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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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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垄断法的目的不仅体现在立法中,更应该体现在法律实施的现实里。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是反垄断法的统领,合理的反垄断法执行机制的设计则是反垄断法立法目的实现的保障。首先从维护消费者利益是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切入,提出确立反垄断法私人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积极意义;其次就反垄断私人诉讼所具有的特点作简单介绍;由于反垄断法私人诉讼制度自身存在的缺陷,进一步提出为了保证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私人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最后,结合比较美国和日本等国家反垄断私人诉讼模式,从而为在我国确立私人反垄断诉讼制度提出建议,以利于消费者针对垄断行为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2.
反垄断法若要真正承担起通过制止垄断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任,就应当为消费者权益建立多种有效的诉讼模式,集团诉讼便是其一.我国现有的代表人诉讼虽与集团诉讼有相似之处,但本质不同.代表人诉讼是基于民事诉讼法的一种诉讼模式,已不能适用于反垄断领域中的集团诉讼.反垄断法引入集团诉讼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3.
反垄断法的执行机制一般分为公力执行和私人执行。私人诉讼在反垄断法中具有监督反垄断主管机关执法,节约政府资源,对垄断行为反应更迅速等作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在反垄断法中对私人诉讼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反垄断法草案没有规定这一制度,讨论这一命题对我国反垄断立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由垄断行为的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的反垄断法私人实施是反垄断法实施的重要形式,是对专门的执法机构所进行的公共实施的有益补充。但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中的重要性程度和具体的制度是很不相同的。反垄断法私人实施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间接购买者是否有资格对涉嫌垄断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5.
在因垄断行为引起的消费者权益纠纷中,由于垄断行为实施主体较强经济力及垄断行为扩张性等特点,使得受垄断行为侵害的消费者权益纠纷已不单纯体现为一种私权性,还呈现出权益主体广泛性、所涉利益社会公益性、纠纷主体不对等性等特点。反垄断法若要真正承担起通过制止垄断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任,则应当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消费者协会团体诉讼、消费者集团诉讼、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及消费者个人诉讼等多种有效、特殊的诉讼模式,并通过创设特殊的诉讼保障机制保证消费者在反垄断法中权益的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6.
一、反垄断法(一)商务部官员谈反垄断法四大看点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垄断法》。该法将于近日正式颁布,自明年8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主任尚明认为该法有四大看点。看点之一:确定三大反垄断制度。尚明说,反垄断法包括了各国反垄断法一般所具备的主要内容,如确定了反垄断法律制度三大支柱,即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此外,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反垄断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即行政性垄断行为也作了禁止性规定。相应地,在借鉴国际经验和充分考虑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反垄断法确立了垄断协议豁免制度、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经营者承诺制度等,明确了我国反垄断法基本法律框架,为今后更好地执行法律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反垄断法以公共实施为主导的实施机制设置以及在私人实施机制设置上的不足,导致私人实施的效果并不明显,也制约了反垄断法的全面实施。《垄断司法解释》的出台有利于指导人民法院正确适用反垄断法和发挥反垄断法私人实施机制的作用,然而其在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制度创新方面仍显不足,未能有效回应我国反垄断私人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有必要以《垄断司法解释》的出台为背景,阐述我国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主体、实施程序和民事责任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再对完善我国反垄断私人实施机制进行思考,以促进反垄断法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真正发挥实效。  相似文献   

8.
我国《反垄断法》的出台和实施,对于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发挥了积极的调控作用,如何适用反垄断法成为我们必须要认真思索的问题。我国对某些特定的行业,特定的垄断协议给予豁免,对于关系到国民命脉的一些自然垄断、国家垄断和知识产权的垄断给予豁免,但是相比西方国家,我国的反垄断豁免制度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监管不到位,认定标准不够仔细,适用范围的不够清晰。所以,加大监管和审查力度,完善认定标准和适用范围,使豁免制度真正意义上发挥它的最大效果,以此不断完善反垄断法的适用。  相似文献   

9.
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在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之间寻求衡平.法院采取积极进取的态度,秉持谦抑务实的理念,确立了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基本规则,并以保障法律统一适用为重点,以个案裁判为主要载体逐步充实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法院更倾向于扩展适格当事人的范围,更重视制止垄断行为,补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反垄断成文法与判例法将在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得以融合.  相似文献   

