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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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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察监督本应是对民事执行最为有效也最符合法治规律的外部监督手段,但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时未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的这一权能,导致目前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尚无来自外部的合法有效的监督.民事执行和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了检察机关应当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以充分有效地保护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秩序,遏制"执行难"、杜绝"执行乱",保障民事裁判的顺利执行.  相似文献   

2.
民事执行和解中的两个问题管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处分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充分表现。法官应当适当介入和解程序,但要适度。同时,现行民事诉讼法应当赋予和解协议法律效力,使其成为人民法院执行的根据。  相似文献   

3.
从新《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规定分析,人民检察院的民事检察监督针对的是人民法院及其审判人员以及诉讼参与人的违法行为。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为抗诉和检察建议,不宜增加别的方式。抗诉与检察建议应有"管辖范围"之别,但无先后顺序之分。当事人申请监督与检察院依职权监督并行不悖,不存在孰先孰后问题。虽然执行监督在立法上的规定过于笼统,但可以从相关法条、法律解释、司改文件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检察监督应有边界,监督诉权的边界在于限定调查核实权和限定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次数和期限;监督审判权的边界在于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权的专属性和维护审判权对诉权的优先救济。  相似文献   

4.
现阶段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宜侧重于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诉、控告的案件.审查的重点是执行中作出的裁定、决定等是否确有错误,具体执行行为是否合法.检察监督的方式可以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以及刑事调查.设计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运作机制时应该以现有的民事检察工作机制为基础,并注重相应保障机制的建设  相似文献   

5.
法院独立审判与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之间内在的紧张关系决定了检察监督立法的复杂性.新民事诉讼法检察监督的修改体现了全面监督与有限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以保障检察监督的张弛有度.应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立法,将侵害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调解书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作为民事执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应明确检察建议的程序性规则,使之具有程序法特征.为确保裁判的稳定性,应严格限定“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申请抗诉事由的适用范围,并为当事人申请抗诉设定最长时限.检察监督的对象应仅限于法院的审判与执行行为.将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的协助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并寻求法理上的正当性,容易消解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作为法律监督者的原本的角色担当.  相似文献   

6.
民事检察和解的正当性基础及制度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以彻底解决其纠纷的制度.民事检察和解在性质上不同于法院的诉讼调解和当事人和解,而类似于执行和解.其正当性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以保障权益实现为目的,当事人在裁判生效后对私权的再处分;二是以追求公权力有效利用为目的,民事检察监督权在限制范围内的洐生.在权力性质上,民事检察和解是民事检察权的洐生性权力,是抗诉的衍生品,应当 赋予其类似于执行和解所产生的效力.当前,通过精巧的制度设计,以获得法律层面的制度保障,是民事检察和解良性发展的根本前提.  相似文献   

7.
2012年新修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将民事检察监督从审判阶段扩展至整个民事诉讼,中国特色的民事检察监督体系臻于完善。然而,过于膨胀的检察监督权是否会侵蚀民事强制执行权的行使,是否会过度干预当事人私权领域?对此,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节制主义的提出便具有了迫切的现实性。与此同时,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与作为纠正违法执行与不当执行的民事执行救济,在保障当事人私权方面具有目标的一致性和契合性,两者之间的协调与互补亦势在必行:一方面,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模式应由干预型向程序保障型、公益代表型转变;另一方面,应严格遵循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与民事执行救济的序位关系,对当事人私权保障应以民事执行救济优先,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为补充。  相似文献   

8.
民事抗诉的基础或依据是检察监督权,针对的是审判权,在性质上是公权力对公权力的监督。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将当事人申请再审事由与检察机关抗诉事由同一化,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09条又将当事人申请再审作为申请抗诉的前置条件,这些立法安排不断增强了检察机关民事抗诉的救济功能,与其应有的公权监督属性、公权监督目的渐行渐远。对于民事抗诉公权监督属性的迷失,应尽快在理论认识上厘清,在立法、实践层面归位。  相似文献   

9.
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确立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活动的依法合理的进行,从而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应坚持依法监督、事后监督、有限监督、必要监督等原则,并从检察的范围、监督的程序、监督的效力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和构造。  相似文献   

10.
民事执行救济是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提供保护和补救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此次民事诉讼法对执行救济的修改仍未到位,还应在现有的执行救济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执行异议制度,为权利人提供更为全面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权,从而为检察机关执行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基层检察机关做好执行监督工作需从多方面着手:即加强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指导;广辟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源;探索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新方式;构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新机制。  相似文献   

12.
新民事诉讼法扩大了检察机关的民事抗诉权,提升了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但检察机关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作用仍旧比较模糊,缺乏清晰的目标引导.为解决此问题,应当避免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抗诉权的盲目扩张,必须细化其权力行使的方式,引导其进行角色的转换,吸纳其作为诉讼主体参与到特定诉讼中,使检察机关真正融入到民事诉讼中.  相似文献   

13.
1991年民事诉讼法确定了民事检察制度,但由于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民事检察制度的发展十分缓慢。2007年10月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了审判监督程序,细化了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明确了再审法院和法院裁定的再审期限。这次修改推动了民事检察制度的发展,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民事检察制度存在的弊端。本文从审判监督程序修改内容及对民事检察工作所带来的影响入手,分析现行民事检察制度的不足,并对我国民事检察制度的发展进行粗浅的法律构想。  相似文献   

14.
随着《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在立法层面得到了细化,体现了司法改革的阶段性成果。但理论上对该制度仍存在着误读,其根源在于:一是没有将该制度放在我国法治的社会基础上进行考量,过分强调了民事审判制度的独立性;二是忽略了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纠纷解决价值;三是将法官的权威与司法权威画等号。为了实现法治理想,应当在中国社会的法治基础这个视角下来审视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权的发展及完善。  相似文献   

15.
新《民事诉讼法》第209条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设定为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前置程序.从理论上讲,检察机关的地位更趋合理.然而,这种程序设计在实践中又有可能对司法公信力带来负面影响.因此,继续研究检察权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科学配置,找准检察机关在该程序中的合理定位,对于民事诉讼制度和民事检察制度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检察机关案件集中管理是在新时期司法体制和工作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产生的,其产生契合了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是确保刑事诉讼法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机制之一。检察机关应以刑事诉讼法实施为契机,构建科学的管理模式,完善相关措施,确保案件集中管理工作效能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17.
民事执行中案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事诉讼法》204条规定的对案外人的救济是基于对执行标的物享有实体权利而提出的异议或诉讼,属于实体性执行救济。案外人异议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具体是由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进行审查。执行机构对案外人异议的处理,仅仅是初步的审查处理,如果裁定驳回案外人异议的,应当赋予其进一步的救济手段,即案外人可以提起异议之诉。案外人异议之诉实质上仍为确认之诉,应由执行法院的民事审判庭进行审理。  相似文献   

18.
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作为护法机关之一,其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以新修订的《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职权与职责的运用,体现其既作为原告或原告代表人或代理人,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护法机关的双重身份.我国检察机关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这不仅是对检察监督的完善和补充,也通过检察官作为当事人或诉讼参加人身份参与民事诉讼的特殊方式,遵循了"意思自治"原则,经职权法定化和职能设置后,对我国司法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涉及面广、内容丰富,特别在民事检察监督领域修改颇多,完善了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给基层民事检察工作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应构建民事检察息诉和解机制,以科学合理地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利益,创造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在民事执行案件中调查取证是必要的,但不能没有限制。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活动应当仅针对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围绕诸如法院执行裁判错误、措施错误,执行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赋予检察机关的任何一种调查取证权都是其在办理民事执行案件过程中为履行检察监督所必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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