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文章对检察权的司法属性与监督属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论证,认为检察权监督属性以司法属性为前提与依托。检察权主要通过侦查监督程序制约侦查权,检察权主要通过诉讼程序制约审判权、行政权。检察权与侦查权、审判权相互制约以及检察权与行政权相互制约,实现权力制衡。最后对检察权自身的监督制约机制进行探讨,检察权自身的监督以权力监督为主,以权利监督为辅。  相似文献   

2.
综合考察我国行政权的监督模式,可以发现它是一个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结构,这渊源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有关行政权体制的设计规划方式。因此,多元主体参与行政权的监督制约,通过权力分工结构实现监督和制约模式,有别于西方三权分立模式,但又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督权体制。然而这种模式还存在诸多有待完善之处。当前要将多元参与分工制约的行政权监督体制进行有效整合。从我国权力体制出发,以检察权为核心整合多元监督权,实现监督的专门化与多元配合,是我国当前较为理想的行政权监督模式。  相似文献   

3.
在检察权运行过程中,一直存在着检察一体化与检察权独立行使两个相互对立的命题,在两者关系的处理上必须实现二者的辩证统一,这不仅仅是因为检察权天生具有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双重属性,而且也是有效制约检察权的需要。一方面,检察一体化可以实现上级检察机关(或检察官)对下级检察机关(或检察官)自上而下的有效权力制约;另一方面,赋予检察官在一定范围内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权利也可以防止上级检察机关(或检察官)监督权的滥用。在二者关系的处理上,不同国家会有所侧重,根据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实行检察一体化与检察权的独立行使相结合并侧重于检察一体化可能是比较符合我国现实的一种选择。  相似文献   

4.
检察权的司法化运作及其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检察权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的权力,是行政权和司法权互相分权制约的产物。检察权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律监督性质的国家权力。我国检察改革的方向是将检察权运作司法化。检察权运作司法化应当以检察权独立为前提,改革行政化管理模式,构建以检察监督侦查、司法审查机制、有效辩护原则和居中审查机制为主体内容的审前程序。  相似文献   

5.
实在法视野下的检察权性质与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实在法角度分析,我国的检察权既不属于行政权,也不等同于法律监督权,而是与行政权、审判权相并列的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检察权是一种复合性的权力,包括法律监督权、公诉权与批准逮捕权;根据我国宪法、法律以及检察权本身的诉讼性质,检察权可与审判权并称为司法权;相对于西方国家将检察机关纳入行政系统的立法例而言,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更有利于法治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检察权应当依法独立行使是勿庸置疑的,宪法第131条也对其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检察权相对于行政权的过于弱小、检察队伍管理的行政化、强势的地方化管理、人财物的不自主等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检察官素质的提高和检察权的行使。因此,要实现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必须赋予检察机关应有的独立的地位,从制度上对其职权的行使提供保  相似文献   

7.
陈忆  王潇 《法制与社会》2012,(19):156-157
本文分三个部分。一为阐述检察权监督行政权的法律依据,从检察权的本质属性、现行检察权的监督方式、历史传承以及国外先进经验等角度阐述了检察权监督行政权的法理依据。二为论述检察权对行政权监督的现状。三为提出检察权对行政权监督的改进方式。  相似文献   

8.
权力结构模式的差异,决定了检察权的不同属性。三权分立模式下,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实行动态横平制约,没有必要专设独立的检察机关。在我国一元分立的权力结构模式下,检察院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的本质属性就是进行法律监督。目前,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呈现弱化态势,因此,有必要正确认识检察权能和其他权能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我国的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9.
正一、检察权的定位及内部监督(一)我国检察权的定位及内容检察权的定位是检察理论中的根本性问题,决定着检察改革和创新的方向。关于检察权的定位,学术界有"司法权说"、"行政权说"、"兼具司法权与行政权双重属性说"、"法律监督权说"、"兼具法律监督权与司法权双重属性说"、"独立权说",笔者赞同我国检察权兼具法律监督权与司法权双重属性。概而言之,检察权的外延要大于法律监督权,法律监督权只是检察权的基本职能,检察权中的部分职能并非法律监督权,是普通  相似文献   

10.
司法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改革实现司法的公正和现代化,实现社会的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独立公正妥当地行使检察权是司法公正必不可少的前提,也是我国司法改革的目标之一。“为要确保司法的独立,必须保证检察权对立法权及其它行政权的独立。”虽然宪法、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但是由于理论和现实的原因,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并未得到切实的保障和实行。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是人为的宪政制度设计的结果,行政权与司法权两种权力运作模式的目标截然不同,这是现实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紧张的根源所在。正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差异性是行政诉讼判决形式改革的基础。在现有的裁判方式中,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应当全面取代维持判决,撤销判决中应规定重作判项,但内容不宜具体,履行判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决定是否应规定具体的内容,变更判决范围不宜过大,确认判决的存在仍有必要。  相似文献   

