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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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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政发[2011]8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调整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银川市、石嘴山市由目前每人每月2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65元,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由目前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4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9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  相似文献   

2.
<正>济政办字[2015]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确定自2015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调整为每人每月550元;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900元,分散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700元。  相似文献   

3.
《时事资料手册》2006,(4):116-116
从7月1日起.北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人均每月300元调整为310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3.47元、每人每月580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3.82元、每人每月640元:失业保险金由382元~491元调整为392元~501元.每档增加10元.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218元调整为228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人均每月增加120元水平调整。对其他社保标准也做了调整。  相似文献   

4.
穗府办[2008]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保障我市生活困难的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州市属各区(花都区除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65元,花都区、增城市调整为每人每月330元,从化市调整为每人每月315元。  相似文献   

5.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社会救助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82号)精神,经市政府决定,提高城乡低保、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保障标准。渝中区、大渡口区等11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75元。万州区、黔江区等11个区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5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1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南川区、梁平县等16个区县(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5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6.
王忠君 《中国民政》2011,(12):58-58
今年以来,内蒙古阿荣旗民政局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提标政策,全力确保城乡社会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一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20元提高到3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6元。二是五保供养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集中供养由过去的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现在的3083元,分散供养由过去的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年2800元。  相似文献   

7.
高要市从今年9月1日起,按照省平均标准提高城乡低保补差,即城镇低保对象补差从每人每月107.38元提高到134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差从每人每月55.43元提高到84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09年1月起提高,城镇保障线从现在的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30元,农村保障线从现在的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  相似文献   

8.
<正>(2019年3月29日)沪民规[2019]5号各区民政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从2019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60元.其中,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16周岁(含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10元.  相似文献   

9.
甬人社发[2015]47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市辖各区(含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和缴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1档从每人每月7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2档从每人每月6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3档从每人每月6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50  相似文献   

10.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9区及北部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5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4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12个区县及万盛经开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万州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黔江区、武隆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17个区县(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5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1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95元。  相似文献   

11.
陆峰  谭凯兴 《当代广西》2009,(12):F0003-F0003
融安县委、县政府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要求,扎实推进惠民工程,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目前,全县已实现乡乡通油路。今年春,红卫至太平等7条通村水泥公路工程全部开工建设,计划10月底全面完工,总投资近4000万元的泗维河、大山、路头、社宜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泗维河干渠防渗加固三期工程到6月底可以全面完工。县里还加大扶困助弱工程力度,目前全县有3800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210元;全县有11280名农村特困群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683元提高到1020元。  相似文献   

12.
廖树斌 《江西政报》2008,(1):F0004-F0004
针对失地农民日益增多的现状,为保障失地农民利益,赣州开发区在全市率先出台9条惠民政策:一是过渡生活补助。对失地农民给予5年过渡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失地农民家庭年人均收入1440元确定(每人每月保障标准120元),月补差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二是失地农民的重大疾病救助。失地农民因疾病在指定医院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  相似文献   

13.
山东省威海市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具体标准:市区(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至300元,这是目前全省最高的城市低保标准;全市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由每人每年2100元提高到不低于2400元,  相似文献   

14.
<正>甬人社发[2014]59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市辖各区(含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和缴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1档从每人每月6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2档从每人每月6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50  相似文献   

15.
<正>绍政发〔2015〕3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5〕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5.2元。  相似文献   

16.
詹海东 《广东民政》2010,(12):23-24
定期补助。现行地方政府主要为孤儿提供以下几项定期补助:一是执行孤儿养育标准。2009年2月19日,民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提出全国统一的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编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相似文献   

17.
<正>京民社救发〔2023〕240号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为更好地保障本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282号)、《关于建立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5〕13号)、《关于建立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6〕15号)的规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测算、制定了本市低保调整标准和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320元调整为1395元。  相似文献   

18.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在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过程中,因地制宜,特事特办,对特困残疾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作出明确规定,凡经调查核实批准列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重残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保障线1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0元,轻残每人  相似文献   

19.
正2016年以来,上海民政围绕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和"补短板"工作的总基调,狠抓开局,深化落实,民政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效能不断优化,民政业态显现出生机勃勃的新局面。工作推进有质有序——各项惠民措施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9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880元,增幅达11.39%,惠及救助对象20.92万人,扩大了政策覆盖面和受益面。上半年新增1520张公办养  相似文献   

20.
青政办〔2006〕109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建立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失业保险增长调节机制,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58号)的有关规定和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情况,省政府决定提高我省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西宁市、海东地区每人每月270元;海南、海北、黄南州每人每月280元;海西、果洛、玉树州每人每月290元。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标准,全省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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