《扬子晚报》报道,江苏省地方法规首次对于“啃老”的子女说“不”:1月20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幕,就《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其中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相似文献   

8.
电视剧《家有儿女》讲述了现代父母在教育管理子女中发生的故事,真实有趣,生动活泼,受到观众的热捧。在其诙谐幽默的表演中,处处引人发笑,也处处引人深思,既为父母教育子女提供了参谋,也为我们带兵人提供了深刻的启示。  相似文献   

9.
正"精神啃老"需要理性对待,只有亲代和子代共同努力,代际责任伦理才能落实到位,多关注父母的精神需求与身心健康,是每一位子女都应该给予家庭的爱。"啃老"在最近又成为了热词。这一次,它的前面加上了"精神"的定语。"不是只有经济上的依赖才叫啃老,还有一种是精神上的啃老。"南京老龄委的一位工作人员近期表示,现在啃  相似文献   

10.
陈燕 《公民导刊》2007,(5):42-43
重庆杀人犯王维秀在被执行死刑前写下了一封血的遗书,她恳求政府给予她的三个未成年儿女照顾和关怀,由此,记者想到了这样一群人——死刑犯的子女们,他们的成长之路,既没有父母的关爱,同时还要承担公切线犯罪留下的社会歧视,应该说,他们是父母犯罪的直接“埋单”人,但他们的确没有做错什么!面对这样一个特殊群体,我们做了些什么, 又应该做些什么呢?  相似文献   

11.
警官信箱     
法律服务热线:(0371)5991155转22227老母改嫁,子女还有无赡养义务?编辑同志:60岁的我,前不久和吵闹了一辈子的老伴离了婚。离婚后我和孤身一人的退休工人于某结合,靠于某的退休金维持生活。最近因我和于某双双患病,退休金不足以支付医药费,生活发生困难。我向儿女讨要赡养费,他们以我已改嫁为由,声明与我不再来往,拒绝给付赡养费。请问,子女对改嫁的我还有无赡养的义务?香艳香艳读者:“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  相似文献   

12.
编辑同志:我们夫妻二人生有一子,今年24岁,在某工厂上班。今年儿子要结婚,非要我们负担结婚费用一万元不可。我们夫妻皆在同一商场上班,工资不高,一时无法凑足一万元,儿子就与我纠缠,以致影响我们夫妻感情。请问:法律上规定父母对子女应承担哪些义务?是否必须负担子女的结婚费用?读者:单惠珍单惠珍同志:我国《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均不得虐待或遗弃。”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即是说,做父母的要为子女的生活、学习提供必需的物质条件。父母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  相似文献   

13.
<正>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眨眼间80年代出生的新新人类已进入了婚龄期。然而,面对婚姻,自主独立的80后们却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父母们产生了一定的碰撞:年轻人不愿意像上一代人那样到了“适龄”就该结就结、该生就生;而老一辈的父母们却希望子女二十出头就结婚,甚至婚后最好马上要孩子。于是,用心良苦的父母们时不时会对子女们进行催婚“轰炸”。“催婚”,让父母和子女都无可奈何。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父母离开故土涌向城市务工,他们当中大部分人将子女留在农村,于是,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留守儿童”形成了。农村“留守儿童”与其他城市孩子一样.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成长的状况如何?怎样确保他们健康成长?本文结合南宁市的实际,试着从以上两个方19.29%。  相似文献   

15.
百善孝为先:孝是与生俱来的美好情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孝的缘起 普天之下,古往今来,人人都是父母所生,父母所养。父母对于儿女,出于本能,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慈爱。为了儿女,他们甘受千辛万苦,乃至献出自己的生命。《诗经》上说,父母生我,养我,教育我,父母的恩德无以言表。山东曲阜孔庙有一篇〈劝孝良言》,把父母对儿女的爱描写得十分生动感人:  相似文献   

16.
“大人盼栽田,小孩盼过年。”是我们这辈人孩提时代常听父母讲的一句话。现在,人们丰衣足食了,大人们“盼栽田”的日子不再复返;可寒假一到,小孩子们仍在扳着指头数着离“过年”还有多少天,因为他好惦记着一年一度的“压岁钱”。1996年寒假刚过,我们对某校初二年级城镇学生(13-14岁)进行了一次有关“压岁钱”情况的调查,发现“压岁钱”造就了一个个“小富翁”据对63份答卷进行的统计,过年时得到“压岁钱”的比例达100%。其中2000元以上的5人,占7.9%1000—2000元的6人,占9.5%500—1000元的24人,占38.1%。最多的达2800…  相似文献   

17.
关颖 《青年探索》2013,(2):67-71
“90后”不尽如人意的性格特征和社会适应障碍令人们忧心忡忡,他们与父辈的矛盾冲突也在不断强化。如果站在“90后”的立场上来审视这些现象发现,他们成长中的烦恼并不亚于父辈。在诸多影响因素中,不能不承认的现实是,在生存环境巨变的社会背景下,父母的教育素质即与子女互动中体现的教育观念、教育方式、教育能力等方面的缺陷是最基础、影响最深刻的因素。而在我国国民教育中,作为子女教育者的父母素质的提升又是被忽视的“短板”。将亲职教育纳入国民终身教育体系,促进父母进行自我教育,与子女共同成长,是反思“90后”问题的重要启示之一。  相似文献   

18.
由儿女摇身一变而为父母,是青年正在经历或将要经历的人生的重大角色转换。其中的甜酸苦辣,非三言两语说得清楚。不过,有一点却不容置疑:现在的儿女们都明白,这父母是越来越不好当了。 本期推出“我们将来如何做父母”的话题,乃是有感而发,意在对现在流行的为父为母之道来一番反思和检讨,从而为即将肩负起父母之责的年轻朋友们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可怜天下父母心。年轻的“准父母”们,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19.
“知识改变命运”。一直以来,教育对一个人的成长与成材是何其重要。但高昂的大学费用,对于工薪阶层而言却是一个沉重的包袱。对于贫困农民来说,更是一个难以负担的数字。每逢农村贫困户的子女考上大学,父母们往往是心力交瘁,  相似文献   

20.
法眼天下     
《时事资料手册》2008,(2):124-124
父母给子女买婚房,子女离婚时父母的出资怎么办? 律师:父母为子女结婚购置房屋出资的.子女结婚前.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单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子女结婚后.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父母如果是全额出资,最好将房产落在自己名下.日后再作赠与处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