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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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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法律的形式合理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费孝通先生曾指出:“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推进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发生了。”① 法制现代化理论认为,人治与法治是诸多影响法制现代化进程变项中的一对关键性变项,而是否以形式合理性的制度安排作为法律运行的原则,则构成了人治与法治的基本区别。法律的形式合理性是法制现代化的实证标准。现代西方著名的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2.
《政府法制》2012,(26):10-10
第一,“法治文化”与“文化法制”是两个内涵不同的概念。法治文化是由法治的精神文明成果、制度文明成果和社会行为方式共同构成的一种文化现象和法治状态;而文化法制则是一个国家有关文化产业、文化事业、文化体制、文化权利、文化活动、文化教育等的法律和制度的总称。  相似文献   

3.
法律形式化之实质乃是法律权威的确证和法治原则的实现。中国法制现代化是价值理性优先而形式理性为先导的法制变革过程。确立法律形式化目标对于中国现代法制的制度架构、现代法律运作机制的形成、现代法治原则的牢固确立以及现代法律文化的培育等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4.
“法制”与“法治”是两个内涵相通、外延不完全重叠的法学基本范畴。法制是一个具有动态和静态双重规定性的概念,它既是对静态法律制度和法律秩序的客观性描述,也是对法律实现过程的客观性描述,它本身不具有内发的价值要求,故而存在于各种形态的社会和国家之中。法治可以从两方面理解。实证意义上的法治是指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从价值意义上看,法治是现代文明社会追求的原则与理想,它是权利、公平、正义、秩序等法价值要素的统一体。法制为法治理想的实现提供了物质载体,法治理想实现最终要落实在具体法制运作之上;法治向具体法制提出了运作的应有目标,符合法治原则的法制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相似文献   

5.
法制现代化的文化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的“人治”型社会向现代的“法治”型社会转变的历史时期,如何处理和看待现代法制与传统法律文化之间的关系是我国法制现代化模式选择面临的重要课题。对于传统法律文化资源,要有所扬弃,弘扬优势,趋利避害,乃是我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6.
赵明 《法学研究》2022,44(1):3-21
回顾中国现代法学的世纪历程,中华法系的历史叙事主要在进化论、民族论和法治论三种语境中展开。不同语境中的法史学者,通过将中华法系与其他法系相比较,揭示出了彼此有别的中华法系之历史面貌。在进化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古.老而落后,丧失了型构现实生活秩序的生命力,需整体性地予以批判和否定。在民族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系统性、连续性和民族性而独具特色,整理、发掘、重述其历史谱系,既有助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力,也为重建“新中华法系”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前提。在法治论语境中,中华法系以其“治乱之道”和“良法善治”的血缘伦理身份内涵表明,在前现代社会中法律不可能获得型构社会生活秩序的权威地位。法制现代化是不同语境下中华法系之历史叙事的共同追求,中华法系研究的百年学术史,实质上是一部追求法治文明的中国现代精神史。  相似文献   

7.
普遍信任:法制现代化的深层内驱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制现代化所涉及的不单纯是法律制度构建问题,而在深层次上,更是一个包括社会结构、社会文化的重构与转变问题。历史事实和现实实践一再表明,法制现代化离不开一种普遍信任的社会文化来启动和支持。普遍信任,是法制现代化最为深层的内驱力,也是民主、法治和市场经济赖以生成和确立的社会文化根基。普遍信任的社会文化,生成于有限政府及民众习惯于合作、自治的开放式社会结构之中。探究普遍信任的生成及其对于法制现代化的根基意义,对后发现代化国家避免和克服本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价值理性贫困和危机具有深刻启示价值。  相似文献   

8.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把法制与法治混为一谈,这是不正确的.笔者认为,法制就是法律制度,是从静态的角度来考察社会规范问题;而法治则是依法办事,是从动态的角度来考察法制的问题.法治有两层含义,从治国方略这样的宏观角度来看,它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从法治系统的内部来看,法治就是解决法律制度的运行的问题,它包括立法、执法、守法等环节.法律制度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而法治则是法律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我们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从宏观的角度抛弃人治的传统观念,在国家运行的各个方面依法办事.  相似文献   

9.
梁迎修 《河北法学》2011,29(9):22-28
对辛亥革命以来中国法制现代化实践的回顾与反思能够为当下的法治建设提供经验借鉴。由于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是在复杂的国际格局和强大的时间压力的历史语境下展开的,因此百年法制转型过程中走过的是一条政府推进型的法治化道路。政府推进型的法制现代化遭遇了法律失效、权威滥用以及秩序失控等实践困境。法律本土化、程序法治主义以及科学的法治化战略等思路有助于走出政府推进型法制现代化的实践困境。  相似文献   

10.
林丹瑞 《法制与社会》2014,(13):152-153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上要突出"法治保障"。"法制副主任"制度强调"法治"力量,在培育基层民主法治意识,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提升百姓幸福指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惠州市加强社会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又一抓手。"法制副主任"制度得到了省、市的高度重视和极力推广。然而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种新机制,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也还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困境和难题。笔者结合当前中国的法治环境,试从法律意识、法外环境因素和法律执行角度,指出"法制副主任"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提出在推行"法制副主任"的过程中应该树立起法律权威的一些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11.
在中国法制变革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西方法律精神和中国法律传统的双重影响。中西法律文化的交互影响与共同作用,推动着中国传统法向现代法的过渡和转变。在现代法治演进中,各种思想观念不断碰撞和交流,各种制度不断比较和选择,体现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特征——交汇与融合。这是一个连续的、至今没有结束的过程,这也是一个至今仍在发挥作用的法制发展的主旋律。  相似文献   

