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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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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诉讼法》第192条首次明确了我国的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在立法上完成了一次制度上的统一。然而由于立法上存在制度空白和模糊性,使该制度缺乏实际操作性,难以发挥自身的制度功能。我国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是一种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应该为其配置细致的程序、制度和规则,确保对鉴定意见的质证能够走向实质化。对此,应当从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资格和选任程序、质证程序规则以及专家辅助人的责任等几个方面建构我国的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  相似文献   

2.
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建专家辅助人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题中之义,也是为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司法成本所进行的有益探索.专家辅助人是一种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应该配以独特的出庭程序规则.可以西方的相关制度为借鉴,结合我国的实际,从辅助人的资格、选任、出庭质证程序等方面建构一套有益于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  相似文献   

3.
专家辅助人制度是刑诉法新增加的一项制度,旨在保障对鉴定意见的有效质证、实现控辩双方平等对抗。虽然立法将专家辅助人纳入进审判环节,但规定较为原则、模糊,缺乏可操作性,理论界和实践界对其中一些问题争议颇大,适用的案件也是寥寥无几。因此,拟对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讨论,从专家辅助人的概念、定位、在审判环节中的权利、义务、其意见的证据属性等方面入手,提出我国刑事诉讼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可借鉴意大利的技术顾问制度,并结合我国司法现状进行本土化改造,形成在我国可操作的专家辅助人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诉讼法》在2013年即确立了专家辅助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但规定较为简略,故实践中面临许多问题,例如专家辅助人的角色定位模糊、资格认定缺乏规定、专家辅助人出庭程序及相关权利义务尚不明确等。对此,应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应当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将其纳入诉讼参与人范畴;二是应当设置专家辅助人资格认定标准,对于"具有专门知识"的要求不宜作出过于宽泛的解释,但相对于鉴定人的资质来说,专家辅助人的要求可以更为灵活;三是应当完善专家辅助人出庭程序及规则,关于专家辅助人出庭的时机、申请的程序等具体程序性问题应当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5.
鉴定意见对解决专业问题具有促进意义,但也可能因鉴定意见的错误等原因造成冤假错案的发生。因此,建立并完善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势在必行。除应当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资格、诉讼地位、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以外,我们还应当明确:鉴定人可以作为专家辅助人,但对于鉴定人的违法行为,应追究相应责任;专家辅助人在一定程度上的倾向性的存在具有合理性,但不应突破一定界限;法官可以将专家以人民陪审员的形式吸纳至合议庭,不仅可以对鉴定意见和专家辅助人意见进行审查,还可以确保中立性。  相似文献   

6.
鉴定意见对解决专业问题具有促进意义,但也可能因鉴定意见的错误等原因造成冤假错案的发生。因此,建立并完善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势在必行。除应当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资格、诉讼地位、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以外,我们还应当明确:鉴定人可以作为专家辅助人,但对于鉴定人的违法行为,应追究相应责任;专家辅助人在一定程度上的倾向性的存在具有合理性,但不应突破一定界限;法官可以将专家以人民陪审员的形式吸纳至合议庭,不仅可以对鉴定意见和专家辅助人意见进行审查,还可以确保中立性。  相似文献   

7.
技术事实审查与认定是知识产权诉讼案件裁判之关键。域外知识产权诉讼技术事实认定采用技术法官模式、技术调查官与专家委员会并存模式、普通法官与技术审查官协同模式、专业法官与技术助理协同模式和技术陪审员模式等。我国知识产权诉讼技术事实认定综合采用技术陪审员参审制度、鉴定制度、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技术专家咨询制度,近期初创之技术调查官制度填补了现有技术事实认定制度之不足。但现有各类技术事实认定制度仍存在一定不足,应统合各类制度之关系,进一步完善技术陪审员参审制度,在立法上确立技术专家咨询制度,通过明确技术调查官选任资格、允许技术调查官参与调解程序、保障技术事实认定中当事人程序保障权等途径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  相似文献   

8.
新《刑事诉讼法》中明确了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雏形,但是条文的规定简单概括。有关专家辅助人的资格、介入诉讼的方式、权利和义务、启动方式和其意见的可采性等相关问题都没有详细的规定,使其在司法实践运作环节出现许多障碍。构建专家辅助人制度前应准确理解其概念,明确专家辅助人的法律地位,充分认识构建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必要性,并建立配套的专家辅助人援助制度。  相似文献   

9.
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192条规定的出台,是专家辅助人参与庭审的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首次得以确立的标志。从总体上看,该条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过于笼统和原则,缺乏配套制度的系统安排和明确规定。探讨专家辅助人应有的诉讼地位,并以此为出发点,明确专家辅助人的选任资质、意见属性及其参与诉讼活动的具体程序设计,殊为必要。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据材料只有经过当庭质证才能成为定案的证据。鉴定结论是定案的重要证据,因此其在法庭上的质证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无论是被告人、被害人,或者是辩护人,往往都不具有鉴定结论的相关知识,鉴定结论的质证往往流于形式,因此有必要建立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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