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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法官教育培训是一种直接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的职业教育,也是一种与高等法学学历教育相衔接的后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其目的在于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和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因此,法官教育培训必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创新法官培训方式、改革教学方法完善课程设置、加强教材建设和教学质量管理,增强法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由理论研究型向理论与实践结合型转变、由知识培训型向知识与能力结合型转变,推动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  相似文献   

2.
法院量刑规范文本是由法院机关制定的"内部规则";是对刑事裁量权力配置结构进行调整,而不是对其权力总量进行限缩。量刑活动中法院和法官的刑事裁量权有其重要价值,其核心在于法官的司法能动性。但法院的量刑规范化存在对法官司法能动性过度限制的问题。立足现行刑法立法,对目前的法院量刑规范文本加以改进,适当缩小量刑空间,适度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解决量刑失衡问题的可行出路。  相似文献   

3.
审判组织结构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州法院遵循司法规律,以法院审判组织结构功能定位为基础,主动适应司法实践的需求,通过实行扁平化管理,取消原有审判庭室架构,对法院队伍各类人员进行资源优化重组,把政治素质过硬、作风品德优秀、司法能力突出的法官配置到审判执行工作第一线,将组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各类人员紧密配合、分工协作、相对稳定的新型审判团队作为改革试点,为司法改革提供一份具有价值的改革范本,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为法院审判组织结构制度构建提供路径。  相似文献   

4.
中立性是审判实务的重要特质,在现代司法理念下,成就了法官独特的品格,基于法院中立性原则的内涵和要求,实现法院司法中立性原则,应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培养法官现代职业思维模式,加强法官角色定位建设;加强立法,确保法院、法官独立、中立的角色定位;强化法官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及机构建设;以中立性为基础和重点,加大法院司法的改革力度;建立法院所运用和管理的ADR机制,细化、深化调解工作等。  相似文献   

5.
由司法行为带来的责任包括法律责任、政治责任、道德责任等,这些责任在不同主体之间流动。司法规律和司法体制塑造了将责任汇集于法院最终由法官个人承担的责任分配体系。成为归责中心的法院和法官往往将自身压力往他处转移,形成以法院和法官为中心向四周其他主体扩散的卸责机制。卸责的手段主要有诉诸权威、规则依赖、对外转移和集体承担等。从机构层面看,法院通常将责任转移给检察机关和上下级法院;在个人层面上,法官则将责任转移给合议庭其他法官、陪审员、审判委员会以及被告人本人等。司法责任制改革在落实如何追责的前提下应当探索构建合理的卸责机制。相比于遇到瓶颈的“实体控制模式”,发挥程序功能对责任进行转移分担的“程序控制模式”效果更加显著且更易被法官所感知。  相似文献   

6.
强化法院队伍管理是为了提高法官司法能力,规范法官司法行为,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长期以来,我国法院队伍管理一直存在着较强的行政化色彩,这种传统有利有弊,而其弊端已日益困扰司法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地法院对此进行了一些针对性的改革探索,但效果还不甚理想,因此有必要从强化法院队伍管理能力各要素入手,提高法院队伍管理能力,实现法院管理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7.
在美国 ,司法成为了强大的政治力量 ,政治责任从立法和行政向司法转移。美国联邦法院的法官之所以能够承担政治司法化的功能 ,是因为他们拥有一项强大的权力 :司法审查权。由于拥有司法审查权 ,美国联邦法院通过判例为政治生活树立了新的行为标准 ,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联邦法院以普通法院审判诉讼案件的方式行使司法审查权 ,能使法官巧妙的解决政治纠纷 ,既约束法官的权力 ,同时又能使司法审查充分发挥作用 ,对美国的政治生活起着莫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法官员额制实践中存在“案多人少”、审判效率低下、入额法官工作量大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改革的进程。要积极探索合理的改革机制,借鉴成功经验,将法院司法事务的管理模式、独任法官审理案件的范围和法官助理的预期提升机制等问题及时解决,从而推动法官员额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9.
《法律适用法》中的"有利于"条款要求法院查明所有连结点所指引的实体法律规定,并进行比较、权衡、考量,最终确定有利于特定当事人的法律而予以适用,这对司法实践中法官的外国法查明和自由裁量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司法实践显示,"有利于"条款的实施确实存在着单一适用法院地法、法律选择说理不明和外国法查明过程缺失等问题,这一定程度上是由"有利于"条款本身所内蕴的过高要求所造成的,表现在条文规定本身加重了法官外国法查明的负担,"有利于"条款中的"有利于"字眼的模糊性也让法官的裁量无据可依,另外,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官法律选择意识淡漠和法院地法情结浓重,是造成"有利于"条款实施不佳的又一原因。目前已推进的司法改革应有助于改变"有利于"条款实施不佳的现状,细化"有利于"条款适用的参酌因素、优化现行的法律专家查明外国法的途径亦有助于突破实践中的瓶颈问题,缓解"有利于"条款实施的尴尬情状。  相似文献   

