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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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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民诉法围绕进一步落实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责,拓展了检察监督范围,增加了监督方式,强化了监督手段,优化了监督结构,加大了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任务,规范了相关监督程序,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一、准确理解新《民事诉讼法》有关民事检察工作的新规定(一)扩大了民事抗诉的范围修改后民诉法第208条首次将调解纳入了抗诉范围,这一规定改变了过去只能对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抗诉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抗诉的范围。一方面是客观现实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时常出现双方当事人串通,或者司法人员滥用职权,通过诉讼调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  相似文献   

2.
马良平 《中国检察官》2002,(1):35-35,33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在民事(经济)诉讼活动中,担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监督工作,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但目前民事检察工作仍不甚理想,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民事抗诉案件成功率低。本文就民事抗诉案件成功率低的原因及其改进建议,结合办案实践略陈己见。  相似文献   

3.
证据的收集及其质量,直接关系着民事抗诉案件的质量。证据收集责任不同于举证责任。在民事抗诉案件中,检察机关享有一定的证据收集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者分别阐述了申诉人、对方当事人、提起抗诉的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民事抗诉案件中的证据收集责任。并结合工作实践,分析了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案件证据收集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由于法律规定和法律技术的粗疏 ,我国的民事审判监督和民事诉讼活动之间存在着前提性、结构性的断裂和缺失 ,致使检察机关的民事抗诉权启动艰难。检察机关的民事抗诉权来源于公民的权利 ,是公民权利的转化、实现和保障形式 ,它的顺利启动和行使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破解程序困境的思路是 ,以契约精神为理念 ,将检察机关的民事抗诉权的实现看作是全部国家机关对公民和社会的义务。在各种相关机关中 ,由人民法院就检察机关的民事抗诉权向当事人进行宣告 ,借以建立起民事审判监督和民事诉讼活动的链接 ,使民事抗诉权顺利启动 ,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是最能维护和体现正义、有利于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的方法。通过技术创新促进法律的完善和实现 ,也将是法院和法官对中国法治的独特贡献。  相似文献   

5.
民事申诉案件检察和解的理论困境及其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机关内设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以下简称民行部门),负责民事审判监督,对于具有民事抗诉再审事由的案件,可以依法提起抗诉。近几年来,民行部门对于一些案件也主持当事人进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终止抗诉审查程序,以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关于检察和解,《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6.
民事抗诉初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抗诉具有法律监督性、中立性和程序性的特征。民事抗诉需要坚持依法抗诉原则、维护审判公正与维护审判权威相统一原则、尊重当事人处分与适度干预相结合原则、依法抗诉与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相结合原则。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抗诉的范围和条件作了规定,但是,仍然需要明确检察机关对违法调解是否可以抗诉、对一审后当事人未上诉的生效裁判可否抗诉、是否可以有选择地对重要民事案件抗诉等问题。不仅如此,在抗诉程序上,还要解决检察机关是否可以进行调查、是否可以对部分案件以再审建议替代抗诉程序、可否主持双方当事人对原裁判进行调解。  相似文献   

7.
徐正东  程琴  徐军 《法制与社会》2011,(8):125-125,133
当前,人民法院办理民事案件常以调解方式审结,民事调解业已成为人民法院普遍运用的处理民事争议的一种结案方式。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调解的监督制度缺失及其救济机制不完善,人民法院调解监督存在的法律缺陷日渐显现。大量民事案件缺乏监督,调解权力缺乏制约,这与司法公正、社会和谐不相协调,检察机关对民事调解案件的监督也面临着法律上和现实中的困境。  相似文献   

8.
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工作中调查取证权程序的设想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所谓民事抗诉中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权.是指检察机关通过对民事抗诉案件和相关法律文书的审查.或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裁判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时。进行相关调查取证活动的权力。其是一项保障民事抗诉有效实施的具体权能。民事抗诉工作虽然是我国立法明确规定的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方式,但是,民事抗诉在实践中发挥的作用并不尽如人意.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范围的规定比较抽象与空泛.导致人民检察院无法查证民事裁判是否违法。  相似文献   

