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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全面转型,依法治国不仅成为政治精英治国方略的不二选择,也逐步成为绝大多数民众的共识。但是,选择什么样的法治模式,中国可能实现什么样的法治模式,却是一个不能在短期内达成共识的复杂问题。分析中国法治选择与道德、伦理的潜在冲突,通过合理调节法律与民族伦理以及民众道德观念的关系,实现法律与社会的和解,是中国法治模式的基本维度。  相似文献   

2.
实践哲学视野中的“法治”与“德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治”与“德治”、法律与道德的相互关系是法哲学、法理学和中国政治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本文从实践哲学出发 ,分析了二者在人的生存实践、实践目的、方式上的同一性 ;西方在现代化过程中法律与道德的分离 ,以及在螺旋式发展中二者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 ;中国在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关系和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认为不能从纯粹理论层面 ,惟有从中国社会实践出发 ,从对历史与现实的深刻反思中 ,才能找到二者相互关系契合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3.
论立法者道德对律师立法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①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先导进而带动政治体制改革的渐进过程,以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为标志。在这20年中,我国在法的领域进行了全面改革和制度重构。“一个真正的法律制度包含着自己固有的道德性”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模式,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需要的道德为基础。转型时期律师法律规范中,仍然存在传统道德意识与现代法治道德要求的冲突,司法实践中已经暴露其消极的一面。不将这种保守、落后的道德观念肃清,法律规范将失去效用.作为现代标识③的律师制度不会健康有序的发展。在我…  相似文献   

4.
朱军  谢芳 《法制与经济》2008,(12):118-119,122
许霆案中“道德法律化”的主张混淆了道德与法律的本质区别,在逻辑前提、价值定位上存在无法弥补的漏洞,许霆案中“道德法律化”的判决结果从价值层面上看,这一命题隐含着道德标准绝对化、一元化和道德约束强权化的倾向。对社会道德生活存在着巨大的潜在威胁。同时也破坏了法治的核心价值内涵。  相似文献   

5.
朱军 《广东法学》2008,(3):42-47
许霆案中“道德法律化”的主张混淆了道德与法律的本质区别,在逻辑前提、价值定位上存在无法弥补的漏洞,许霆案从事实层面上看,正是“道德法律化”对“法的法律化”的误解,从价值层面上看,这一命题隐含着道德标准绝对化、一元化和道德约束强权化的倾向,对社会道德生活存在着巨大的潜在威胁,同时也破坏了法治的核心价值内涵。  相似文献   

6.
关于“道德”与“法律”在治国中的作用 ,古今中外 ,一直争论不休。仅强调“道德”或只注重“法律”的作用都是片面。道德与法律是相互区别的 ,它们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不能相互替代 ;道德与法律又是紧密联系的 ,它们共同作用于国家的治理 ,不可偏废。在国家治理中 ,德治是基础 ,法治是保障 ,且法治也是德治的保障 ;德治和法治又相互作用 ,德治是法治的思想前提 ,法治是德治的理性升华。我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在治国中的作用 ,今年年初江泽民总书记将“以德治国”明确地提了出来 ,指出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地结合起来 ,这是党的又一项英明决策 ,是对邓小平理论关于治国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相似文献   

7.
论法学教育的职业伦理关怀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法治和法律人的道德 法律和道德作为不同的社会现象和行为规范,在当今中国的普遍话域中已日趋疏离和分隔。在有着数千年“伦理法”传统的国度不能不说是一种积极意义上的历史性进步,这当然与“依法治国”大政方针的指向和引导、与法律制度被大量运用到具体、典型案中所形成的较为稳定和相似的裁判(这无异于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还原和真实呈现)、与普法工作的卓有成效和大众媒体的宣传等因素密切相关,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将法律与道德的严格界分和对法律活动专门化的努力倡导更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然而,可能是“矫枉”百生的“过…  相似文献   

