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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对于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监督活动中的调查取证权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我国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规定。民事检察调查取证权是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理应成为民事检察调查取证权的切入点。对符合法定抗诉情形的民事案件,检察机关应当审查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案件,使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权自然延伸到民事案件之中。  相似文献   

2.
民事抗诉程序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抗诉程序是我国检察机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1 85条的规定 ,对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提出抗诉所引起的法律监督程序。其性质既有别于因原告起诉引起的原审民事诉讼程序 ,又有别于审判机关依内部审判监督引起的民事再审程序 ,属于特殊的法律监督性质的诉讼程序。检察机关就错误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后的再审程序基本上适用原审程序 ,往往造成抗诉权与审判权、监督权与诉权的冲突 ,有必要作些研究。  相似文献   

3.
对生效的民事裁判提起抗诉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权。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抗诉案件过程中,对调查取证权力的行使,应以书面审查为主,确有必要时才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以确保抗诉案件的抗准率,体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4.
民事抗诉调查取证权作为民事抗诉中的一项具体权力,其存在应该是与民事抗诉的目的一致的,应该为最有效、最准确地实现目的提供保障,一切与实现民事抗诉权目的无关的权限都应该剔除在外,这是调查取证权界限的根本原则。一、检察机关行使民事抗诉调查取证权的着眼点是对人民法院审判权的一种监督,以防止公权力的滥用检察机关拥有民事抗诉权的法律依据在于《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在这一个授权性的条文中,我们能隐约看出立法者只是把法院的审判行为作为民事抗诉权的对象,这一点在《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要提出民事抗诉,则须提供和搜集相应证据支持抗诉,但现行法律对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活动中,就调查取证这一公权力的行使并无具体的规定,使得法、检两家对民事再审中,对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的合法性认定,产生了许多的意见分歧.本文通过对检察机关行使国家公权,为民事案件抗诉进行调查取证的前提、对象、范围分析,对现行“法条、规定、司法解释”解读,结合司法实务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6.
由于法律规定和法律技术的粗疏 ,我国的民事审判监督和民事诉讼活动之间存在着前提性、结构性的断裂和缺失 ,致使检察机关的民事抗诉权启动艰难。检察机关的民事抗诉权来源于公民的权利 ,是公民权利的转化、实现和保障形式 ,它的顺利启动和行使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破解程序困境的思路是 ,以契约精神为理念 ,将检察机关的民事抗诉权的实现看作是全部国家机关对公民和社会的义务。在各种相关机关中 ,由人民法院就检察机关的民事抗诉权向当事人进行宣告 ,借以建立起民事审判监督和民事诉讼活动的链接 ,使民事抗诉权顺利启动 ,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是最能维护和体现正义、有利于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的方法。通过技术创新促进法律的完善和实现 ,也将是法院和法官对中国法治的独特贡献。  相似文献   

7.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发现有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抗诉被确立为我国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法定方式。在民事抗诉中,检察机关能否进行有效的调查显然是维系抗诉正当性与有效性的关键所在。赋予检察机关民事抗诉案件中的调查权。是证明生效裁判是否违法的目的所在,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要前提,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8.
远桂宝 《法制与社会》2012,(23):105-106
民事抗诉案件中检察机关有无调查取证权,一直是民事诉讼法的空白地带.理论和实践都表明赋予检察机关民事抗诉案件中调查取证权是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需要,具有自身的独立价值.长期以来,由于法律规制的缺位,此项权力在实践中作用发挥不尽人意,以至于造成了对该权力本身价值的否定.最近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再一次提到人大常委会议事日程,通过这次修法将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中的调查取证权行使的具体边界予以明确时机已经成熟.  相似文献   

9.
我国民事检察官应当全面参与所发动的民事抗诉案件的再审活动,应当享有抗诉案件的举证权、质证权、法庭辩论权和最后陈述权,这些权利的有效行使不会使他们沦落为申诉人或者申诉人的诉讼代理人;民事检察官对民事再审案件的全面参与是检察机关法律地位的重要体现,是实现民事法律监督的必然要求,是防止民事法官滥用权力、纠正违法裁判和体现法律公正的重要力量。  相似文献   

