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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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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期,各地农村在进行土地的第二轮承包时,一些地方的村组干部在划分土地时超量留取机动地,再由村及村民小组转手承包给他人耕种,所得收入按比例分成用来充实村里及村民小组的“小钱柜”。据了解,在有的村、组,农民承包地的数量只占全村(组)土地面积的5—10%,大量机动地的收入管  相似文献   

2.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但一些地方的村组千部却打起了农民承包地的“主意”,动不动就收地。  相似文献   

3.
近日,笔者下乡调研发现,一些地方的农村村民议事会有名无实的现象比较突出。具体表现在:一是议事会代表的产生不民主。按规定,村民议事会代表应经群众选举产生,但有相当部分是由村组干部指定,而且大部分是村组干部,有的竟是清一色村组干部,即使有普通农民,也经常变动。二是议事  相似文献   

4.
宿迁市1992、1993两年共立案查处村组干部经济违纪案件23件,涉及违纪金额36.8万元,处分违纪村组干部23人,撤换和批评教育28人。1994年上半年,已查处村组干部经济违纪案件7件,涉及违纪金额12.63万元,处分干部5人,撤换村民小组长9人。通过综合分析,村组干部经济违纪案件有“两多”和“四严重”的特点。  “两多”是:  村负责人共同作案多。1992年以来我市查处的村组干部经济违纪案件中。就有6起是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会计等“三大员”联合作案。南蔡乡陈圩村有11名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经济问题,这个班子三年时间不仅没有为该村…  相似文献   

5.
当前,随着经济发展和建设项目用地的增多,农村围绕土地发生的村干部违法乱纪现象逐渐增多。这些案件造成集体资产大量流失,引发了农民围绕土地的纠纷和上访,暴露出目前农村在土地审批、租赁、土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导致上述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不健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实践中对于土地补偿金的发放标准、程序以及征地价格等有关法律法规只是原则性规定,缺乏评估、公…  相似文献   

6.
近几年!一些地方由少数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引发的农民集体访"越级访事件不断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少数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目无法纪,仗势欺人。有的农村党员干部既不懂法、不知法,也不注意学习党纪政纪条规,法制意识淡薄。他们把上级的纪律要求当作“耳旁风”,把组织上赋予的权力当作“自留地”,利用土地发包、宅基地分配、财务管理等谋取私利,而且不许群众提意见,否则就百般刁难,甚至打击报复。——自以为是,作风粗暴。一些村干部置上级…  相似文献   

7.
上期答案     
《江淮法治》2013,(24):51-51
《他有权要求收回撂荒土地并请求赔偿吗》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中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欠缴税费和土地撂荒为由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已收回的要立即纠正,予以退还。”据此,村小组擅自处理江华的承包地是违法的,应予以退还。由于他找村委会解决纠纷未果,他可以请求乡(镇)政府调解.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农民手中的“票子”多了,生活水准也不断提高。拆旧房、建新房、早建房、建好房的现象十分普遍。“建房热”,一方面反映了农民的富裕程度;另一方面给农村工作带来了诸多问题。由此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憎形越来越复杂,处理也越来越难。它影响着农村治安和干群关系。有效地遏制和解决这一问题,已成为县、乡政府和广大农村干部面临的一个十分严峻的课题。当前,农村建房纠纷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为农村各类纠纷之冠。据我们对江滨、其林、三厂等10个乡镇的抽样调查,建房纠纷在农村婚姻、家庭、债务、赔偿等10类纠纷中所占比例位居榜首。一般都在20%至25%之间,有些甚至更高。二是占建房户的比例大。海门镇1988—1989两年建房数227户,发生纠纷的187户,占82.3%。三是此类纠纷调解难度大。因建房纠纷大都发生在亲  相似文献   

9.
当前,一些地方的农民群众对当地少数村组干部在对外承包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问题反映强烈。据了解,这类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土地、矿山(煤、稀土等)、村(组)办企业及其设施等承包和出售中,少数村组干部不采取公开招标等形式,而是个人拍板,搞低价对外承包或出售,从  相似文献   

10.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土地资源的日益匮乏,农村集体土地非法交易的现象愈演愈烈,部分农村非法出让土地、村民法转让土地尤为突出。近几年,诉讼至法院的这类集体土地使用权非法交易纠纷愈来愈多,这类案件具有涉及面广、人数众多、政策性强的特点,且往往涉及违法用地和非法建筑的处理问题,而由于现行有关集体土地的立法、司法解释的缺失,导致这类案件的审判及行政处理难度很大。因此,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此类纠纷,需要认真探讨。  相似文献   

11.
车俊 《中国司法》2006,(7):21-22
“四五”普法以来,河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农村普法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依法治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提高认识,努力夯实农村普法工作基础我省有6800多万人口,其中农村人口近80%。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因土地承包征用、干部选举、宅基地、婚姻邻里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呈多发、复杂、多样的特点。依法及时化解这些矛盾纠纷,特别是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显得越来越重要。而…  相似文献   

