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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同时劳动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种种问题。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要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过程中,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更好地维护职工利益。  相似文献   

2.
劳动合同制在我国正式实行已达四年多,国营企业在实行这一制度的过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将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作流于形式,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严重脱节,难以发挥劳动合同应有的作用。主要有:合同内容笼统,适用于任何工作岗位和任何人;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双方是否严格执行谁也不过向,招用和被用成为双方的终极目的;合同有效期已满,双方既不终止执行,又不续订合同,企业依旧为劳动者提供工作条件,支付劳动报酬,出现了无法律调整的事实上的劳动法律关系;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常常出现企业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企业以行政手段强行变更劳动合同,就可能产生双方权利、义务不一致和不平等的结果。出现上述现象,大致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其一,劳动合同制工人受旧的用工制度观念影响,认为一进国营门,就  相似文献   

3.
数据与资料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雇主)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如下:1、双方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是企业等经济组织,另一方是以工会为代表的全体职工;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也是企业等经济组织,而另一方则是…  相似文献   

4.
全国人大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周玉清在“两会”期间,就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法律体系,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出了三项立法建议。《关于制定〈集体合同法〉的议案》该议案指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集体合同制度对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我国已经有了劳动合同制度,但劳动合同主要调整的是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的关系,即劳动者个人的工作岗位、劳动条件、工资、保险福利等。集体合同调整的则是整个企业的劳动关系,即企业的基本工资、工作时间、劳动条件、保险福利、集体劳动争议的…  相似文献   

5.
加强管理强化制约建立集体合同工作运行机制北京铁路局工会北京铁路局工会在贯彻《劳动法》的过程中,积极探索集体合同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实现途径,促进了集体合同的履行兑现,发挥了集体合同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全局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一、建...  相似文献   

6.
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工会应监督劳动合同履行情况,指导职工与企业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完善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劳动关系自我调节机制;建设四有职工队伍,提高劳动力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双赢。  相似文献   

7.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现在有些企业虽然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履约,为了自身的利益想出一些新的招术,逃避自己应承担的法定责任,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职工反映:一是企业给职工放长假,不发生活费,不缴“三金”,放任不管;二是合同尚未到期却不让上班、不发工资,等合同到期再终止合同;三是设法让职工辞职或限期调离。职工说:“既然企业不想要我们,就应该解除劳动合同,为何不解除合同而折腾人呢?问题的实质是企业不想…  相似文献   

8.
上海市对第十二稿《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草案 )》进行讨论。在草案中,有一章专门对“非全工时劳动合同”作出各项规定。草案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通过书面或其它形式确立非全工时劳动合同关系,合同当事人可以对劳动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支付形式、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内容进行约定。劳动报酬包括小时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费两部分,用人单位均应足额支付。如果非全工时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将出台劳动合同条例@陈冰  相似文献   

9.
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为了更好地履行基本职责,工会组织必须注重机制建设。机制之一:健全劳动合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机制劳动合同制度体现了“用人单位自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市场化要求,是职工与企业间确  相似文献   

10.
三方机制是国际劳工组织创建的处理劳动关系的一种机构和运作机制。三方机制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一起构成了稳定、协调和规范劳动关系的体系。目前,在我国三方机制下,作为代表劳动者的工会,在利益代表、维权能力、覆盖面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重视工会地位、突出工会维权职能、正确处理政府和工会的关系等方面来明确定位工会角色,从而建立健全我国处理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  相似文献   

11.
从中国集体合同制度创建以来的实践看,所谓的集体合同实质上是集体协议.协议与合同属于可以分清的两个概念.一般情况下,协议多数是没有法律强制力的,而合同多数是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劳动法领域中的"集体合同"是中国特色制度,这一用词并不科学,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2.
在集体合同地方立法过程中,对于集体合同的定义、法规的适用范围和政府在集体合同制度中的作用有不同的规定.<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草案)>对于集体合同的定义只是一个层面的,即基层一级集体合同,没有包括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反映出立法者对于集体合同主体的不同认识.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也过窄,不能满足事业单位实行全面改革的协调劳动人事关系的需要.至于政府在集体合同制度中的角色也应重新定位,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应从审查批准者向促进、服务和协调者转变.  相似文献   

13.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辩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三种不同合同,只有劳动合同在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在法律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只能根据有关民法理论进行分析判断。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三类合同的认识易产生偏差。  相似文献   

14.
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劳动合同法》在第五章特别规定中,把集体合同放在了首位。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工会应当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民国时期,通常将个别劳动合同称为劳动契约,而将集体劳动合同称为团体协约。中国劳工立 法较迟,团体协约立法则更晚。国民政府有关团体协约的立法最早可以追溯至 1929 年《劳动法典草案》的编纂, 其后在《工会法》起草过程中也有团体契约权的规定。延至 1930 年,国民政府正式颁行《团体协约法》,这是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集体劳动合同的专门法律。《团体协约法》的出台因应了当时中国工业化过程中劳资冲 突的实际需求,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历史局限。  相似文献   

16.
德国集体合同制度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了,至今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集体合同法律体系以及相应的集体合同制度。完善的立法不但保障了集体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劳资关系的良性发展。劳动法院是解决集体劳动合同纠纷最主要的机关,劳动法院通过正确适用和解释法律,保障集体劳动合同纠纷得以公正地解决。  相似文献   

17.
依据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劳动者与所在单位(用人单位)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存在很大差异。因此,相关的争议解决机制也不相同,再加之实际中存在的大量事实劳动关系,给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造成很大的难度。厘清三者关系,对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形成和谐的社会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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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大以来 ,新建企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如何把新建企业职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 ,已成为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目前 ,面对大量的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弱势群体 ,为了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必须大力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此 ,应该加快维护集体合同的立法 ;正确认识集体协商谈判的目的与手段 ;加强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  相似文献   

19.
集体合同工作难以落实的原因和对策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合同工作难以落实的主要表现,包括劳资双方或单方协商代表缺位而无法谈判;因协商代表角色存在问题而走过场;双方主体经济地位不平等而无法平等谈判;知识、信息掌握不同而难以平等谈判.工会难以落实集体合同工作的深层原因,是我国工会组织利益诉求模糊,工会组织包括工会主席缺乏代表性,劳方及工会缺乏有效地表达自身诉求的手段.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思路是:明确劳方及其代表(工会)、资方及其代表(工商联、企业家协会)、政府各自的性质和角色,并在现实中回归各自应有的性质和角色.  相似文献   

20.
论劳动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民法债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提出使缔约阶段也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进一步完善了债法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缔约失责制度作了较全面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却不适用于劳动合同,从而造成我国劳动立法与实践的严重脱节.为了弥补劳动权利救济的缺陷,确立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必要和可行的.但劳动合同属于兼具有公私法性质的社会法调整,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与民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相比在适用主体、归责原则、适用范围和赔偿范围等方面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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