10.
民事抗诉初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抗诉具有法律监督性、中立性和程序性的特征。民事抗诉需要坚持依法抗诉原则、维护审判公正与维护审判权威相统一原则、尊重当事人处分与适度干预相结合原则、依法抗诉与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相结合原则。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抗诉的范围和条件作了规定,但是,仍然需要明确检察机关对违法调解是否可以抗诉、对一审后当事人未上诉的生效裁判可否抗诉、是否可以有选择地对重要民事案件抗诉等问题。不仅如此,在抗诉程序上,还要解决检察机关是否可以进行调查、是否可以对部分案件以再审建议替代抗诉程序、可否主持双方当事人对原裁判进行调解。  相似文献   

11.
民事检察制度是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当今各国立法中均对检察机关参与或提起民事诉讼做出规定。我国法律没有赋予检察机关完整的民事公诉权,而只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抗诉监督权。民事公诉的缺失和抗诉监督的薄弱使我国民事检察制度存在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本文指出通过对国内外民事诉讼检察制度的比较分析以及结合我国制度现状,可以重新整合民事公诉与抗诉监督的关系,以民事诉权为基础,构建我国以民事公诉为主、抗诉监督为辅的民事诉讼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12.
民事检察制度是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当今各国立法中均对检察机关参与或提起民事诉讼做出规定.我国法律没有赋予检察机关完整的民事公诉权,而只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抗诉监督权.民事公诉的缺失和抗诉监督的薄弱使我国民事检察制度存在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本文指出通过对国内外民事诉讼检察制度的比较分析以及结合我国制度现状,可以重新整合民事公诉与抗诉监督的关系,以民事诉权为基础,构建我国以民事公诉为主、抗诉监督为辅的民事诉讼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13.
我国法律关于民事检察制度的规定存在不完善之处,应该强化检察机关在民事审判中的检察监督职能,除抗诉权外,还应赋予检察机关发现错误权,包括调卷权、听审权、调查权;建议纠错权;提请惩戒权;立案、侦查权等。  相似文献   

14.
黄进贤 《政法学刊》2007,24(5):32-35
现行民事诉讼法将检察机关抗诉范围限定为生效民事裁判,导致未生效民事裁判的检察监督出现缺位,不利于及时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当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启动民事诉讼法的修正程序,应以此为契机,将未生效民事裁判纳入抗诉范围。此外,为保障未生效民事裁判抗诉权的正确行使,还应将其与民事公诉权和参与诉讼权有机结合,明确限定检察机关提起、参与民事诉讼的范围。  相似文献   

15.
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民事抗诉权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体现。自1991年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民事抗诉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机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为践行实质公正发挥了积极和不可磨灭的作用。但在学界,对民事抗诉制度存废问题一直莫衷一是。〔1〕对于民事抗诉制度论述存  相似文献   

16.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宪法地位决定了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现法律监督的职权。现行法律对民事抗诉规定不尽完善,民事抗诉制度本身也存在缺陷,加之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对法律认识和适用上存在一定差异,在运作上检察机关提起民事抗诉可操作性差,致使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所以,要准确理解立法意图,正确适用法律,进而研究解决民事抗诉再审程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17.
为了保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建国初期的法律、法规赋予检察机关对法院裁判予以抗诉的权能,并且规定了抗诉的期间、方法和程序,从而建立了民事抗诉制度。但从1956年“反右”斗争开始,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由于法律虚无主义的影响,检察监督制度的运作与发展陷入了低谷。1982年通过的《民事诉讼法(试行)》虽然重新规定了检察机关有权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但是没有在分则中规定具体的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而且检察机关当时也不主张承担这样的责任,所以实质上这一规定是落空的。  相似文献   

18.
民事抗诉权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力,它的正确行使与否对于审判权、公民权利都有着巨大的影响,从更高层次来看,也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问题。然而,关于这项权力的内容、行使方式等在理论界仍然存在争议,在作为实践部门的检、法两家,更是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本文从宪政角度出发,对民事抗诉权的权力属性进行法理分析,并从现行法律规定入手,对民事抗诉权的运行限度进行界定。  相似文献   

19.
民事抗诉条件是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民事检察监督权,向法院提出抗诉的基本依据。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原法”)第185条规定了民事案件的4项抗诉条件;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法”)明确、具体地规定了13项抗诉条件。这些抗诉条件的规定既是对检察机关进行抗诉的授权,  相似文献   

20.
民事案件抗诉事由,是指检察机关提起民事抗诉的条件,即检察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民事抗诉权,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由于再审司法理念上的偏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抗诉事由规定过于宽泛,导致实践中民事抗诉工作运作上分歧较大,加之部分抗诉权运用不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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