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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是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工程,是解决制约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国各地加快探索建立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和信息系统,各省市核对机构和核对平台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作为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试点单位之一,浙江省宁波市的经验做法和本土化解决思路,为其他地区建立和完善核对机制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借鉴,为构建社会救助大平台积累了重要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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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15):4-7
甬政发[2012]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7月30日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效实施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制度,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或复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保护核对对象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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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19)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4]4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9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社会救助管理,规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制度有效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政府相关部门在实施社会救助制度时所开展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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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五莲县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推动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快速健康发展,2008年被表彰为"全省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一、强化领导,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五莲县将社会救助工作列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专门成立县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五莲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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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3)
<正>海府办[2015]1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口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已经2014年12月11日十五届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月19日海口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公平、公正、有效实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规范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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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3)
<正>海府办[2015]12号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市政府决定建立海口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暨海口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一、组织机构(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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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收入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给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带来诸多新挑战。一方面,记录居民经济状况的信息分散在多个部门,核对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各级政府用于民生服务的资金量越来越大,需要核对的内容越来越复杂,单纯依靠手工信息比对和入户调查走访,了解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越来越不现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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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16):31-32
政府令第198号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甬政发[2012]7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的通知甬政发[2012]77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强度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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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湘潭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管理的决策部署,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六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发展,先后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示范城市、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优秀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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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规范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办法》明确上海市民政局是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主管部门。《办法》明确了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基本原则、经办机构、主要内容和相关程序,规范了政府部门、单位和组织配合开展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的义务。《办法》规定,核对的内容包括核对对象的可支配收入、财产;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财产包括实物财产、货币财产等。《办法》明确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积金管理、工商管理、税务、房屋管理、车辆管理、民政等部门的相应职责。《办法》还就核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对工作人员的处分,核对项目的增加,核对工作的细则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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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民政部在全国部署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这是民政部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作出的科学决策。湘潭市作为全国首批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城市,勇于探索、大胆实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