12.
王铁雄 《河北法学》2020,38(1):20-42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将“三权分置”政策内容上升为法律规定,确立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对解决承包地流转闭锁抵押难行等问题意义重大。却因将承包经营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封闭流转以法律固化,新设土地经营权性质不清、类型混合、流转不济,无益承包地债权性与物权性并可市场化开放性流转之“三权分置”目标实现。受其影响,《民法典分编(草案)》亦存同样问题。亟待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进一步入典完善。在实地调研基础上,遵循《民法总则》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前提下,于《民法典分编(草案)》完善中,基于英美地产权客体权益分离理论与大陆法系二次权能分离理论具兼创债权性与物权性经营权功能的地权二次分离理论,在保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不变上,从其客体权益中分离出二元化土地经营权,并分别于合同编增设农地租赁经营合同具体规范债权性经营权、于物权编构造“农用地使用权”科学规范物权性经营权。以利能以债权性经营权顺农地灵活经营实践、物权性经营权应农地抵押及长期经营所需的二元化路径,促现行承包经营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封闭流转向派生出的土地经营权市场化开放性流转发展,以实现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入典达成“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之政策目标。  相似文献   

13.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精简村组干部、降低农业税率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逐步落实,广大农民的负担进一步降低,得到了更多的实惠。但是在税费改革过程中,村组财务遗留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据调查,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某乡镇35个村,村委会改选后8个村农经站长落选,有5个村没有办理财务移交手续,撤销的257个村组干部,有21个没有移交。有的即使办理了移交手续,也没有经过离任审计,群众对其账目存有疑问,意见很大。笔者认为,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卸任的村组干部担心村组拖欠自己的工资和村组集体欠自己的欠款无法收回。据调查,现在有…  相似文献   

14.
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和合并,已成为农村土地纠纷的突出类型,而相关法律政策对这一问题的规定又相对较少,使这一问题的处理缺乏必要的法律政策依据。一些集体经济组织及主管部门对土地发包和管理的混乱,又加大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和处理难度。同其他土地纠纷一样,这一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引发上访事件,一定程度上危及农村社会和谐与安定。以下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对这一问题作以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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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江苏海门县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农村普遍掀起了“建房热”,这一方面反映了农民的富裕程度,同时也给农村工作带来了诸多问题.由此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情况越来越复杂,处理也越来越难.它严重困扰着许多基层干部,影响着农村治安和干群关系。怎样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已成为县、乡政府和广大农村干部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一当前,农村建房纠纷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纠纷所占比例大.据对江滨、其林、三厂等10个乡镇的抽样调查,建房纠纷在农村婚姻、家庭、债务、赔偿等lO类纠纷中所占比例位居榜首。  相似文献   

16.
对“农嫁女”涉法纠纷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嫁女”涉法纠纷是影响当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通过对大量此类纠纷情况的实证分析,基本厘清了纠纷的特点和成因,并对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性质、土地补偿费能否进行分配以及户口、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者之间的关系等三个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文章认为“农嫁女”问题的形成缘于观念、利益和权力多方面的冲突,这也是当前法院处理“农嫁女”案件面临诸多困难的重要原因,只有加强行政和司法的良性互动,多管齐下,才能平稳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相似文献   

17.
土地行政争议案件历来是行政复议案件的“重头戏”。据平顶山市政府法制办一年来受理的案件情况统计,涉及土地行政争议案件的有27起,涉及到土地权属纠纷、收取土地收益金、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侵权、注销宅基地使用证等6种类型。土地争议案件的特点是涉及标的较大、涉及农村中集体与集体土地争议多,涉及第三人的案  相似文献   

18.
关注1法院应予受理的五种情形对农民已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因其承包经营权被侵害而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其中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等纠纷案件。对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引起的争议,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1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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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是物权法中的用益物权。眼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增高,作为一些农村老人的主要“财产”,子女们把它作为了争夺对象,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了赡养老人的条件。老人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赡养是赡养人的法定义务,赡养人在履行这一法定的强制性义务时是不得附加条件的,被赡养人的承包地是不应作为子女赡养父母的条件跟着赡养转来转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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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村民陈某承包的土地期满后,村书记李某与村长张某同意陈某继续耕种其承包的土地,并代表该村与陈某签订了“委托管理耕地协调备忘录”,约定在该村管理范围内调拨15亩荒地有偿提供给陈某使用。15亩承包地到位后,陈某发现已被同村的郑某抢种2亩左右,向村书记李某及村长张某反映未得到解决,陈某也抢种了同村柯某的土地。该村为平息纠纷,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会议研究决定将此15亩土地铲平后重新分配给村民,李某与张某在会上未向村干部通报陈某己承包这片地。在铲地那天李某叫张某去雇请铲车铲地,造成陈某在承包地上种植的农作物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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