9.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已经正式施行。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的修改幅度很大,进一步完善了检察机关有关法律监督的规定,对今后的民事抗诉工作将产生重大影响。而民事抗诉工作在新形势、新要求下,更应该创新工作思路,调整工作策略,积极应对,探索全新的工作方法,适应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民事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最主要和最有效的方式是进行抗诉和提出检察建议,监督的结果是引起法院再审.  相似文献   

11.
民事抗诉的基本理论对于民事抗诉的检察业务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民事抗诉的性质、目的和原则决定着检察机关民事审判监督活动的主要方面,对这些基本理论的正确认识具有积极的实践价值。 一、民事抗诉的基本性质 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抗诉所引发的再审程序和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一样,都是法律规定的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一种限制和制约,并以此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整个抗诉活动都是检察机关依据法制原则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不受诉讼当事人意志的制约和影响。相反,检察机关的抗诉制约并影响了当事人诉讼  相似文献   

12.
民事抗诉制度作为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对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民诉法关于抗诉的规定只有5条,民事抗诉案件的范围、条件不明确,民事调查权、调卷、再审时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等均没有规定,民事检察权能设置不尽合理,影响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发现有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抗诉被确立为我国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法定方式。在民事抗诉中,检察机关能否进行有效的调查显然是维系抗诉正当性与有效性的关键所在。赋予检察机关民事抗诉案件中的调查权。是证明生效裁判是否违法的目的所在,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要前提,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至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检察机关对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提出抗诉的法定效力是启动审判机关的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可是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不是依法开庭再审,而是直接召集双方当事人以调解结案。这样一来,检察机关的抗诉实质上处于落空状态,审判监督权无法实现,原判决、裁定的错误么轻而易举地以调解形式掩盖过去。这一做法不仅阻碍了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也是与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  相似文献   

15.
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抗诉是行使对民事案件审理的法律监督权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民事抗诉权来启动再审程序,在民事诉讼法学界一般认为这体现的是一种国家公权力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干预。 首先,从民事抗诉案件的案源来看民事抗诉案件的受理。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未对民事抗诉案件的案源作出具体  相似文献   

16.
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调解制度,其负面作用是弱化了实体法和程序法对法官的约束,且对其实现有效监督难度较大。建议严格规范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以落实自愿、合法原则,确立检察机关对民事调解的监督权,同时明确检察机关依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案件不得再以调解方式结案。  相似文献   

17.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的判决、裁定,具有抗诉的权力.但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经人民法院再审后,改判率却不高.对以往抗诉而再审维持案件进行系统性归纳分析,既能反映出检法两家对一类案件的认识分歧所在,也能促使检察机关认识到需要加强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规范化研究,发现抗诉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予以改进,提高民事行政案件抗诉水平.  相似文献   

18.
陈长均 《政府法制》2012,(36):58-58
法律规定,存在抗诉事由时检察机关有权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办理抗诉案件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中心工作,因此检察机关一直都非常注重民行抗诉案件的办理,将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了办理抗诉案件上。但在民行检察办案实践中,许多检察机关仅靠当事人申诉后,审查是否有抗诉事由,然后决定是否抗诉,却忽视了检察机关自行提起抗诉的职能。  相似文献   

19.
民事检察制度是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当今各国立法中均对检察机关参与或提起民事诉讼做出规定。我国法律没有赋予检察机关完整的民事公诉权,而只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抗诉监督权。民事公诉的缺失和抗诉监督的薄弱使我国民事检察制度存在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本文指出通过对国内外民事诉讼检察制度的比较分析以及结合我国制度现状,可以重新整合民事公诉与抗诉监督的关系,以民事诉权为基础,构建我国以民事公诉为主、抗诉监督为辅的民事诉讼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20.
民事抗诉程序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抗诉程序是我国检察机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1 85条的规定 ,对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提出抗诉所引起的法律监督程序。其性质既有别于因原告起诉引起的原审民事诉讼程序 ,又有别于审判机关依内部审判监督引起的民事再审程序 ,属于特殊的法律监督性质的诉讼程序。检察机关就错误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后的再审程序基本上适用原审程序 ,往往造成抗诉权与审判权、监督权与诉权的冲突 ,有必要作些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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