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当前,互联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日益泛滥,被倒卖的信息内容包罗万象。犯罪嫌疑人借助互联网实时、快捷地交易个人信息数据,已经形成泄露信息、买卖信息和使用信息实施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绑架、暴力讨债、非法调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庞大犯罪网络,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响强烈。 相似文献
2.
3.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2,(2):128-137
不断普遍化、复杂化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给立法、司法带来挑战,从客观行为角度对其进行类型化研究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可分为“非法提供型”和“非法获取型”两大类。“非法提供型”行为以“出售”为典型方式,与“出售”行为并列的还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特定、不特定的多数人提供、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未经信息权利人同意而向他人提供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等“非法提供”行为。“非法获取型”行为以“窃取”为典型方式,法律规定的“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属于兜底型概括性规定,用于规制与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社会危害性相当的行为。 相似文献
4.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2007年7月5日,吉林省就本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做出部署。吉林省副省长、吉林省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金振吉要求。“黑砖窑”事件虽然发生在山西,类似的事件目前在我省还没有发生,但就我省情况看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最近,在山西省部分地区发生了无合法证照的小砖窑非法用工和黑恶势力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使用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台法权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会同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制订了《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力量于2007年7月至8月。以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这套被称为劳动护法“组合拳”的专项行动,国务院给予高度重视,并于2007年6月26日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转发了《专项行动方案》。 相似文献
6.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4):97-98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常见手段有利用非法QQ群、假借公司名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窃取、收集和交易个人信息。其作案流程是"上家"非法获取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中间人"联系"上家"和"下家",促成交易,"下家"收到公民个人信息后进行各类非法活动。其案件特点有作案团伙化趋势明显,作案手段逐步智能化;衍生犯罪多,社会危害性大;犯罪成本低,犯罪收益大。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侦查应致力于分析下游犯罪,寻找泄露源头;切断利益链条,断绝资金流动;加强打击力度,建立监控体系。 相似文献
7.
8.
9.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8,(6):70-81
"互联网+"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呈现出:个人信息涵盖范围广、被侵害数量大、被用于谋利等违法犯罪活动、单位"内鬼"成为行为主体之一、被害人群体化、共同犯罪趋势较为明显与刑罚轻缓化等特征,形成了复杂的犯罪链条。而部分网络行为主体自身道德伦理缺失,监管制度不到位,个人信息利益化以及网络群体特殊心理是导致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重要诱因。为此,在宏观上,要构建"互联网+"的伦理道德,净化网络空间;中观上,要加强多部门的联动治理,落实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微观上,不断提升公民尊重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须设立《个人信息保护法》,健全个人信息法律规范体系,构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综合治理体系,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人信息。 相似文献
10.
国际黑社会组织对中国偷渡活动的渗透及控制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向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21-25
偷渡 ,即非法移民 ,又称非法出入境 ,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是世界增长速度最快的跨国有组织犯罪。偷渡在我国呈现出内外勾结集团化 ,偷渡方式多样化 ,偷渡活动地域化 ,偷渡人员逐年增长等特点。我国政府一向反对非法移民 ,严厉打击偷渡活动是我国的一贯政策。打击偷渡犯罪必须严厉惩罚“蛇头” ;惩治偷渡犯罪 ,必须加强对跨国犯罪组织的打击 ;遏制偷渡犯罪 ,必须加强各国警察机关的密切合作 相似文献
11.
12.
13.
严琳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25-27
个人信息侵权的非法产业链条一方面严重侵犯了公民对个人信息的所有权,另一方面严重侵犯了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个人信息侵权行为的泛滥,及其所表现出来的技术性、隐蔽性、无地域性、侵权行为的多样性及后果的严重性,要求社会必须加快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立法保护个人信息,是打击个人信息侵权行为的迫切需要,是公民信息自由权的必然要求,是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和谐社会权利有序化的必然选择,是个人信息有序流动的安全保障,同时也是信息化时代的内涵所在。因此,必须制定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相似文献
14.
15.
正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个人信息被记载在各种平台的数据库中,随时面临被泄露的风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黑客入侵网站非法获取;二是各行各业的内幕人员泄露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已经形成了从非法收集、提供窃取、交易到交换等各个环节完整的利益链。目前,国内尚未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针对个人信息外泄的处理也比较困难。我们与市经信委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王晓 相似文献
16.
17.
信息社会背景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现象日益严重。刑事立法顺应了惩治此类犯罪的社会需求,将该类行为入刑,但相关规定还应加以细化、完善。刑罚预防应当与犯罪预防相结合,只有做到事发前预防、事发后严惩才能真正遏制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事件的频发,从而真正做到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严密保护。 相似文献
18.
当社会发展进入了网络信息时代时,公民的个人信息成了不法分子牟取暴利的摇钱树。由此产生了以各种方式收集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网络通道建立非法数据平台进行贩卖的新行当。只要一台电脑加一张桌,在一个小小的空间内,足不出户就能赚大钱,这一行当很快蔓延开来,许多人纷纷做起了买卖"资源"——个人信息的生意。一名乡村教师,不甘清贫生活,铤而走险干起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勾当,最终其与手下九名员工均被警方缉拿归案。7月18日,奉贤法院对这起涉及10亿余条公民个人信息被贩卖、获利高达150余万元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了判决。 相似文献
19.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形式多样,其中典型的一种是基于网站非法收集售卖公民个人信息,此类案件的电子数据取证需要还原犯罪现场,提取分析公民个人信息来源与数量、非法获利等数据。介绍一起此类案件的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情况,并对相关信息描述和取证工作进行思考与总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