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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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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抗制的运行机理本是诉讼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诉讼进攻和诉讼防御,以求得发现案件真实。作为弥补对抗制的不足而诞生的证据开示制度在合作的基础上追求实质正义,减少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双方的共赢。证据开示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又出现新一轮的对抗,为了消除对抗带来的弊端,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2.
对抗制的运行机理是诉讼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诉讼进攻和诉讼防御,以求得发现案件真实。然而,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当事人在胜诉欲望的驱使下,不惜花费较大成本收集足够多的证据及其相关信息的同时,还进行信息封锁,在庭审时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辩论技巧击败对方,实质上演变为一场司法竞技比赛,严重偏离了实质正义价值要求。作为弥补对抗制的不足而诞生的证据开示制度在合作的基础上追求实质正义,减少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双方的共赢。证据开示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又出现新一轮的对抗,为了消除对抗带来的弊端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3.
集团成员确认机制,即采取加入制或退出制是群体诉讼制度设计中最具争议的问题。英国是在集体诉讼中采取加入制的典型国家,瑞典、巴西等国也相继建立了加入制群体诉讼制度。就处分原则、案件管理、既判力扩张等方面而言,加入制契合了传统民事诉讼理论,但在运行过程中面临着动力困境、效率困境和成本困境。近年来,英国等地正在酝酿和探讨进一步的改革措施,这对于同样采取加入制的我国代表人诉讼程序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4.
两大法系国家采用的诉讼模式不同,一个采用职权制模式,一个采用对抗制模式。两种模式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而言的。英国、法国等国的民事诉讼制度近期都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改革的结果乃是两种模式的趋拢。这对我国正在进行中的民事诉讼体制的转轨有着重大的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5.
我国于1991年正式颁布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比未成年人专门立法工作开展得较早的美国、英国晚了将近一个世纪。因此,对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研究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紧迫性。少年刑事审判制度既是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亦是现代各国刑事审判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少年刑事审判法来规范少年刑事审判中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以区别于一般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制度。而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少年刑事审判法,如何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针对未成年人犯罪…  相似文献   

6.
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研究过程中,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主张我国应当借鉴对抗制诉讼模式,降低羁押率,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抗制以发达的律师辩护制度为存在前提,以对抗性的文化为支撑。我国不具备实行对抗制诉讼模式的制度基础和文化条件,因而增强职权因素,强调公、检、法机关的客观义务,可能是更好的选择。同样,我国也不具备降低羁押率、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条件,所以缩短羁押期限、减少办案环节才是我国提高诉讼效率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7.
1996年改革后的中国刑事庭审模式是在原来职权主义审问制基础上吸收当事人主义对抗制要素的混合制庭审模式,但改革的目标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得到实现,却呈现出具有对抗制要素庭审模式下非对抗性审判的现象。导致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作为对抗制庭审模式基本前提的控审分离、控辩平衡、审判中立缺失。实证分析具有对抗制要素庭审模式下非对抗性审判的现象及原因,有益于中国刑事审判模式的进一步改革。  相似文献   

8.
辩诉交易制度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辩诉交易制度的背景、实践以及诉讼主体行为均有其自身的特点。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辩诉交易制度能够提高刑事诉讼的经济效益,但却不能取代公平正义而成为诉讼的最高价值。同时,它与当事人主义的对抗制诉讼存在着内在的有机联系。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刑事审判的对抗制改革中,对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认识、定位和塑造,是一个十分现实、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对抗制改革中,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处于齐步改、同步变的过程中;改变最大的将是法院和法官,由职权制下的积极主动的审判者角色,转变为消极、中立的仲裁人身份;法院和法官的消极和中立不能或主要不能由法院和法官单方面自觉实现,而是在各方的互动下,客观上趋于消极,走向中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官也将减弱其身份在职权制下的职权色彩,发生类似于一方当事人的变化,但是,我国的检察官不应该当事人化。  相似文献   

10.
不动产登记交叉问题是指在涉及不动产登记行为的诉讼中,同时存在需要解决的行政、民事争议,两种争议的法律事实之间相互联系,争议的处理结果之间相互影响。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有效处理不动产登记诉讼中的行民交叉问题一直是一个棘手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类问题的解决可采取民事诉讼一元制的处理模式,即通过构建民事诉讼一元制模式的受理制度、证据审查制度以及相关的登记制度等,为实践中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统一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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