8.
法治与德治     
法律与道德代表着不同的规范性命令,然而它们控制的领域却在部分上是重叠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道德中有些领域是位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而法律中也有些部门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受道德判断影响的。但是,实质性的法律规范制度仍然是存在的,其目的就在于强化和确使人们遵守一个健全的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规则。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们都以追求公众幸福和人类社会的和谐为共同目标而相互之间形成互补,从而使法治与德治的统一成为当今民主、法制社会治国安民不可缺少的举措。  相似文献   

9.
法治、良法与民主——兼评拉兹的法治观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侯健 《中外法学》1999,(4):22-28
<正> 在法学界对法治(the rule of law)的各种解说中,英国法学家约瑟夫·拉兹(Joseph Raz)的观点代表了一种倾向。他在其代表作《法律的权威——法律与道德论文集》(The Authorityof law——Essays on Law and Morality)的第十一章中较全面地阐述了他对法治的看法,并在该章前言中集中地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如果法治是良法之治,那么解释它的性质就是提出一套完整的社会哲学。但是若是那样,这一术语也就失去了任何用途。仅仅为了去发现信奉法治就是相信良善应当获胜,是不必求助于法治的。法治是一个政治理想,一个法律制度或者缺乏、或者多多少少地拥有这一理想。此乃共识。同时可以认为,法治只是一个法律制度可能拥有以及据以评判该制度的优点之一。它不应与民主、正义、平等(法律或其他事物面前的)、种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的明确提出,我国的法治进程得到不断推进。但是,“人治”观念的影响、民主政治的不健全、道德与法律在法治进程中同时并存、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矛盾、乡土社会实施法律的艰难以及法的实效的不理想却造成我国法治进程比较缓慢。因此,我国应加强“法治”观念,真正使民主制度法律化,正确处理道德与法律、法律移植与本土化之间的关系,促进国家法在乡土社会的实施,尽量通过提高立法技术等措施保证法功能、目的的实现,进而使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  相似文献   

11.
亚里士多德确立了西方古典法治理念的法律至上、正义、法律中立、平等、民主和中庸的原则。市民社会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存在是西方法治社会存在的前提。中国的法治之路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西方。“依法治国”的推行,从一开始便表现出“依规治国”的强势劲头。执政党以“法治国”作为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更多地强调的是一种执政方式的转变。国家成为建构“法治国”的主体和主要推动力量,以及突现道德的治国功能,是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特色。在当今中国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不可能通过如西方社会那样的方式从市民社会的土壤中逐渐地生长出来,而更可能通过政府或半政府行为促成。目前所需要建构的应当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精神或理念——“职业认同”,其内容应当以现代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为基础。“职业认同”无法通过行政的方式构建,其自然生长的过程将是漫长的,且依附着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的深刻变革。  相似文献   

12.
论道德在法治中的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柯卫 《政法学刊》2003,20(3):47-49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始终是法学范畴内倍受人们关注的话题。道德的多元化导致了法律规范的产生,也使得相容的二者之间存在着冲突。历史表明道德在法律体制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决定了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法治也不能忽视道德建设。道德的法律化是解决道德与法律关系的一种重要途径,但它只是在立法层面上解决了问题;法律的道德化可以使得制订的法律被自觉、良好地遵守,从而真正实现法治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构建和谐社会》摘要:法治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治国方略,是一种依法办事的社会状态,是一种政治法律制度也代表着一种价值取向。和谐社会所具有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特征,是法治追求的目标。法治在现代社会具有利益平衡功能、维护和发展权利的保障功能、社会矛盾调节功能、稳定社会的基础功能,可以说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和谐社会必然是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  相似文献   

14.
时下“清官”戏正在电视荧屏里热播,尤其是“包青天”,传颂了千百年依然深入人心。笔者认为,这固然反映出了民间对公正清廉司法官的期望,但无限拔高“青天”智慧,并不利于我们时下构建理性的司法体制。首先,“青天”情结有着明显“天断、神判”的烙印。夏、商统治者为了从精神上控制群众,法律原则并不向社会公开,即所谓的“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反映到司法活动中,则是“天断、神判”,司法官由此假借“上天”的旨意为所欲为。到了春秋战国,将不成文法、不公开法变成文法、公开法,防止统治阶级的肆意妄为,堪称我国法律史上一大进步。当法律…  相似文献   

