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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我国刑法对商业秘密须具有实用性的限定并无必要 ,因实用性是应用技术与基础理论的根本区别 ;而“经行为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规定将商业秘密的外延限制得相对狭窄 ,逻辑上也不够严谨 ,改为行为人具有保密意思更加合理。刑法对不同类型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没有确定统一的划分标准 ,致使有不同程度社会危害性的侵害商业秘密行为在量刑上未显出差别 ,有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为结果犯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实质上只能构成中止犯或未遂犯 ,导致此条文形同虚设 ;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规定混淆了泄漏商业秘密与使他人利用商业秘密的界限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的规定没有遵循过失犯罪应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原则,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理论界对该罪罪过形式的分歧。理论界的争议也影响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导致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清。虽然第三人过失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但将其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会导致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过于偏颇。因此,应将第三人过失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排除在刑法调整之外。  相似文献   

3.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重大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重大损失应限于物质损失,而不应包括因侵权而导致的荣誉、名誉的损失.重大损失与商业秘密的自身价值不能等同.认定侵犯商业秘密重大损失应综合考虑以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或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费进行计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主观方面不应包括过失.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应知”不同于刑法总则中的疏忽大意过失中对危害结果的“应当预见”,刑法分则中的“应知”是一种对犯罪对象的客观性预见,其应理解为“应可推为明知”,是一种推定故意的心理态度.  相似文献   

4.
肖日明侵犯商业秘密一案,存在诸多争议,媒体以及法学界对该案予以较多关注。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属结果犯而非即成犯,同时本案并未超过追诉时效,因而应追究肖日明及其所在单位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5.
当前 ,由于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缺乏应有的保护意识 ,加上打击力度不够等原因 ,侵犯商业秘密的现象普遍存在。通过阐析商业秘密的概念、特征、刑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必要性以及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具体规定 ,说明商业秘密刑法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6.
浅析刑法设置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已经正式成为WTO成员 ,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也应当与国际接轨。新刑法虽然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但其存在着重大缺陷 ,特别是对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7.
侵犯商业秘密罪若干争议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重大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重大损失应限于物质损失,而不应包括因侵权而导致的荣誉、名誉的损失。重大损失与商业秘密的自身价值不能等同。认定侵犯商业秘密重大损失应综合考虑以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或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费进行计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主观方面不应包括过失。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应知”不同于刑法总则中的疏忽大意过失中对危害结果的“应当预见”,刑法分则中的“应知”是一种对犯罪对象的客观性预见,其应理解为“应可推为明知”,是一种推定故意的心理态度。  相似文献   

8.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专门增设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将商业秘密纳入到刑事法保护范畴。该罪在适用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和争议,也不符合TRIPS协议中有关规则。本文立足于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对商业秘密的概念、犯罪客体以及司法认定等相关问题予以探讨,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一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9.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针对涉及商业秘密方面的相关法益。国外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有侵犯人身权利、侵犯财产、侵犯某些经济规则、侵犯商业秘密权等四种立法模式。国内刑法学界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一直存在很大争议,主要集中在到底取复杂客体说还是简单客体说较妥的问题上,同一学说中又有不同观点。实际上,从权利人的财产利益以及商业竞争优势两个方面出发,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应是商业秘密权利人现实或者潜在增值利益和竞争优势。  相似文献   

10.
辨析侵犯商业秘密罪罪过形态的各种争议观点,有利于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罪过形态形成整体概观。刑法解释学是一门具有独立品格的学问,通过对刑法解释学的基本解读形成对刑法解释学总体认识;从刑法解释学的视角出发,以方法论意义上的刑法解释方法即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对本体论上的刑法解释对象即《刑法》第219条进行体系化解释,以反向考察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罪过形态。结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罪过形态只能是故意,且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11.
结果加重犯是以基本犯为前提的一种犯罪形态。从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以及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的联系科学认识结果加重犯的内在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客观分析其具体法定刑配置,可以看出,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配置所追求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目标是应大致遵循一定的基本标准,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2.
吸收犯概念及其性质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吸收犯,是指出于数个不同的犯罪故意,实施数个不同的犯罪行为,侵犯数个不同的法益,触犯数个不同的罪名,具备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本应成立数罪,但由于数行为之间的相对独立性,故在处理时仅作为一罪的情况。作为处断上的一罪,吸收犯以行为要素上的复数性、罪名要素上的相异性和数行为关系要素上的相对独立性为其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13.
论危险犯与结果犯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危险犯与结果犯的关系 ,我国刑法理论界存有不同的认识。在对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与我国刑法理论对危险犯之危险的性质的比较以后 ,我们可以认为 ,危险犯的危险状态本身就是结果犯所要求的结果之一 ,危险犯应属于结果犯。  相似文献   

14.
伤害犯罪是一种常见多发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当前伤害犯罪特点有:波浪式上升、多数发生在熟人之间、被害原因以琐事纠纷为主、被告人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19—35岁的男性农民为主等。预防伤害犯罪需要加强对农民教育;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的作用;广泛地推广复和方式。  相似文献   

15.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主观要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已经纳入刑事保护范围。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本身的技术性和复杂性,要求必须对刑法定罪范围和量刑尺度做出适当规定。而我国刑法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主观要件的规定容易产生歧义,就其中“应知”主观要件的规定本身而言,应当属于过失犯罪。但是,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和整个知识产权犯罪体系来说,在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中规定过失犯罪则有失公允。建议将过失犯罪排除在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之外,以维护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体系的完整性。  相似文献   

16.
由于现行牵连犯的概念过于宽泛,既包括数罪的情形也包括一罪的情形,因而无论对牵连犯采数罪并罚还是一罪处断的处罚方针,都是不科学的。实现牵连犯处断原则合理性的关键,并不是在数罪并罚与从一重处断之间进行取舍或者折衷,而应当是限制现行牵连犯的概念,将外延限制在只包含一罪的类型的范围之内。只有将牵连关系限定在“对同一客体的同一次侵犯”之中,才能够保证牵连犯具有一罪的属性,才能对其从一罪处断。  相似文献   

17.
诬告陷害罪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权而不是公民的其他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行为人捏造的不需是犯罪事实;向谁告发也不是成立本罪的关键问题;本罪是属于与行为犯、结果犯并列的情节犯。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八)》将扒窃入刑,作为盗窃罪的行为方式之一在客观上没有数额和次数的限制,使得许多司法实务者认为扒窃由"结果犯"变成"行为犯",即只要实施扒窃行为即使没有窃取财物仍然构成犯罪既遂,因而对于一切扒窃行为都要定罪处罚。文章认为,虽然扒窃行为没有数额和次数限制,但是扒窃与普通盗窃所侵犯的法益是一致的,其仍属于结果犯范畴。对扒窃行为的认定要受刑法总则第十三条"但书"规定的制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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