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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詹建红 《法商研究》2023,(2):132-145
提高监察工作的效率和增强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应该以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为前提。作为强化程序衔接的一项重要措施,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配合”与“制约”的协调统一。立足于现行的规范性文本,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存在介入地位的被动性、介入方式的间接性和介入决策的协商性3个特点,在总体上呈现检察机关服从式配合的结构样态。欲在法治反腐的程序思维下实现“配合”与“制约”两种功能的平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制度完善:优化程序结构、引入直接审查方式和明确决策主体,以提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程序主导地位;厘清基本任务、区分内外两种介入机制和增强检察建议实效,以明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职责范围;界定案件范围、提前时间节点和扩展参与权限,以细化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操作规程。  相似文献   

2.
王博 《内蒙古检察》2004,(5):25-26,29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是在查明犯罪嫌疑人之后才决定立案侦查,对于这种“以人立案”的做法是切实可行的,可这样也意味着我们不知不觉地放弃了法律赋予我们应有的侦查权限。在实践中,单一“以人立案”的侦查方式往往严重束缚了办案人员的手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机关部分自侦案件的及时侦破。随着加入WTO等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呈现的新特点和“两法”修改后案件管辖范围的调整及“传唤、  相似文献   

3.
董坤 《法商研究》2021,38(6):3-16
从法律规定和办案实践看,监察机关与公安司法机关在案件管辖上的衔接主要涉及互涉案件管辖中的主办与协助、共有管辖权案件的分工与协商、移送案件在级别管辖中的对应与衔接.当一人涉嫌数罪,分别由监察机关与侦查机关管辖时,宜采以监察机关管辖为主,以分案管辖与主罪管辖为辅的原则;在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对某些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均有管辖权的情况下,两机关应加强沟通协商,原则上应优先考虑由检察机关管辖;当监察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时,宜由承办案件的监察机关移送同级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以"体内循环"的方式进行系统内的级别管辖调整,同时应积极与监察机关沟通,与审判机关协商,以确保级别管辖的顺畅衔接.  相似文献   

4.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以下简称“提前介入”),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某些案件,在公安机关捉请批准逮捕或者侦查终结移送检查机关起诉、免予起诉之前,检察机关就参加公安机关的部分乃至全部侦查活动,以熟悉案情、掌握证据、提出建议,促进案件的正确合法处理的一种办案方式。近几年来,“提前介入”不仅已成为刑事诉讼中客观存在的现象,而且正在更广泛地推行。实践证明,“提前介入”是一种行之有效的  相似文献   

5.
论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的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提前介入是检察机关积践行的检察职能之一,初衷在于将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审查程序前置于侦查阶段,以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由于开展提前介入是检察官直接介入到侦查阶段,因此如何构建提前介入的制度一直倍受争议,本文试解决此难题。  相似文献   

6.
对于侦查机关之间的职能管辖错位,现行法律在查办阶段采取"直接移送规则",审查起诉阶段采取"实体判断+及时移送模式",审判阶段采取"单一审查地域管辖模式",并未形成完备的程序规制规则。监察体制改革后,职能管辖错位可能对被调查人的辩护权产生较大影响,损害监察体制改革目标。2019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57条采取"二元论",对涉监察委员会管辖的案件创设了"实体+听取意见双重审查模式",以监察机关的意志决定程序走向,不利于司法制约以及保障被调查人权利。实际上,职能管辖错位是否需要程序制裁应当权衡诉讼效率、实体错误与否、违法程度、权利损害程度四个方面。如果监察委员会查办了侦查机关管辖的案件,对于恶意违法的应当否定该职能管辖错位行为的法律效力,而不是以办案机关的意见作为后续程序处理的标准。我国应当完善制裁职能管辖错位的程序,对于恶意的职能管辖错位应当退回办案机关,否定阶段性终结决定的效力,之前取得的实物证据作为瑕疵证据处理,否定言词证据的证据能力。  相似文献   

7.
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介入及引导,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一直是个热点话题,存在着较大的探索空间。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就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介入及引导谈点粗浅的认识,以求教于广大同仁。一、充分认识“介入及引导”的必要性检察机关对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案件的  相似文献   

8.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由审判阶段提前到侦查阶段,这对加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另一方面,律师提前介入增加了检察机关侦查、起诉工作的透明度,对检察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律师介入侦查活动在国外早已有之,我国还是第一次从立法上明确规定。如何对待律师介入侦查起诉活动是检察机关所面临的一个非常迫切的现实问题。一、自侦实件侦查阶段律师介入的问团自侦案件是指由人民…  相似文献   

9.
监察机关在反腐败体系中居主导地位,但这不意味着其独自承担反腐败责任。实践中需要根据案件罪名对监察案件的管辖竞合问题进行类型化剖析,从共管罪名、共享罪名和共通罪名三个维度对监察实践中的管辖问题加以解决。对于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共享管辖权的罪名,为充分保障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在规定“检察管辖优先”的同时应当结合有利于被追诉人的单向共通规则,将这一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对于在监察与刑事司法互涉案件中的管辖竞合问题,需要明确并案管辖的适用范围,并在分案管辖的情形下适当吸收“主罪原则”,根据数罪的性质与严重程度确定主调查/侦查机关,平衡监察调查与保障人权的双重价值。  相似文献   

10.
检察技术工作是检察机关为解诀案件中有关技术性证据问题而开展的专门业务,它的各项业务既涉及到履行检察职能的各业务部门,又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相关业务存在着监对制约的关系。但是,司法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使得这项工作未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为此,笔者认为,当前应着重建立如下制度:l、提前介入制度检察技术部门提前参与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包括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和自侦案件的提前介入两个方面。首先,对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刑诉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相似文献   

