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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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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长鹏 《法制博览》2015,(5):121-122
2013年,全球225个国家和地区中,仅有75个国家和地区保留死刑;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中仅有58个国家宣判了死刑;且在宣判死刑的国家中,仅有22个国家执行了死刑,在全球来看,仅有少数国家尚保留死刑。基于我国特殊国情,目前尚不具备在立法上即刻废止死刑的各种条件,然而从《刑法修正案(八)》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我国正努力缩减死刑适用范围的事实已是有目共睹。本文将从全球死刑废除的趋势出发,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再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对我国逐步废止死刑的路径选择予以探究,以期对我国死刑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八涉少条款解读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八)》的一大亮点是完善了对未成年罪犯的从宽规定,相对而言,这些从宽规定是抽象的,必须细化修正案的规定,解读“未成年犯不构成累犯、被判五年以下未成年犯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适用以及视情可宣告禁止令”等修正案的精神,探讨与解析未成年犯累犯排除规定是否包括特别累犯和毒品再犯。而禁止令作为新的一项措施,必须从必要性、针对性、可行性、不得重复禁止等角度明确禁制令的内涵,同时,结合司法实务,通过正当程序严格禁止令在宣告、变更、法律文书表述过程中的操作,从而增强禁止令的法律适用效果。  相似文献   

3.
集资诈骗罪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持造成严重危害,对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巨大损害,本课题研究首先尝试从吴英的人生变故和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引入科研项目。其次,从死刑存在的合理性和死刑废除的进步性两方面讨论吴英案是否适用死刑。最后,提出对集资诈骗罪死刑改革完善的建议。从而为集资诈骗罪死刑改革探索道路。  相似文献   

4.
自《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纳入刑法规制以来,对醉驾的惩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对于醉驾是否应当一律入刑仍存在广泛的争议。笔者从刑法总则与分则关系、危险驾驶罪的客体角度出发,认为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醉驾案件,可以不以犯罪论处。在此前提下,笔者提出了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认定标准,并认为通过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对醉驾的量刑标准进行统一规定,是当前亟待进行的工作。  相似文献   

5.
戚金霞 《法制博览》2015,(6):255+254
经济犯罪作为一种危害性相对较轻的罪行,不适用死刑业已成为国际主流认识,但我国刑法却对经济犯罪规定了较多的死刑,经济犯罪死刑废除在刑法理论界存在诸多争议的问题。经济犯罪死刑是否废除的探讨就显得十分必要,现从我国经济犯罪中死刑配置的现状出发,进而对其经济犯罪的死刑废除问题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加以分析与研究。  相似文献   

6.
符沁莹 《法制博览》2013,(11):22-23
截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刑法法条明文规定的性侵犯罪包括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罪及嫖宿幼女罪几种基本类型。犯罪客体对象包括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部分传统刑法理念认为男子的性自主权之法益无保护的必要或者不值得、不应当予以保护,因此刑法不需要将男子列为性侵犯罪的犯罪客体对象;而部分观点则认为性侵犯罪犯罪客体应当随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不应仅仅将犯罪对象局限于妇女和儿童。①中国刑法中性侵犯罪犯罪客体对象局限于妇女和儿童,而将十四周岁以上男子排除在性侵犯罪对象之外,实则是一种"另类性别歧视",即将十四周岁以上男子性自主权这一基本人权予以漠视。本文将通过分析并借鉴社会学等对性别的界定,分析比较中国刑法与外国刑法对此问题上的不同规定,将此"另类性别歧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改革进入了操作程序设计的新阶段。本文结合国情与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循着先封存后消灭,两步走的基本思路,对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的操作程序,从适用范围与条件、工作机构、封存操作程序、封存的解除、犯罪记录消灭等五个方面入手,进行了尝试性构建,并对程序构建中需要正确处理的五个问题,作了思考。  相似文献   

8.
杨立英  杨韬 《法制博览》2014,(2):190-192
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规定老年人犯罪的宽容制度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本文从刑事责任与年龄的关系、老年人违法性认识、老年人诉讼权利保障等各方面阐述了我国老年人刑事宽容制度在实体和程序上存在的缺陷,结合老年人自身的特点及犯罪特征,对比研究国内外文献,对我国老年人刑事宽容制度在刑事宽容年龄起点、死刑免除及程序完善方面提出了些许看法。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正案(九)》将嫖宿幼女罪予以废除,但立法者关于该罪应当被废除的修正理由较为粗糙,其本身就需要被修正。以幼女不能卖淫为逻辑起点质疑立法者修法的非理性性,不具妥当性。嫖宿幼女罪的废除也不会造成性犯罪相关罪名关系的不协调,组织、强迫、引诱幼女卖淫罪可视为交易型强奸幼女犯罪之"帮助行为正犯化"立法例,其不再受强奸罪共犯或间接正犯评价。交易型猥亵幼女行为依照1979年《刑法》应构成流氓罪而非奸淫幼女罪,依照1997年《刑法》应构成猥亵儿童罪而非嫖宿幼女罪,其自始不是刑法所规制的嫖宿幼女行为。  相似文献   

10.
在判断刑法中的个罪条款是否应当修改、废除时,为达成合理、可供检验的结论,应当遵循四个思考步骤:一是追问设定该个罪条款欲实现的价值目标;二是考察当前该价值目标的正当性和手段的合理性;三是在不欠缺目的正当性或手段合理性时优先考虑刑法教义学方法能否加以弥补;四是在刑法教义学方法失败时对不同刑法修正方案的利益衡量。四个步骤层层递进,有机统一。嫖宿幼女罪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与普通幼女相比)弱化对卖淫幼女身心健康的保护水平,该价值目标在当前已经失去了正当性,目前立足于刑法教义学立场的法条竞合论、想象竞合论等路径都无法弥补立法的缺陷,在修正刑法的方案中,废除本罪比加重其法定刑是更为合理的选项。因此,从方法论的角度而言,《刑法修正案(九)》废除嫖宿幼女罪是可取的。  相似文献   

