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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沸扬扬的高峰私生子案在法院终于有了一审结果。2004年12月16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王圣元(高峰与王纳文之子)与被告高峰抚养费纠纷一案,判决被告高峰于2004年9月起每月给付原告王圣元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至原告王圣元十八周岁止。高峰的私生子案似乎使人们突然发现,在我们熟知的生活中有着许多同样遭遇的孩子,他们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注定要生活在残缺家庭中。他们的童年,也许是在一次次追讨抚养费、被父母像踢皮球一样频繁地变更抚养权之中度过……因为父母的原因,他们无辜地来到这个世界,却注定无法享受到正常健全家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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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张某持一份遗嘱公证书来到笔者所在公证处,要求为其办理父亲遗产的继承公证和母亲房产的赠与合同公证.经查,张某的父母于2005年共同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他们共同拥有的一套单元房指定由他们的二儿子张某继承,同时声明此遗嘱单方不得变更.张某的父亲于2010年去世,母亲一直独居,张某征得母亲同意准备将父母名下的房产出售,让母亲跟自己一起生活,故而申请办理父亲遗产继承公证和母亲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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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小清与丈夫张某离婚,约定不足两岁的孩子明明和她一起生活,张某每月付明明抚养费500元。可按约付了一年抚养费后,张某再没付给,且从此不再露面。前几天小清在一个朋友那里得知,最近张某在一次车祸中死亡,数十万元的死亡赔偿金都被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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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9日,张铁林与訾女士争夺儿子抚养权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但未判决.此前,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对张铁林私生女事件作出判决,张铁林一次性赔偿私生女18年抚养费.两起案件,不仅使曾以好父亲形象走进观众视野的“皇阿玛”张铁林再次成为热搜人物,而且由此引起的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也引起了众人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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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原告张静怡,出生于1999年1月。2007年9月,张静怡的父亲叶胜超和母亲张银梅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张静怡由叶家抚养,张银梅不出抚养费。此后,张静怡一直与父亲叶胜超和奶奶陈中秋一起生活。2009年1月,叶胜超遇井下事故因工死亡。张银梅想让张静怡在自己的监护之下成长,但是张静怡及其奶奶陈中秋坚决不同意。2009年3月6日,张静怡以陈中秋为法定代理人起诉母亲张银梅,请求法院将其监护1人由母亲张银梅变更为奶奶陈中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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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5日,张某与父亲、母亲和妹妹一家四口同堂受审,张某因为口角一时冲动杀死了妻子.而这一切又让躲在屋内年仅7岁的儿子知道,两年多来,年幼的孩子在父亲的威逼下,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2005年7月27日,张某的父母来到家里,与儿媳发生了争执,儿媳与公婆扭打在一起,张某拿起铁锤砸死妻子后,与父亲.妹妹一起将妻子碎尸抛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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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生子,母亲受害,婴儿无辜。面对世人鄙夷的眼光,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少年妈妈在难以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高墙内孩子的父亲支付抚养费。 未成年人父母一方在监服刑,一方亦是未成年人,谁来承担抚养义务,法律面临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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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4年前,我和前妻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离婚。当时,法院将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判决我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同时,判决书上明确我每月可探望孩子两次,既可到女方处探望。也可将女儿接到我住的地方探望。但是,离婚后,女方不允许我探望女儿。因此,我决定不再支付女儿的抚养费。请问,我的做法是否合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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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母亲周某将女儿“藏”了起来,甚至不上其上学。日前,广德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离婚纠纷,周某未能如愿,法院一审判决女儿由父亲王某抚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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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死亡补偿赞46800元。张某的亲属为,分割这笔死亡补偿费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张某有第一顺序亲属父亲64岁,母亲62岁,妻子38岁.儿子14岁,女儿11岁.张某的父母称自己年老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儿媳年轻有劳动能力。孙子孙女虽来成年,但他们有其母抚养.为此儿子的死亡补偿费应由他们所有,张某的妻子称,公婆与她分家生活多年.现丈夫死亡.子女又未成年,为此丈夫的死亡补偿费应归她和子女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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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砀山县法院对一起非法行医案作出判决,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王作静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言林、王月月抚养费等经济损失8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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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身体不适需人照顾,儿子忙于工作无暇顾及母亲,小姨和舅舅得知后.出于好意将母亲接到小姨家照料,不料母亲从小姨家的6楼坠楼身亡。儿子伤心至极.将母亲去世的原因归咎于小姨、姨夫和舅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医鉴定费、交通费合计269928元。前不久.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