11.
惩治     
《中国监察》2011,(24):33-33
安徽省六安市纪委、监察局近年来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在案件调查阶段通过审理提前介入,全面提出审核意见,提高办案效率;在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审理室人员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及办案人员的联系,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完善案卷材料、协调把握案件事实,最大限度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  相似文献   

12.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职务犯罪监察调查具有履行公诉职能和国家机关之间互相制约职责的双重法理基础,也具有制度规范基础,更具有确保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实践意义,但其在实践中却面临适用困境。为充分发挥该机制的适用效果,在介入范围方面,应当限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且需构建多元化的评判标准体系;在介入时机方面,一般应当在案件调查终结且移送审理后介入,必要时可在监察机关立案后介入;在介入方式方面,依监察机关书面邀请介入,必要时依职权主动介入;在介入反馈机制方面,检察机关介入后应以其名义提出反馈建议,监察机关需要建立内部论证机制,充分考虑反馈建议,并将建议吸纳情况回复检察机关,确保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的效果。  相似文献   

13.
所谓交叉办案,是对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主要指大要案)实行一个院与另一个院灵活管理办案,改革现行的“本地人办本地案”,“自己的案子自己办”的办案方式。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案件管辖原则,交叉办案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级别上的交叉,即上级院指定下级院办理本应由上级院立案管辖的案件,或上级院将本应由下级院办理的案件提到上级院办理;二是地域上的交叉,即上级院决定应由案发地检察院管辖的案件交由另一地检察院查办,或指定某院查办外埠案发地的案件;三是人员上的交叉,即在上级院的统一指挥下,从辖区…  相似文献   

14.
现行刑事侦查构造不具备诉讼形态,且中立性质的司法审查缺位,未形成个人与侦查机关的均衡格局,存在不和谐之处。有诉讼必有裁判,但审判机关不应介入侦查的实体裁判,宜通过司法审查介入侦查“诉讼”,建立以裁判机关为司法审查中心的控辩诉讼形态:审判机关是司法审查中心,定位为裁判中心,通过司法审查对控辩双方进行裁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代表控方,与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的辩方在构造底部的平面空间进行控辩诉讼。侦查机关对审判机关的决定不服可以通过复议、复核进行制约;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是协助关系,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进行诉讼程序和证据进行监督;犯罪嫌疑人、辩护人享有与控方相称的诉讼权利,并可向审判机关寻求司法救济。这一“金字塔”形构造改革措施的施行具体可从束权、赋权、弱权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5.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监督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平 《河北法学》2008,26(3):143-147
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既有侦查权,又有批准逮捕权和提起公诉权,应当建立多环节、多层次的内外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横向监督以及上下级之间的纵向监督,可以从制度设计上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包括内部分工管辖制度、初查监督制度、侦查联动制度、办案人员责任制度等;同时,也可以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并在立法上规定对是否立案的审查监督制度、提前介入制度、复议复核制度、司法救济制度等,以使监督机制更加趋于完善。  相似文献   

16.
伴随着铁路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铁路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管辖方面出现了管辖范围小,与地方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发生争议,一些内设部门的渎职侵权犯罪侦查管辖不明确等问题,需要根据“铁路运输”的专门属性研究和提出铁路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管辖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中,检察机关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及时、有力地打击犯罪,提出了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把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侦查监督等工作,提前到侦查阶段。这项工作开展之后,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际部门中引起了不同的反响。有的同志赞成这种作法,说“这是检察工作深化改革的成功经验”,有的同志不赞成这种作法,说“这种作法与法无据”,“是联合办案的  相似文献   

18.
樊崇义 《法学家》2023,(3):88-104+193
伴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检察机关的刑事检察监督与监察部门的监察监督之间的关系和衔接成为当前司法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监察监督和刑事检察监督分别依托于具有混合属性的监察权和检察权,前者集党纪监督、政纪监督和法纪监督于一体,其监督手段主要体现为职务违法处置和职务犯罪调查;后者可以细分为刑事法律监督和刑事诉讼监督。通过细化两大监督的具体职能,可以发现刑事法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在立案管辖范围、监督方式以及监督阶段等事项上具有差异性、趋同性和互补性,监察监督的范围覆盖检察人员,但检察机关可以在强制措施、证据材料以及退回补充调查等问题上发挥制约监察调查活动的作用。当然在实务工作中可能出现“以偏概全”“混淆概念”以及“重配合、轻制约”的失衡现象,对此,应当将两大监督置于国家权力体系之中予以审视,以国家权力监督原理为指导来进一步理顺刑事检察监督与监察监督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随着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趋向公司化、集团化,打击治理的难度逐渐加大。通过具体的案例进行剖析,可发现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存在隐蔽性增强、跨境打击情况复杂、证据链条有缺口等主要问题。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秉持分类分层处理的思维路径,加强提前介入工作,与侦查机关形成办案共识;借助信息网络优势,全面搜集证据;加强“诉审衔接”,营造良性互动局面;以案释法精准宣传,强化诉源治理。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检察机关是依据我国宪法创设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是强化与完善侦查监督,促进侦查程序法治化,理顺诉讼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我国司法改革的研究方向之一.以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提前介入为切入点,通过对国外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模式比较及法理分析,结合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当前侦查监督的现状,论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法律基础和现实必要性,并围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对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制度化建设尝试提出建构性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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