12.
法制现代化也即法治化、法律发展,它既包括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和法律精神的现代化,而其关键则在于法律精神的现代化:认真对待人文主义。而在当今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显然法律精神现代化的基石是也应当是以人为本精神的现代化,这就意味着,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终极关怀的维度上,它必须以人为中心,以广大人民的幸福理想生活为核心寻求;而在其现实关切的向度上,它必须体现出以权利本位核心的以人为本关切。  相似文献   

13.
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市民社会的变化,中国的法制现代化也经历着从传统人治型社会向现代法治型社会的转型过程,面对根深蒂固的传统法律文化与随着经济发展漂洋过海而来的西方法律文化,如何在谋求法制现代化的新的突破同时保持发展中国家的稳定,是一个艰难的探索过程。宏观审视,需要我们从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适合于本土的养分,同时从西方法律文化中发现优秀的价值观,将法律文化对法制现代化的影响引入正确的方向。  相似文献   

14.
法制现代化的概念架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法制现代化是当前我国法学界正在深入研究的重要论题之一。此文对法制现代化的概念内涵作了较为深入的开掘。作者在对现代化、法律与法制的文化品格、法律发展等概念范畴进行辨析的基础上,指出法制现代化是人类法律文明的成长与跃进过程,这种历史性的跃进,导致整个法律文明价值体系的巨大创新;法制现代化是一个从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型过程;法制现代化是一个包涵了人类法律思想、行为及其实践各个领域的多方面进程,其核心是人的现代化;法制现代化也是一个法律发展的多样性统一的过程  相似文献   

15.
李敏 《河北法学》2003,21(3):23-29
国家安全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国家安全工作具有某些特殊性,但这不是国家安全工作可以 不受法律调控和监督的理由。要建设法治国家,不可不重视建设国家安全法制,没有完善的国家 安全法制,法治国家不可能实现。完善的国家安全法制不仅是各种国家安全法律和制度的创设、 健全,实现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更重要的是使“严格依法办事”和“法律至上”等现代 法治观念得以确立和体现。  相似文献   

16.
健全而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制能够在根本上减少贫困率,实现社会的重新融合,让更加多的人拥有保障。因此,唯有以建设和谐社会的新高度,应用法治思维来创新思维,才能切实把握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之规律,进而形成适合于我国国情的现代农村社会保障法制体系。本文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论述了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法律设计的构想,并提出了解决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制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所谓法制公信力,是指一定政权区域内所制定的法律制度,在其社会成员中受到的重视与遵守程度的高低.一个法制公信力很高的社会,其社会成员笃信法律的权威性和尊严性,所以,一定会把这个社会的各种法律制度作为约束自己行为的别无选择的准则,那么,这个社会的法制效力就能够达到相对意义上的最优化,由此,这个社会的秩序也肯定是比较良好的;反之,一个法制公信力不是很高的社会,许多社会成员对这个社会的法律制度持有轻视或者怀疑心理,那么必然的,在某种特定条件下,他们就不一定一定以这个社会的法律作为决定自己行为的唯一选择,这样,这个社会的法律制度之效力就要大打折扣,因而,这个社会的秩序也就不可能如法制之所要求的那样了.  相似文献   

18.
个人自由和法律秩序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维护和保证两者的关系,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终极目标。为此,在中国法制现代化过程中,正确分析认识个人自由与法律秩序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鲍禄 《政法论丛》2014,(1):30-37
按照时间顺序和发展内容,可以对现代法制进行三个阶段的划分,分别用“法律1.0时代…法律2.0时代”和“法律3.0时代”来标识。当代世界,以各国的国家法、国与国的国际法和区域一体化的超国家法为三种法律形态,已经步入“法律3.0时代”。三种形态共存构成了全球法律复杂多样的面貌,三者之间的互动使得其中任一类型法律的属性、存在和运行,都会直接受到其他两个的作用和影响。我国目前面,临从“法律1.0时代”到“法律3.0时代”三重任务叠加的情形。向内,这指向从民主与法制到“法治中国”的全面建设;向外,这意味着应对、合作、参与全球性的法律秩序建设,其中包括法律规则制度、甚至原则理念的竞争。  相似文献   

20.
张镭  黄浴宇 《河北法学》2001,19(1):133-137
虽然资本主义的兴起一般被认为是西方世界法制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历史转折点,但是毋庸置疑,作为一个伟大历史进程的西方法制现代化并不是突变式的。正如人类自身的发不能被割裂一样。西方的法律变革也经过了一个渐进的、缓慢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伴随中世纪后期西方社会的变迁而产生的城市及其制度、尤其是欧洲中世纪城市法对当时及以后西方法制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启蒙作用。因此,欧洲中世纪城市制度可以被视为西方近代法律变革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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