10.
对刑事侦查行为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是平衡诉讼格局、对侦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合理分配侦查实施权和侦查监督权以及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必然要求.司法审查应由法院来实施,法院有权对侦查主体是否适格、证据是否合法、程序是否正当等进行审查.文章认为,实施对侦查活动的司法审查还有赖于对司法权力的合理配置、对检察机关职权和地位的再认识以及对法院体制和法官任用管理体制的改革,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相似文献   

11.
法官职业化改革曾一度是司法改革的主要议题,但目前却呼声渐弱,措施停滞.五年间,众多法学家和学术界人士纷纷讨论法官的职业定位、方向、路径与前景等问题,观点莫衷一是,分歧日益加大.鉴于全面的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之所必须,当下应考虑的问题是法官数量控制、法院内部组织管理、法官司法经验和司法能力提高等问题.  相似文献   

12.
量刑规范化一直是理论与司法实务关注的焦点。随着法院量刑规范化与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逐渐推行,实务界出现了忽视理论上量刑难度之维,认为采用简单的考评机制,法官和检察官就能实现量刑正义的错误倾向。量刑规范化、量刑建议是实现量刑正义的手段而非实现能力考核的手段。  相似文献   

13.
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我国的法律审查和解释体制相悖,也与我国当下的权力结构及其目标不相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代表了党的主张、意志和国家政策,司法审查会遇到正当性和现实性的阻碍。贸然推动静悄悄的宪法革命,不仅不能达到理想的结果,反而会影响进一步的改革。考虑到我国"弱法院"的事实以及法院的使命和任务,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并不能实现它的目标。法院和法官的能力和素质也不能保证司法审查的权力运用良好、实现目标,同时不被滥用。司法过度政治化是这种主张带给法院的不可承受之重。  相似文献   

14.
对法官司法行为的考察是研究基层司法实践的重要切入点。在司法改革的进程中,随着信息技术的应用,基层人民法庭的司法运作及法官司法裁决行为越来越注重运用专业化、规范化的司法裁决术,并由此实现对民间纠纷的技术化治理,以应对纠纷当事人形形色色的“闹剧”行为。法官也试图通过技术治理,生产出独特且专业的“法律文本”,重塑普通大众对法律意义的理解。法律权威正是通过这一重塑过程,达到对法律知识相对匮乏的社会公众的有效“规训”,并维续法律权力的再生产。  相似文献   

15.
将法官职业"去行政化"是我国司法领域改革一直致力于打破的藩篱,是遏制司法行政化的必要一环。深圳的法官职业化改革只是为法官职业化改革点起了"一束光",并需要进一步细化,接下来的法官职业改革至少应该在理顺法院内部管理机制、完善法官职业选任条件和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等方面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16.
司法被誉为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廉洁程度高低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法律这一"公正艺术"的价值和作用。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司法腐败情况的发生,建立完善的司法廉洁制度无疑是一个十分迫切的任务。要有效解决司法不公或司法腐败问题,必须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司法监督体系、改革法院管理制度、提升法官遴选标准以及落实司法独立和法官独立审判原则,最终实现"用制度保证司法廉洁"。  相似文献   

17.
法院是社会不可或缺的减震器。我国上下级法院之间是审级监督关系,但在实践中法院上下级之间存在一定的异化现象,主要表现在法院系统行政化现象比较严重,业务领导关系变成上下级关系,这为行政干预司法提供了可能性,影响了法官独立审判,破坏了审级监督关系。应通过重视法院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规范党对法院的领导;重构地方司法行政体制;创建新型的法官制度;逐步取消案件请示制度等措施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法院管理浅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法院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法院内设机构、人事管理、审判业务管理的行政化,严重违反了审判规律,影响了管理效能的发挥;法官管理制度的缺陷,导致法官职业大众化,法官队伍整体素质难以提高,不能适应和胜任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法院财力供给的地方化,在一定程度对司法公正构成制约和影响;法院内部与外部对法院管理改革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使法院管理改革难以得到执政党和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及支持。因此,法院改革应当以提高司法效率为目标,以实现司法公正为根本,以法院管理的理想模式为坐标,系统改革我国的法院管理。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时代,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互融合与延伸,给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带来了发展和机遇。正面的舆论监督可以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但是,法官所面临的舆论环境并不清朗,许多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亲自或者雇佣他人在网络营造不良的法治舆论氛围,通过网络途径肆意宣泄对法官工作的不满,污蔑其人格,贬损其名誉,严重破坏司法公信。由此,应从法律、法院、法官、网络服务提供者四个层面保护法官名誉权,净化司法网络环境。  相似文献   

20.
法官职业化和精英化是法治对现代司法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基本途径.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存在诸多现实障碍,通过积极推进法院体制改革、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完善法官遴选制度、促进法官专业化和裁判独立,是实现法官职业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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