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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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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柴清玉 《人大建设》2001,(10):43-44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代表人民利益、集中人民意志、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范围、按照法定的程序,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并用国家强制力保证贯彻实施的权力。这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各项职权中遇到困难较大的一项职权。为此,本文试图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对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的有关问题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2.
(一 )  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最重要的权力 ,特别是对于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决定权居于各项职权的主导地位 ,是体现地方人大常委会权力行为的重要标志。从各地人大常委会的探索和实践看 ,在重大事项的界定上 ,作出的规定大体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是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并相应作出决定、决议的事项。主要有 11项 :(1)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所采取的重大措施 ;(2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的修订方案 ;(3)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的部分变更 ;(4)推…  相似文献   

3.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决定权的正确行使,对于把党的意图变为国家的意志,体现同级党委对地方国家事务的领导,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既是履行自己的法律职责,同时又是本行政区域内各族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如何依法有效地行使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际的问题。为此,多年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对如何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守权讲行的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相似文献   

4.
试论地方人大行使决定权中的“重大事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界定“重大事项”应遵循法定原则、大事原则、群众原则、实际原则 ,据此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界定有关“重大事项”的内容。从一定意义上说 ,准确把握“重大事项”的范围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的前提。我们应把握界定“重大事项”遵循的基本准则。1.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应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职权范围内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第八条 (三 )、(十 )、 (十一 )款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作了比较原则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第 (四 )、 (五 )、 (七 )、 (八 )、 (十四 )款对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决…  相似文献   

5.
徐海宏 《楚天主人》2013,(12):45-45
<正>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进行了不少卓有成效的探索,但仍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权力行使的一个薄弱环节。如何运用有效的方法与途径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笔者认为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夯实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基础。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权力,这意味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  相似文献   

6.
前不久,某县人大常委会讨论本届五年来的工作报告。当报告中写到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26个决议、决定时,几位常委会负责人不约而同地问:“哪有这么多决议、决定?”工作人员连忙列出清单,一一说明。常委会组成人员“不知道”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听后“大吃一惊”,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出的决议、决定受到冷落。决议、决定受到了冷落,首先,与作决议、决定的“指导思想”错位有关。众所周知,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时本  相似文献   

7.
李力 《云南人大》2007,(11):33-34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人们通常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分解为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这四权构成国家权力的主体,为的都是服务于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这个根本目的。  相似文献   

8.
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近年,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形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改进的方面。三门峡市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基本情况近年,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  相似文献   

9.
试谈如何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权力。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步伐,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长春市朝阳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共作出决议、决定27件。这些决议、决定的实施,对于推进我区民主法制化进程,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全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0.
<正>决定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四类职权中的"两权",是人大民主性的重要体现。决定权是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立法权是国家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目前,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和立法权的过程中,什么情况下立法、什么情况下作决定存在不清楚、模糊和权限不明确的地方。这一情况有可能造成人大决定与人大立法在实践中的混用,如针对同一事物的约束,某地以出台人大决定的形式进行了规定,某地则以立法的形式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11.
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地方立法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基本形式,也是执政党把自己对国家重大事务的主张经过法律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实现依法执政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频率有所加快。但是总的看,这项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相比,与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一些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一、什么是“重大事项决定权”要想弄清什么是“重大事项决…  相似文献   

12.
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讨论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西部十省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研讨会于 2 0 0 1年 7月 4日至 8日在贵阳市召开。会议着重交流了地方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以及如何界定“重大事项”的做法和经验 ,探讨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方法和途径。现就会议研讨的一些重要问题简述于后。一、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基本经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研讨会中 ,新疆、湖北等省区的同志认为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 ,有以下几条基本经…  相似文献   

13.
张立杰 《楚天主人》2013,(10):32-34
<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和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总体看,地方人大决定权的行使仍是薄弱环节。如何正确认识、科学规范、有效行使好这一法定职权,值得研究与探讨。  相似文献   

14.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深刻理解和充分行使这项职权,对于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使之真正成为有权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和重要体现。为了有效地行使决定权,在实践中,我认为要把握好五个原则:一、党的领导的原则。在行使决定权时,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时把党委有关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务的决策,通过权力机关,经过法律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而不是代替人大直接行使权力。我们在行使决定权中坚持党的领导,就要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来进行。在作出决定前,要向党委汇报,  相似文献   

15.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地方人大一直存在着“重监督权、轻决定权”的问题,需善于“拍板”以补齐“短板”。善于“拍板”,依法行权不越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要切实把握好“三不能”原则:不能决定属于中央国家机关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不能决定属于上级人大或者上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不能决定法律规定的...  相似文献   

16.
李春林 《云南人大》2008,(12):20-21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于“一府两院”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在人大的几项权力(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中,监督权是最经常最重要的一项。因此,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应着重把握好五个方面的问题,认真有效地行使监督职权,履行应尽的职责。  相似文献   

17.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得违法为政府举债融资作出承诺或者担保等决议.”6月23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2016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提出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边界.  相似文献   

18.
吴振涛 《楚天主人》2012,(11):23-23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根本体现。笔者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应避免"四种倾向"。一是守旧性倾向。由于法律对重大事项的范围界定较为笼统,一些地方对重大事项的理解,仅限于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等工作报告,或是以往  相似文献   

19.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这项职能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最核心、最本质的权力,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地方人大决定权的行使仍然是薄弱环节,许多地方还存在重监督、轻决定的现象。对此,诸城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分析研究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正确处理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等各项职权之间的内在联系,  相似文献   

20.
正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虽然没有明确重大事项界定权属于人大常委会,但笔者认为,法律既然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就自然拥有了重大事项的界定权。从关系看,人大常委会行驶的是重大事项决定权,党委行使决策权,"一府两院"行使执行权。党委对国家、社会重要事务的主张和意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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