12.
派驻基层检察室是检察制度的一项重要发展,它对于促进检力下沉、拓展检察职能具有重要作用。从历史发展来看,检察室在我国的发展经历了初建、衰落和重建三个时期,每个时期都表现出了不同的特征。当前我国各地检察机关正在纷纷推进检察室的重建工作,在此历史背景下,深入分析我国检察室运行不畅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意见,对于避免重走历史弯路,推进派驻检察室健康、良性发展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3.
1922年5月28日,当时的苏维埃俄国通过了《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检察机关条例》,首次赋予检察机关以"一般监督"职能。自此之后,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职能得以继承和发展。目前,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职能,在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职能中仍然占据首要地位,並在发现和消除行政执法过程中许多行政违法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考察和研究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一般监督"职能的历史发展、主要内容和实践效果,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4.
渎职侵权犯罪是当前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一个重要领域。实践中检察机关由于职权缺位和职权弱化等原因,造成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和惩治不力。渎职侵权检察监督的弱化根源在于对我国检察权性质、地位认识上的分歧,认为检察权是行政权的观念使得检察权在具体的职权配置中被弱化,最终形成了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和惩治不力的局面。因此,应当立足于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权属性,反思目前检察监督职权的不足,对检察监督职权进行充实和完善,进一步明确检察建议权,放宽渎职侵权犯罪的立案条件,扩充渎职侵权犯罪的侦查权,明确规定对渎职侵权犯罪的量刑建议权,使渎职侵权检察监督更为主动和强大。  相似文献   

15.
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案件,迫切需要有一个适格主体代表国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理论不是静止不变的,检察机关代表公益的特性,使其可以成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国外早已开展。我国亦应明确:检察机关对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可以原告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6.
检察机关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能是监督制约公权力,确保公权力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防止其滥用和异化。《宪法》对我国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是科学的,检察机关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更不是行政兼司法机关,而是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与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公诉职能、批捕职能均是目的与手段,不存在分离的空间。如将法律监督职能与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公诉职能分离,只能导致检察机关被彻底边缘化甚至被取消。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应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以对等式监督为模型,重点强化职务犯罪侦查职能。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外部关系监督性之中外溯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涛 《北方法学》2010,4(6):140-145
对于检察权究竟是司法权还是行政权、检察机关到底应归于行政机关抑或司法机关,各国理论评价和现实状况都是不尽相同的,但检察机关在对外关系上所具有的监督属性是逐渐增强的。这种监督属性的产生,一方面在检察机关产生之初已经具备,具有其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也是法治文明发展的推动。因此,在近、现代,各国纷纷确立了对外关系的监督属性。  相似文献   

18.
行政执法权全面下移的组织法回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虽然行政执法权全面下移工作已然铺开,但我国现有法律规范体系并未为其提供充足的规范基础,既有的行政组织结构及其相应规则也没有为镇街有效承接执法权做好充分准备。行政执法权全面下移依然承受着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双重考问。以《行政处罚法》为框架的分析思路,并不能为消弭质疑提供有力支撑。行政执法权全面下移带来了镇街行政法身份、规模与组织形式、与区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等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意味着行政执法权全面下移属于执法权配置的结构性变迁,因而只能在组织法框架下探寻其解决之道。具体而言,应当通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修改赋予镇街执法主体资格,在此基础上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形式安排镇街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理顺镇街执法与县(市、区)职能部门的关系,并为镇街执法提供必要的财政保障。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当前的法律解释体制中,除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之外的不少地方国家机关具有法律解释权(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解释权),导致了法制的混乱。这些机关行使法律解释权尽管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从理论上说,地方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都不应当行使法律解释权。因此,应当取消当前地方一切国家机关的法律解释权,保障法官在个案中的法律解释权。  相似文献   

20.
行政公益诉讼所解决问题属于行政争议的范畴,其与一般的行政争议只是在争议主体、争议的问题以及争议的解决程序上有所区别,但究其本质,其是对行政权力行使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对于行政机关不作为行为的监督不足的情况。从行政公益诉讼的“双阶构造”理论出发,针对当前实践中存在的诉前程序实施领域模糊、案件处理困境以及监督机制缺位的问题,基于检察视野,对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扩大提请主体和提请受案范围、构建诉前程序分流模式以及落实诉前程序的后续监督机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此外,行政权的行使有其独立性,因此通过检察权对行政权进行监督时,公益诉讼具有与其他行政诉讼不同的诉讼构造,但监督的目的在于公益的保护和实现,因此除了一般的裁判解决外,通过诉前的督促程序,促使行政主体依法履职尽责,是公益诉讼制度发挥其应有价值的实现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