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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破产程序中的劳动债权保护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维护破产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新《破产法》赋予劳动债权人一定的民主权利,确立劳动债权的无须申报和区别保护原则,强化劳动债权的优先受偿地位,扩大劳动债权的保护范围等规定构建了劳动债权特别保护制度。本文通过评析破产程序中的劳动债权保护制度,力图弥补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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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深陷困境的美国第三大汽车商克莱斯勒(Chrysler,香港译名“佳士拿”)宣布申请破产保护。走过85载、曾经辉煌无比的克莱斯勒如今“美人迟暮”,只落得寻求破产保护的悲凉命运,折射出美国汽车业由盛及衰的变迁。克莱斯勒率先破产,其标本意义更是可圈可点可鉴,行业老三的今天也许就是老大或老二的明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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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破产法》对破产欺诈中债权人保护规定了司法救济途径。但现有的民事救济制度仍不能有效规制破产欺诈行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目前的破产管理人制度、无效制度和撤销制度以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防止破产欺诈、保护债权人方面均存在不足,我们应借鉴国外破产立法、司法实践经验,从上述制度层面加以完善,以更好地规范破产程序,遏止破产欺诈,保护债权人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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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因未能与其债权人就“债转股”达成协议,而面临破产困境。6月1日,通用汽车公司正式申请破产保护,事后专家预计通用汽车重组时间将为60天至90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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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根本保证。破产重整制度可以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帮助困境企业重获新生,稳定市场制度,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对于营商环境的优化具有积极作用。但是目前破产重整制度面临着法律和实际适用上的困境,具体表现在重整制度社会文化认同度不高,重整制度整体设计有待完善,破产重整计划批准过程和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制度需进一步健全,管理人在重整过程中得不到足够保护等。因此,需要通过打造社会接受度高的重整文化、引入预重整制度、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等途径完善破产重整机制,进一步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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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破产管理人的架构分析及立法建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临时破产管理人制度是实行破产受理开始主义的国家,为了防止破产财产的流失,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创设的一种制度。在我国现行破产立法的框架下,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建立临时破产管理人制度,以填补现行破产程序制度上的缺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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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破产法在制度设计上强调了对担保物权的充分保护,但是破产程序涉及到众多利益的实现,劳动报酬权作为劳动者重要权利之一,也应当成为破产程序中给予保护的重点内容。担保物权和劳动报酬权同时作为破产债权,两者之间必然产生利益冲突,法律应当化解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找到均衡保护的利益平衡点及思维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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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月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3):131-133
金融机构的特殊性使其破产制度需要司法权和行政监管权的共同参与。司法权的公正保护和行政监管权的系统防范,构成金融机构破产制度的权力分配基础。严格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应以司法权为中心,以公正的法律程序保障破产的有序实施,并充分发挥行政监管权的防范和管理作用,合理统一两者在金融机构破产中的职责定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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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思宇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3):14-18
随着公司制度的日益完善,传统的公司非破产清算中注重对债权人利益保护,兼顾对股东权益进行保护的理念受到挑战。这种"重债权人,轻股东"的观念,既不利于各方利益的平衡制约,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因此,如何完善公司非破产清算制度,适当弱化对债权人利益的关注,强化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关怀,是我们目前更应当去研究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非破产清算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的分析,从解释论层面对股东权利进行了完善和明确,并从立法论层面试图赋予股东在清算阶段的某些权利,以期能更好地保护股东的权利,实现非破产清算过程中各方利益主体的平衡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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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破产效应”引起了美国企业界的极大震荡。去年10月中,品牌企业宝丽莱申请破产保护;12月初,美国十大公司之一的安危轰然倒下;今年1月22日,零售业巨商机玛特告衰;28日,环球电讯也接近传来恶讯。在短短3个多月的时间内,这些曾经叱咤风云的巨型企业一个个成了“倒下的多米诺骨牌”,安危和环球电讯分别创下了美国历史上第一和第四大破产纪录。动辄就是上百亿、数百亿美元血本无归,实在让美国人心惊肉跳,同时也引起了企业界的沉痛反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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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至今,温州两级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中,化解不良资产33.58亿元,盘活资产15.93亿元,激活土地约969.83亩。今年11月1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上,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受邀介绍破产审判工作经验。让"破产保护"理念根植于心温州一度出现部分中小企业因盲目扩张规模导致资金链断裂、停工、倒闭情况,一些企业主由于不了解企业可以走申请破产的自我清算和保护途径,宁肯选择"跑路",也不去申请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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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曾拥有百年辉煌的历史,至2009年6月1日,却走向正式申请破产保护之路.通用破产的原因主要有雇工成本过高、创新精神丧失、环保意识薄弱、应对金融危机失策,以及政府与高管层在某些决策上负有的不可推卸的责任.通用破产重组的过程至少启示我们思考三点:我国特大企业的破产问题、破产重组信息透明化的问题和工会持股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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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制度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它是维护交易安全,贯彻法的公平价值的保障。在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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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产法理论中,通常把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作为破产开始的实质要件。正确认识和严格把握破产开始的实质要件,对于规范破产,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笔者不揣冒昧,试图作一粗浅探讨。一、破产能力破产能力是指债务人能够适用破产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和破产预防的资格。它被作为破产程序开始的一种实质要件。有些国家的破产法理论将破产程序视为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因而有无破产能力与有无民事诉讼当事人能力相一致。但笔者认为,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可以成为债务人,然而不是任何债务人都可以被申请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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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下农村的实际经济状况,是否会对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造成障碍?本文认为,个人破产在具体制度构建上并不会因为农村和城市而有所区别。农民的收入状况,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富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制度,农民权利保护等问题对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对农民和城镇居民的破产适用和具体制度设计不应该区别对待。同时,本文基于农村的现状展望未来个人破产制度在农村推行可能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