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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9 毫秒
1.
治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依法委托的其他机关作出的具体治安行政行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法定的其他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公安复议机关经过受理和复查而作出决定或裁定的全部活动。公安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依法委托的其他机关作出的具体治安行政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基于法律"确定性"的理念和行政权"执行性"固有的特性,取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行政强制执行权于行政机关,不但必要而且可行.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依法确认行政诉讼第三人,做到正确适用法律,应当抓住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4.
试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这条规定表明:除法律规定的某些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强制执行权外,其余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均由行政主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要想获得行政强制执行权,必须要有法律而不是行政法规、规章的授权。由此可见,我国立法者对法院强制执行权的授予是概括式的、综合式的,而对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的规定,则是列举式的、单一式的。这反映出立…  相似文献   

5.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活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解决行政争议过程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通过探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的衔接问题,旨在进一步处理好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的衔接关系。  相似文献   

6.
随着《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执行,应诉问题已经提到政治生活议程上。《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提起复议或诉讼.但是,如果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的非法利益,那么这种非法利益是得不到保护的.行政违法必受追究,行政机关侵犯公民非法利益应纳入诉讼.  相似文献   

8.
知识卡片     
编号{类别编号 一一口”类行政诉讼的概念我国的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诉讼制度。行政诉讼的基本特征行政行为的组织,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某种具种具体行政行为组织。 (三)行政诉讼的审判要点,是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四)行政诉讼是行政救济的一种手段,以人民法院的裁判为解决行政纠纷的最终裁决。 又五)行政诉讼的宗旨,是通过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诉讼。本文详细对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裁判行政争议的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相似文献   

10.
1999年 10月 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即行政复议的开始必须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为前提。行政复议申请书是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交的据以引起复议程序发生的法律文书。准确、规范地拟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既是保护复议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要求 ,也是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机关查明复议案件事实真相 ,正确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要求。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有关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的问题,已引起法学理论与实务界的普遍关注。但就我国人民法院是否拥有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行政立法行为是否归属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法行为应否纳入法院受案范围等三个问题还有值得商榷的必要。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因此人们断定人民法  相似文献   

12.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据此,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具有突出的限制行政权力的性质和功能。在法律对行政权限制和行政权自我限制的双重条件下,应当重构行政行为的诉讼审查标准体系,以更积极的司法公正能力和作为,支持国家建设法治政府的努力。  相似文献   

13.
一、法院有必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确立了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制度,即我国的司法审查制。 “司法审查”来源于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学说,其目的是企图通过行政与司法相互牵制和制约,保持国家权力的平衡,防止某一机关或个人独断专行而赋予法院对行政措施予以维持或变更、撤销的权力。我国司法审查制度基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宗旨而确立。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国家行政事务,使国家行政法规、规章、命令、决定得到贯彻和遵守,行政权被授予了一定的独立性和强制性。也正是因为行政权具有强制性,所以必须对行政权实行监督,其中一种监督就是运用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克服官僚主义,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保护;使正确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得到有效的维护,使违法和  相似文献   

14.
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包含着行政执法的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就此,笔者就公安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因《若干解释》第22条规定的粗化,复议机关不作为时,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和复议不作为行为均不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被告的问题引起了当今学界的争议。文章通过分析认为如果对两行为均不服提起诉讼,在复议非终局裁决时应当以诉求为根据确定被告,复议终局裁决时则只能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起诉终局不作为行为。  相似文献   

16.
行政诉讼中设立特别程序之我见安孝荣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和...  相似文献   

17.
行政复议制度在我国建立以来,行政复议已经成为解决行政争议,进行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的重要方式。但是,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适合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复议法为此专门规定了行政复议的范围和对象,同时也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例如,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涉及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纠纷的处理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见《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二款)。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就此提出复议申请,其主要理由是民事争议问题原本和最终由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处理(即“司法终局”),而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这…  相似文献   

18.
一、两种观点及其缺陷 我国行政诉讼法在总则中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关于检察机关怎样监督行政诉讼,只有第六十四条作了具体规定,即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法学界及司法实际部门对于检察机关应当以何种方式监督行政诉讼,存在较大的争论,观点各异。其中一种观点认为,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应包括检察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另一种观点认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应按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只限于再审程序的抗诉监督。我们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值得商榷之处: (一)认为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观点是指检察机关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应予撤销、变更和进行民事赔偿时,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存在下列一些难以克服的缺陷: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是对行政法制建设的一大贡献,它在实体和程序上都有新的发展和完善,特别是注重了对行政管理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行政相对人权益的维护。本文从三方面作以论述:首先,《行政复议法》增加了行政复议的范围,不仅规定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可申请复查,而且对原有的行政复议范围也规定得更为具体。其次,在行政复议的程序上,从申请复议的期限、方式、手续等方面都作了对行政复议申请人较为宽松的规定。最后,在复议机关审查过程中,允许复议申请人查阅被申请人的有关材料,从而避免了书面复议的弊端,使行政复议趋于公开化,确保了行政复议结果的公正性。此外,复议机关在复议决定中可以依职权责令作出行政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给予复议申请人赔偿,能有效地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有关组织或者机关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已经侵害了公共利益或者对公共利益有现实侵害可能的,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权的行使极其容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补救。可是,在没有特定利害关系人的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时,现行机制却无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加以维护,从而导致侵犯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时有发生。因此,应当阐明行政公益诉讼有关概念、提起诉讼主体等方面的理论问题,并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完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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