10.
反垄断法的公法属性使得反垄断纠纷的司法调解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反垄断法虽然是公法,反垄断纠纷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市场竞争和社会公众利益,但并非所有的案件都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要影响。反垄断民事诉讼是私人受到违法垄断行为的侵害而寻求司法解决的方式,授权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决定是否允许当事人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反垄断案件的处理具有特殊的意义。考虑到反垄断纠纷的特殊性,应将涉及到第三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具有明显违法性的反垄断纠纷排除到调解的范围之外。反垄断纠纷调解可在开庭之前进行,采用促进式调解方式进行调解,还可邀请专家参与调解,协助纠纷双方评估、选择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反垄断集团诉讼中,为了防止参与诉讼调解的成员与被告达成损害集团成员利益的协议,法院需要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以保证协议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反垄断法草案明确规定,实施违法垄断行为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损失计算将是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的重要问题.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相比,垄断行为造成的侵害有显著的特殊性,因此垄断损失的计算和证明多采用专家证言形式.垄断损失的计算方法主要有:标尺比较法,前后比较法,市场份额法和持续经营法,这些计算过程要接受形式和实质的司法审查.为了妥善解决垄断损失计算问题,我国亟待建立专家证人法律制度,提高法官和律师的反垄断法学和经济学素养.  相似文献   

12.
我国加入 WTO以后 ,行政垄断会继续存在 ,经济垄断也会日益显现。而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反垄断的规定过于简单 ,从而造成反垄断之法律调整的弱势状态。因此 ,加快反垄断立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各界的共识。当前我国反垄断的重点应该是行政垄断 ,但从长远来看 ,反垄断应是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并重。为有效地实施反垄断法 ,必须设立一个具有高度权威性和相对独立的、类似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专门机构。  相似文献   

13.
反垄断法反对的垄断因其违法性而与经济学上的垄断不同。有效竞争理论作为对市场垄断的评判政策基础,也由此决定我国反垄断立法的目的。我国反垄断立法应重点规制垄断行为,并对企业合并相关的垄断状态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4.
我国行政垄断的传统规制路径主要以反垄断执法为主,但经过实践检视以及考察国外反行政垄断诉讼的实践发展,可以得出将行政垄断纳入司法审查,是今后反行政垄断的主要趋势与通行做法。我国建立反行政垄断诉讼具有可观的期待性,原因在于反行政垄断诉讼具有诸多优势:弥补传统规制路径的不足,回应受害者权利救济的诉讼,提供优越的制度保障。不仅如此,现有司法审查依据、诉讼经验、司法改革力度、域外制度、理论基础都为我国反行政垄断诉讼的建立提供了良好机遇。社会基础、法源根基、法律属性、理论导向四个角度也存在反行政垄断的价值基础,进一步展望,未来反行政垄断诉讼是以恢复竞争秩序和维护社会公益为价值导向。  相似文献   

15.
论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立法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或专有性,使知识产权领域滥用权利垄断的现象大量产生。从法理的角度分析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领域权利滥用行为进行规制的必要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首先对知识产权领域中垄断行为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然后着重剖析了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必要性、执行依据及其规制的对象,最后对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的制衡关系进行了理性的思考。  相似文献   

16.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反垄断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各国反垄断立法中均得以确立。美国、德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比较完善,且各具特色。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形成根源于垄断对经济发展影响的两面性。适用除外制度与一国的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密切相关,对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阐述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理论基础,比较国外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内容,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建议。  相似文献   

17.
《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之间的关系,但这样简单规定并不足以解决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的现实问题。知识产权并非一种合法垄断权,其与垄断并不天然地存在联系。笔者在比较三大重要经济体美国、欧盟和日本在知识产权反垄断的执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平衡我国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之间关系的具体的反垄断执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反垄断法的规制方式包括结构主义和行为主义两种 ,根据各国反垄断立法发展趋势以及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状况 ,我国的反垄断法应把重点放在对垄断行为的规制上 ,但也不能放弃对垄断状态的规制  相似文献   

19.
试析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必要性及规制对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核心,有“经济宪法”之称。但直到目前,我国仍无一部反垄断法。本文试根据垄断的含义、特征、正负用及其经济学理论依据,分析我国制定反垄断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指出我国反垄断立法的规制对象应是经济垄断中的垄断行为而不包括垄断结构,更不包括中国所特有的行政垄断。  相似文献   

20.
行政垄断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在我国有着一定的滋生土壤。我国反行政垄断方面的法律还不够完善。行政性垄断应纳入反垄断法。在未来的反垄断法典中,应包含反行政垄断之内容,建立严格的行政性垄断法律责任制度,设立高度权威性和独立性的具有准司法机构性质的反垄断主管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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