15.
自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将香港纳入中国的版图以来,直到近代鸦片战争爆发,香港一直处于中国的行政管辖下,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和道德准则也在这块土地上深深地扎下了根。但鸦片战争后,香港沦为英国的殖民地,在短短一百五十年间完成了法治的进化。笔者从“义律二公告”入手,通过对香港法治进化过程的具体分析,提出回归前的香港在政体结构上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并分析了香港具有法治表象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法治的要素是对公权力的制约和民众对法律的信仰。同时提出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以及各方利益集团的形成是建设法治的必备条件。并借鉴香港在英国法移植和对待传统方面的经验,提出对大陆法治建设的些许建议。  相似文献   

16.
本文试从西塞罗的《论义务》中提炼出作为罗巴法道德基础的古罗马道德观,分析其在罗马法中的体现及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影响。在确认社会道德观对于同一时期法治巨大影响的前提下,参照罗马法道德基础对于我国的法治建设提出了“转变法律权威来源;”、“以超前立法唤起法治精神”、“设立公民不损于已的利他义务”等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17.
(一)作为法治现代化主体的法官道德现代化 中国社会正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中国法制呈现出创新乃至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作为现阶段中国时代课题的法治现代化是一个具有多重目标的标准体系,不仅包括法律制度、法律体系的现代化,而且还有“价值观念”、“生活准则体系的”现代化。当然,任何社会实践都离不开社会主体,法治现代化是中国人民追求进步的社会变革的实践活动,故而也决定了法治现代化首先是中华民族自身现代化。“法治现代化是一个包涵了人类思想、行为以及其实践各个领域的多方面进程,其核心是人的  相似文献   

18.
“依法治国”与法制现代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法制”可用于法律制度的简称,可以指相对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的“法律的制度”。但这种表述是一般语义上的使用,不应成为“法制”在法律科学上的定义。“法制”是基于法律制度而形成的社会法律秩序的总和,是法律秩序结构中与社会发展要求相辅相成或相反相离的矛盾关系。“法治”是相对于“人治”的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法现象,而“法制”是凡有法律制度的社会都存在,不以法律性质的良恶好坏而影响其存在。早在中国春秋时期和西方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有许多思想家探讨“法治”问题。但是现在有人主张,“法治”只是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及资产阶级宪法的产生才开始确立。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主要在于: 其一、“法制”所关注的焦点是体现立法效应及目的的法律秩序的制约系统。而“法治”强调  相似文献   

19.
法学的历史使命是维护并阐释某种法治秩序。当代法学首先是根植于中国法律实践,阐释实践中的两个法律样本即技术性样本和政治性样本。政治性样本始终与现实的政治话语纠葛在一起,但作为一种政治智慧,要将社会问题司法化,同时避免司法问题的泛政治化,特别是不能超越法律规范。从这个角度说,法律可以被利用,但却不能被违反。纵观法治建设的历史,有革命式和渐进式两种模式。中国法治建设不能生拉硬扯,应该顺应历史和时空条件,走中国特色的渐进式法治之道。在经济改革拉动下的私法制度基本形成之后,下一步,应该在社会建设和政治改革的推进下,寻找建构法治秩序的突破口,完善社会法域和公法域的基本制度,在实践中形成中国式的法治秩序。  相似文献   

20.
法治的法律:人化的道德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以探讨法治条件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为宗旨,提出了法治之法律是人化的道德这一新的命题。文章认为,一方面,法治是一种人化的道德需要,另一方面,法治也是主体普遍道德需要的制度安排和规范表达。人化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公平、普遍、人权、自由、秩序、公开、程序和发展等,相应地,法治之法律必须以记载并确保主体的这些道德精神需求为宗旨。文章还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以“以法治推进道德,可否?”这一问题,并给予相关的回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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