11.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到底是八种犯罪行为,还是八种具体犯罪的罪名,学界分歧较大。从确立该款的立法精神、规范目的以及对“犯罪行为说”存在的弊端分析入手,应当坚持犯罪行为限缩的“罪名说”的观点。最后,对该款规定的相关具体的犯罪进行深入分析,力求探究其应有之意。  相似文献   

12.
当代中国毒品犯罪研究,从学术史角度具有从属性和阶段性。伴随着《关于禁毒的决定》和97《刑法》的颁布相继形成了两次研究高潮,研究本身也实现了从规范学研究到犯罪学研究的转向,当下正在从犯罪学研究到刑事政策学研究的第二次转向之中。从方法论角度,逐渐形成了规范研究、实证研究、史学研究、其他学科(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医学)研究等四种基本研究范式。但在研究自身和研究之外存在许多问题和亟待挖掘的热点。在毒品犯罪研究中采用知识社会学视角,前提是对毒品问题复杂性的判断,把毒品(毒品犯罪)视为社会中被建构出来的“知识”,人们对这种知识的认识受着许多因素的影响。研究这些因素,才能全面反思、理解毒品政策的正当性。毒品问题的复杂性判断是摒弃“运动式治理”思维的基础,这种判断在中华民国时期已经形成共识。当时知识人曾从法律本位、国家主权维护和国际合作、禁毒的步骤、禁毒中政府经济利益、禁毒中法律权威性和吸毒者矫治等角度广泛讨论毒品问题,前人对毒品犯罪的这种问题意识值得我们重视。  相似文献   

13.
由于立法规定不明确、《刑法》第356条的性质界定不清晰以及毒品犯罪"从重从严"和未成年人犯罪"从轻从宽"的刑事政策冲突等原因,解决未成年人究竟能否构成毒品再犯的问题,需要考量刑法对再犯(包括累犯)的评价体系,结合法律解释原理,对该问题进行理论和法律的双重破解。既有的通过竞合理论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来对未成年人不构成毒品再犯进行论证的思路,其结论虽然可取,但论证理由存有瑕疵。要论证未成年人是否构成毒品再犯,需要梳理我国刑法对再次犯罪的评价体系中各项制度间的关系,特别是累犯与再犯刑法评价的异同,结合刑法当然解释的基本原理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进而得出未成年人不能构成毒品再犯的结论。该结论既符合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评价体系,也顺应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处遇从宽的趋势。  相似文献   

14.
未成年人犯罪是严峻的社会问题之一,但由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所决定,不能对未成年犯罪实行严厉的刑事政策。在我国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和无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是国际公约的基本要求,我国作为缔约国必须遵守该规定。对未成年罪犯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有实际意义;财产刑对教育、改善未成年罪犯的作用有限,而且有悖于刑事法治公平正义原则,故而不宜对其适用财产刑。《刑法修正案(八)》对未成年人犯罪累犯、缓刑、犯罪报告义务的规定,是进一步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的体现,但仍有立法完善的余地。  相似文献   

15.
肖姗姗 《法制博览》2013,(8):40-41,39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第三十七条,但在关于器官犯罪的适用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探究。因而,我们需对组织器官买卖犯罪的构成要件需要有明确了解。在分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时,应讨论法律条文尚未涉及的几个方面应如何定性。此外,应对该法条中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与盗窃、侮辱尸体罪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16.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到底是八种犯罪行为,还是八种具体犯罪的罪名,学界分歧较大。从该款的立法精神、规范目的以及对"犯罪行为说"存在的弊端分析入手,应当坚持犯罪行为限缩的"罪名说"的观点,因为对个人自由的保障是法益保护的应有之意。此外,在坚持犯罪行为限缩的"罪名说"观点的基础上,对该款规定的相关犯罪应进行具体的分析。  相似文献   

17.
黄浦江的"死猪事件"不应该仅仅以行政处罚了结,向居民饮用水源扔大量死猪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了居民饮水安全,可以从修订后《刑法修正案(八)》中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分类、行为方式、危害结果和法定刑设置等实然层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8.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八)》第一次将"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纳入刑法调整的范围,并增加"危险驾驶罪"这一新的罪名。本文以刑法修正案(八)增加危险驾驶罪从而改变了交通肇事犯罪的构造变化,从而对于交通肇事犯罪的认定影响为基础,结合涉及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相关的理论与问题,将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展开比较分析,重新梳理整理在认定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19.
黄胜漪 《法制博览》2015,(4):114+113
贪污贿赂犯罪一直是国家、人民反感、深恶痛疾的,也是国家严厉打击的,从1952年的《惩治贪污条例》到200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修正案(七)》)第388条后新增加一条作为其之一,这表达了我国对反腐工作的决心,《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规定的出台,解决了新形势下我国传统贿赂犯罪的捉襟见肘,使得与直接利用职权的进行受贿相比更为隐蔽的以拥有"影响力"的方式进行受贿的行为被纳入法网。  相似文献   

20.
陈园 《法制博览》2013,(5):141+140
累犯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法裁量制度。《刑法修正案(八)》对累犯作了修改,包括特殊累犯,特殊累犯的类罪名由原来的一个增至三个。法律的规定通常相当简练,对规定的不同理解,会得出法律适用的不同结果。《刑法修正案(八)》公布后,对于特殊累犯的成立范围,学界产生了不同的意见。本文拟关于这一论题阐述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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