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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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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为结果犯,给司法实践带来许多困惑.实践中司法机关被拖入重大损失的认定上,导致对权利人保护不力,使一些本应由刑法调整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未得到应有的处理,应改变将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为结果犯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的规定没有遵循过失犯罪应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原则,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理论界对该罪罪过形式的分歧。理论界的争议也影响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导致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清。虽然第三人过失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但将其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会导致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过于偏颇。因此,应将第三人过失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排除在刑法调整之外。  相似文献   

3.
当前 ,由于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缺乏应有的保护意识 ,加上打击力度不够等原因 ,侵犯商业秘密的现象普遍存在。通过阐析商业秘密的概念、特征、刑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必要性以及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具体规定 ,说明商业秘密刑法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4.
商业秘密这一概念从被提出进而受到法律保护,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在我国,从《民事诉讼法》中首次使用这一概念到现行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却仅有六年的时间。因此,对侵犯商业秘密罪涉及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仍有着其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针对涉及商业秘密方面的相关法益。国外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有侵犯人身权利、侵犯财产、侵犯某些经济规则、侵犯商业秘密权等四种立法模式。国内刑法学界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一直存在很大争议,主要集中在到底取复杂客体说还是简单客体说较妥的问题上,同一学说中又有不同观点。实际上,从权利人的财产利益以及商业竞争优势两个方面出发,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应是商业秘密权利人现实或者潜在增值利益和竞争优势。  相似文献   

6.
全球化背景下完善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之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必须在保留我国现行的商业秘密法律界定的基础上 ,着力修改完善我国关于商业秘密犯罪的刑法规定。为此 ,首先应当完善商业秘密犯罪的罪名体系 ;其次 ,严格限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 ,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主观罪过全部限定为故意 ;再次 ,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法定刑增设多个量刑档次 ,以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法定刑设置宽严相济 ;最后 ,规定对于一般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须“告诉才处理” ,但是 ,侵犯商业秘密危及国家利益或者情节严重的则除外。当然 ,关于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 ,关键还在于《商业秘密保护法》的制定。  相似文献   

7.
商业秘密虽然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具有排他性,但这种排他性具有相对性,其他主体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商业秘密。因此,应注意区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与合法获得商业秘密二者之间的界限,自行构思、独立开发、反向工程、合法受让或被许可等均属侵犯商业秘密之例外。司法实践中,以窃取方法非法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按照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理,窃取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其他财产的,则应视情况按照盗窃罪处理。另外,以企业重大经济、技术秘密为犯罪对象的,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但如果企业的相关商业秘密已经由国家经由一定的程序提升为国家秘密,则应按关于国家秘密犯罪的规定处理。  相似文献   

8.
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特性有严格的规定,利用计算机网络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存在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两种属性可能。在罪名认定方面,一般宜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但也应注意其与盗窃罪的区分。在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力和质证问题方面,应当依据商业秘密的特性对当事人的权利予以保护。  相似文献   

9.
肖日明侵犯商业秘密一案,存在诸多争议,媒体以及法学界对该案予以较多关注。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属结果犯而非即成犯,同时本案并未超过追诉时效,因而应追究肖日明及其所在单位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0.
由于立法的不明确和社会现实的复杂性,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在理论界争议颇多,在适用上也存在一定困难.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的内涵和外延,并就重大损失的认定以及计算方法,非法获取行为是否应入罪,犯罪主观方面是否包括过失等疑难问题的探讨,在理论上有助于深化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识,在实践上可以准确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11.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行为人没有经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同意 ,实施了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诉讼过程中 ,要正确理解和认定商业秘密及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确认重大损失的范围和数额。适用法律过程中 ,要注意严格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责任的归责条件 ;充分考虑侵权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和不同行为主体 ;坚持不公开审理的原则。  相似文献   

12.
略论知识产权视角下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秘密权属于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还是简单客体,客体的具体内容如何,都要结合商业秘密的这一属性来认定。由此,可以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为简单客体,即商业秘密权,其内容为使用权和处分权。  相似文献   

13.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由修订后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是一个新设立的罪名。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技术信息包括:产品制造技术、配方、图纸、生产工艺、专业设备、材料、技术决窍等。经营信息包括:经营战  相似文献   

14.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起步,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渐渐显现出来,侵犯商业秘密案件逐渐增多,因此商业秘密犯罪现象逐渐为媒体和学者关注。本文就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几个难点问题进行了论述;同时对商业秘密罪的刑法完善给出了建议,希望本文能够对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5.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商业秘密已经成为市场竞争的焦点。尽管在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被刑法规定为犯罪予以处罚,但由于对商业秘密本身认识的不足,导致司法实践处理时争议频繁;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其中的有关国际条约亦将对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立法产生制约作用,应当引起立法者的重视。文章立足于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对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现行立法进行分析,指出现行规定中的不足,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我国97年《刑法》新设的一个罪名,其定义应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商业秘密保护和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对商业秘密须具有实用性的限定并无必要 ,因实用性是应用技术与基础理论的根本区别 ;而“经行为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规定将商业秘密的外延限制得相对狭窄 ,逻辑上也不够严谨 ,改为行为人具有保密意思更加合理。刑法对不同类型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没有确定统一的划分标准 ,致使有不同程度社会危害性的侵害商业秘密行为在量刑上未显出差别 ,有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为结果犯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实质上只能构成中止犯或未遂犯 ,导致此条文形同虚设 ;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规定混淆了泄漏商业秘密与使他人利用商业秘密的界限  相似文献   

18.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专门增设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将商业秘密纳入到刑事法保护范畴。该罪在适用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和争议,也不符合TRIPS协议中有关规则。本文立足于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对商业秘密的概念、犯罪客体以及司法认定等相关问题予以探讨,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一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新刑法中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概述我国1979年刑法典未规定此罪。但我国对商业秘密进行民事法律保护的依据却早已有之。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术语最早出现在1991年4月9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中(第66条和第120条),但未揭示其内涵。在此之前,国务院1985年颁...  相似文献   

20.
辨析侵犯商业秘密罪罪过形态的各种争议观点,有利于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罪过形态形成整体概观。刑法解释学是一门具有独立品格的学问,通过对刑法解释学的基本解读形成对刑法解释学总体认识;从刑法解释学的视角出发,以方法论意义上的刑法解释方法即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对本体论上的刑法解释对象即《刑法》第219条进行体系化解释,以反向考察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罪过形态。结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罪过形态只能是故意,且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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