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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我国刑法对于犯罪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从轻、减轻处罚作出的规定。不久前.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发生了一起设计精巧的抢劫案。一个个意外.使案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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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圣欣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8,(1)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终身监禁,其法律性质在动态上表现为"终身监禁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一种情形的例外规定",在结果意义上表现为"不得减刑、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有些学者将终身监禁表述为一种"特殊刑罚措施",这种"特殊性"应当就表现在终身监禁与死缓制度、无期徒刑执行制度这种动态上和结果意义上的联系上。在重大立功的适用方面,死缓期间犯罪人有重大立功情节,应当在缓期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但是在无期徒刑执行阶段,终身监禁者不得因重大立功否定终身监禁具备适用的法律依据。终身监禁与死刑的废除紧密关联,在部分废除死刑罪名的当下,应当整合终身监禁与限制减刑的价值功能;在未来死刑全部废除的情况下,可以将终身监禁作为一种独立的刑罚种类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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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新刑法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立功”作了明确界定,弥补了原刑法的不足。其中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犯罪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鼓励犯罪分子检举揭发,戴罪立功起了重大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不完善之处。笔者认为,该条规定尚缺一个自首后一般立功的从宽幅度。首先,从立法意图看,新刑法第68条的立法精神,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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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是有用性和功利性的结合,认定立功应从立功的本质上来把握。从立功信息来源于同监犯罪人、立功信患来源于其辩护律师、立功信息来源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功信患来源于犯罪人亲友、立功信息来源于买来这5种情形来看,其基本符合立功的本质特征,应当认定为立功。 相似文献
6.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7,(3):75-82
从湖北省某地监狱和看守所近几年的情况看,减刑、假释存在着"失效"问题,陷入了行刑目的与司法实践脱节的困境。这是因为,在理念上,部分法官和法院缺失程序价值理念、人权保障理念和司法价值理念;在制度上,减刑的实质适用条件抽象性太强,假释的实质适用条件操作性不强,立功表现的认定标准模糊;在操作上,标准混乱,偏重客观,程序粗糙。应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减刑、假释制度,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探索如宜昌中院、巢湖中院和广西高院的经验,构建理念人本化、目标社会化、规则精细化、流程科学化、效果经济化的减刑、假释制度。 相似文献
7.
刑法中的立功制度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立功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分子到案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实施的,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或者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行为。成立立功必须符合主体要件、时间要件、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我国立功制度还存在不足,应予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8.
王登辉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23,(4):19-27
检举他人犯罪型立功是立功的常见形式。“所检举揭发的犯罪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系重大犯罪”是认定重大立功的关键条件,但标准并不明晰。若被检举的犯罪未判决,“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不是指法定刑、量刑起点包括无期徒刑,而是指基准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若被检举的犯罪已判决,一般以宣告刑为判断重大立功的主要依据,但法定从轻、减轻量刑情节影响量刑的除外。结合量刑规范化的相关规定,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解释为基准刑高于有期徒刑十五年,或者基准刑相当于有期徒刑二十六年,可以较好地解决部分重大立功的认定问题,有一定的可取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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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九安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6(6):65-67
要使党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我国监狱刑罚执行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必须对我国现行监狱行刑法律进行重新审视,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给特定罪犯(累犯等)以假释机会;允许女性罪犯可以携带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在监内服刑;对服刑期间又故意犯罪的罪犯处刑时要"从重";构建完备的赦免制度;完善对罪犯违纪行为的处罚;明确罪犯在狱内行使权利的范围;对无期徒刑罪犯应主要实行假释,除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才予以减刑等. 相似文献
11.
一名囚犯在河北省邯郸市第一看守所接受人性化管理后,灵魂深处经过激烈的斗争,检举揭发出一个惊天秘密:杀人犯“隐姓埋名”竟“躲”在监狱里!由此,监管民警与刑警联手破获了一起隐匿五年之久的持枪杀人案。可当办案民警为他出具检举立功材料、争取减刑提前释放时,这名囚犯却面露紧张之色,竟宁愿在狱中服刑,拒绝“立功”和“减刑”,究竟为啥? 相似文献
12.
论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威及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构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必须同时具备四大要件:一、犯罪客体是公民个人信息的隐秘权;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三、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四、主观方面是故意的,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在司法实践中,还应严格把握罪与非罪以及与他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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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康树华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9,(3)
当代中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犯罪活动猖獗。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虽连年下降,大案要案仍时有发生;卖淫嫖娼犯罪屡禁不止;赌博之风蔓延城乡;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进行犯罪活动回潮;淫秽物品犯罪泛滥;毒品犯罪死灰复燃,发展迅速。 相似文献
16.
孟庆华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1):29-32
立功种类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做出不同的分类,探讨刑罚裁量中的立功与刑罚执行中的立功划分问题、自首犯的立功与非自首犯的立功划分问题、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划分问题以及立功的其它分类形式。认为刑罚裁量中与刑罚执行中的立功划分等种类具有可采纳性,而检举揭发立功、提供重要线索立功等分类则欠缺科学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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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表现,内涵极为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既有生产力和经济基础问题.又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问题;既管当前,又管长远: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含义和基本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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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树华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9,(2)
当代中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犯罪活动猖獗。其显著特点:一是犯罪数量明显上升,出现建国以来第五次犯罪高峰;二是犯罪质量日趋严重,重大案件所占案件比例逐年高速增长;三是犯罪类型五花八门,经济犯罪尤其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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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司法人员徇私舞弊犯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诉;或者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或者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或者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它是司法腐败的一种外在表现,它严重干扰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延缓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损害了司法机关的整体形象,因此,必须采取法律的手段加以惩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