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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1994年以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为目标,不断向纵深发展,在中央银行管理体制、外汇管理体制、宏观货币调控机制、农村金融体制、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金融市场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仍有许多内容亟待深化和规范,尤其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临近,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大量深层次问题正逐渐向金融领域转移和集聚,从而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针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其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措施和手段是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和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及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郑州加快农村金融创新,稳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支农力度不断增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涉农贷款得到较快增长.但由于种种原因,郑州市农村金融改革还存在不少问题.为此,必须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体系,继续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着力构建多层次的农村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保险制度等,才能取得实效.  相似文献   

4.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根本途径。正确认识建设新农村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新要求,认真解决现有农村金融部门存在的问题,很好地履行为建设新农村服务的职责,是摆在农村金融体系面前的重大历史任务。一、建设新农村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建立起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以及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一定的金融保证,促进了农…  相似文献   

5.
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与创新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当前,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与创新在合作机制、法律规范、市场监管、资金融通等方面仍然存在制约因素和障碍。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与创新,应充分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大力推动粤港澳金融市场特别是港深金融市场的合作与融合;逐步形成以人民币统一计价和结算的统一贷币区域,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金融机构合作和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推进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合作与创新;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合作以及深化金融智力合作与人才培养创新。  相似文献   

6.
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不仅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战略,也是上海本身经济发展的趋势和需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构建需要以中国实体经济为支撑,从金融法治建设和完善监管两个层面着手,有规划、分步骤地推进。从金融法律和法制建设层面而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核心和导向作用,加快实现从政府导向向法律导向转变,营造透明的金融法治环境,注意与国际条约、惯例衔接,尽量减少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过度干预。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证券市场税收制度,建立多层次、多环节、多协调、复合性的税法新体系,提高税法的效力层次,切实体现税收公平原则,保障税法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减少因税收政策的变化而给证券市场带来的不正常波动。与此同时,股权投资基金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创业企业和中小企业通过银行信贷、证券市场等传统渠道融资之外的又一重要融资渠道,亟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并应从外汇、税收、工商、行政审批等环节对外资参股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有效监管。从金融监管层面来看,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和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依法审慎监管约束金融机构的风险行为,监督指导金融机构正确开发和运用金融工具,合理引导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同时应强化金融危机的预警机制,提高危机处理能力。要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关注国际金融体系监管的改革和创新,以适应我国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新形势。  相似文献   

7.
文中通过研究我国农村金融对扶贫的影响,发现我国农村金融扶贫体系已初步成立,但尚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投入数量和投入质量均不断增加,但农村资金外流,并未用于贫困地区的发展;农村金融扶贫的方式有所增加,但适应农村贫困地区的能力尚需提高;农村贫困地区的信用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鉴于该实际,农村金融扶贫应加快建立多层次的金融扶贫体系,利用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降低金融机构的违约风险,给予金融机构扶贫更多的政策优惠,优化农村的信用体系,以求达到留住农村贫困地区的资金、发展扶贫事业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国际化视野下的中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及其完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首先,本文从国际化的视角回顾了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的发展进程以及对金融全球化的反应。其次,从纵横两个维度分析了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结构。最后,指出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在对经营综合化国际潮流应对、信息披露规范、金融机构退出规范、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合作等四个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9.
反思本轮全球金融危机,实质是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不匹配,金融监管缺位导致高杠杆创新性金融衍生产品失控,最终引发金融体系产生系统性风险;在后次贷危机时期,无论是国际组织还是西方经济体都纷纷重新审视诸多重大的监管问题,积极开展金融监管体系重建改革,这必然将对全球金融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应顺应全球金融监管制度变革趋势,推动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协同,从而实现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控制。  相似文献   

10.
根据入世承诺我国将逐步对外开放金融业,金融市场将呈现出竞争加剧的格局。入世带来的既有发展机遇也有挑战,一方面,入世将为我国金融业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金融创新与国际化发展等提供历史性机遇;另一方面,同国际上的先进国家或地区相比,我国的金融监管、金融创新、金融机构设置、金融风险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相似文献   

11.
犯罪要素应遵循裁判过程予以序化,形成由客观到主观的阶层递进模式,中国刑法犯罪构成体系可在借鉴大陆法系递进式犯罪论基础上,对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予以分解重构,使传统平行结构体系融入递进因素,以犯罪构成体系的变革推动刑法理论发展与司法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2.
当代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日益突显,本文认为,生命意识缺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现象。生命意识缺失现象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文章着重从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角度来寻找对策,以促进大学生生命意识健康发展,减少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通过利用《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期刊统计分析与评价》相关数据,采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2000-2012年《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客观描述刊物整体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以期对刊物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4.
通常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不特定的、包括地下部分在内的组合体、抽象的矿产资源、地壳中的不动产等.由此而将采矿权归属矿业权、特许物权、准物权等形成虚无的物权体系.通过逐一甄别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单一而特定的矿产,采矿权人对矿产支配的权利状态具有自物权属性.  相似文献   

15.
本文通过对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等的分析与论证 ,对我国现有的担保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希望能对完善制度起到一些作用。  相似文献   

16.
党风建设制度化,是党风建设的必然趋势和必要条件。只有制度化,才能保证党风建设沿着规范有序的轨道进行。制度化关键在“化”,即在制度化条件下,制度是最高权威,一般来说它不因任何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任何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风建设制度化应在建立健全党风建设的规范体系、制度程序、制度机制等方面努力,并且要与加强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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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权可诉性的理论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几起学生状告学校的行政诉讼案一度成为传媒的热点 ,也向法学界提出了新的问题 :学生不服学校处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校方处分学生的行政行为能否成为诉讼标的 ?本文作者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见解。  相似文献   

18.
“量刑基准制度”是指法官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可供参照的具体客观的基准。作为韩国法务部“变化战略计划”重要课题内容,韩国近年来开始着手推进刑事“量刑基准”改革方案。本文将通过对韩国“量刑基准制度”引进背景、量刑委员会及“量刑基准”促进动向及方案内容、韩国法院及法务部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及韩国“量刑基准”制定的基本经验等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刑事量刑制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19.
在判断行使财产权行为是否构成夺取罪方面存在司法上的困惑和理论上的缺失.传统观点认为,行使财产权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所有权的客体,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是一种自助行为,不构成夺取类犯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夺取罪构成要件需要进行重构.夺取罪犯罪客体采用以平稳占有说为基础的财产秩序.行使财产权利行为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具有债权的法律依据,但其夺取行为和手段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助行为的成立需在主体、标的、主观目的、紧迫性和手段强度上符合要求.因此,行使财产权行为应构成夺取罪,除非其符合自助行为阻却违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20.
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文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内涵进行了剖析,提出应当让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范围明确化,并建议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宣告刑作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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