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它不但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又有强大的行政权力作为后盾,行政机关抽象行为的不当,将更广泛地使公共利益和公民利益受到侵犯。我国现行对抽象行政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监督方式:行政机关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自我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对抽象行政行为穷行间接监督。由于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而以上的几种对抽象行政并为的监督方式都存在缺陷和不足。因此,当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抽象行政行为的侵害时,缺乏及时有效的法定程序使相对人获得救济。而从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严密的角度来看,都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2.
中外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范围在方式、原则理念以及确定可诉讼行为的类别上与两大法系国家相比存在着不同并有一定缺陷。我国应实行可以审查的假定原则,采用肯定概括加否定列举的立法模式,取消关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的限制,使得所有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均被纳入行政诉讼范围。同时,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并加强对立案审查的监督,从而更好地保障相对人的各种利益。  相似文献   

3.
抽象行政行为的可复议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非特定的对象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政行为。目前,抽象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违法、越权;严重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不遵守必要的制定程序规则。为此,有必要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复议,这是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抽象行政行为自身特点的要求。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是可行的,符合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七年多的行政复议实践及国外行政复议制度经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复议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建议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立法范围、复议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复议管辖等作出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4.
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我国目前不能对其进行司法监督,这严重限制了司法机关监督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建立中国特色的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5.
王建丽 《协商论坛》2006,(11):57-5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至今已经整整16年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不断完善,某些方面已显得滞后而不能适应当今社会需要,问题和缺陷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凸显,暴露出了行政程序法体系的不科学性、不合理性。一、按现行法律规定相对人对抽象行政行为不得提起诉讼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抽象行为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和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并参照国务…  相似文献   

6.
李昂 《重庆行政》2019,20(1):39-40
一、问题的提出2015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订并正式施行。该修订决定将行政协议纳入了行政诉讼的范围,即行政相对人面对行政主体侵犯合法权利时拥有了更多的救济方式。然而,法律条文并没有规定如果行政相对人违约时,行政机关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行政主体的合法权益。在现有行政诉讼法的法律规定基础上,通过分析探讨行政机关的司法救济途径成为行政协议研究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7.
华飞 《人大研究》2005,(3):24-26
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律行为的简称, 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政府行政行为可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 一般不针对特定对象,而是规定在某种情况和条件下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规则及权利义务关系, 有时也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根据立法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我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人或事作出的, …  相似文献   

8.
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同被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能够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制度的设立,对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保证行政审判的司法公正均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9.
汪应明  李清伟 《求索》2011,(9):174-176
我国的行政执法实践表明,行政事实行为不仅大量存在,而且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越来越多的负面影响。本文从完善行政行为理论体系和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将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法律规制的范畴,强调行政事实行为的主体依法行政,并允许相对人申请合理的法律救济已成为我国行政法制化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行政程序法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行政程序法应该研究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法和行政程序法都是有关程序的制度,都是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法,都是与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的权力(权利和权益)和义务密切相关的程序法。行政程序法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制约日益扩张的行政权力,侧重在行政行为的事前和事中进行规范和控制,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过程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程序权利进行调整和规定。行政诉讼法则侧重对行政行为的事后进行追究,评析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遵守了实体性和程序性  相似文献   

11.
许雷 《传承》2010,(36):98-99
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经常采用的一种强制手段是行政强制。在实施行政强制时,行政主体往往由于自身的主导地位等原因而容易发生滥用权力,违法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通过分析行政强制行为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的原因,从行政主体自身角度、立法层面、监督层面及行政相对人自身角度来探讨如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简要介绍一些国外关于行政强制制度的规定,并分析其可取之处。  相似文献   

12.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有积极实施法定行政作为的义务,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能够履行而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行政形式行政相对人就行政主体的不作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对被告重新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按照《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司法权不能代替行政权的行...  相似文献   

13.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是与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密切相关的三个概念。这三个概念在理论上的模糊性 ,在实践上的滞后性 ,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矛盾困境 ,各个法院在决定受案范围时存在着任意理解、各行其是的倾向 ,以致十多年来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并不尽如人意 ,因此 ,有必要重新修订行政诉讼法。  相似文献   

14.
九龙坡区法院行政审判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行政执行工作,支持  相似文献   

15.
抽象行政行为是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于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使得抽象行政行为的实施得不到有效的司法监督。为此,本文提出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构想,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6.
鲍晓琛 《山西政报》2006,(23):45-45
行政案卷是指对行政程序本身的记载以及行政行为所根据的一切文献.具有程序性、惟一性、客观性、排他性的特点。行政案卷制度对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现有关于案卷的法律规定无论从实体法还是诉讼法上来说都不完善。本文将建议我国应在将来的行政程序法中增加关于案卷内容及法律效力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一些地方行政机关由于层级多、数量大、职能繁杂、涉及相对人范围广,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与法律监督机制存在缺失的情况下,借用抽象行政行为,随意扩张权力,剥夺和损害公众的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从源头上对行政机关,特别是地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加以控制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18.
行政指导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常用的一种行政行为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二款第4项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非强制性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得提起诉讼。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就意味着无法通过诉讼的途径请求行政赔偿。本文通过分析行政指导行为的强制性,指出在信赖保护原则前提下我国应恢复对行政指导行为的诉讼审查,让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请求行政赔偿。  相似文献   

19.
我国行政审判面临的诸多问题与我国的行政程序和实体法律,以及行政诉讼法对有关行政机关互动关系制度的设计上存在某些缺陷关系甚大。从法理和实践的角度对目前我国行政审判面临的问题作以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研究,以求更好的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制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  相似文献   

20.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对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相对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不作为违法行为进行司法监督的法律依据。从行政诉讼法立法精神看,只有行政机关负有法定职责而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行政行为才可能引起以不作为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的诉讼。其前提条件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