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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潜在人民陪审员对刑事裁判事项的归类并不全和裁判事实的理论分类一致,应当认真对待其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刑事裁判叙事表明事实认定问题不等同于纯粹的事实问题,事实认定活动同样需要认定法律问题。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件中,对事实认定范围的确定应当综合考量裁判事项对法律理解程度的要求、政策和立法目的、裁判可接受性等因素。人民陪审员的事实认定范围应为定罪事实和死刑案件量刑事实,排除“二级事实”、非死刑案件量刑事实和程序法事实;事实认定权的职权范围应为认定指控罪名是否成立、事实是否足以判处死刑、证据是否具有相关性、司法证明是否达到证明标准等。  相似文献   

2.
公正是诉讼活动的灵魂与归宿,是诉讼活动的生命力所在。对公正的内涵应当从程序公正与事实公正两个方面来进行理解。事实公正体现的是诉讼机制的内在说服力,是诉讼机制的内在品质,案件事实认定的正确与否是"实体公正"的核心。当前,法院裁判案件主要有三种模式——侦查中心式、被动裁判式、审判中心式。相比较而言,审判中心式是比较合理、公正的裁判模式。在审判中心式框架下,根据案件审理的不同阶段,将案件事实划分为原初事实、证据事实、裁判事实、法律事实,从现状考察、路径分析等几个方面探索刑事案件事实认定的有效途径,并提出刑事案件事实认定的三步法。  相似文献   

3.
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是案例指导制度运行的核心环节,但是在现有的裁判文书中,指导性案例的援引率较低,相关规定亟待改进。就参照适用的前提条件——案件事实相似性的比较来说,现有规定中“基本案情”的表述过于宽泛,而相关研究成果使用的“实质事实”“关键事实”等表述在一定程度上过于强调案例指导对判例制度的借鉴。作为相似性比较点,指导性案例中的“案件事实”更适合用“重要事实”来表述,其含义是体现创新规则的事实。这种界定更符合案例指导在中国司法语境中的准确定位。作为相似性比较的基本方面,案件事实决定着法律适用,应当成为法官参照指导性案例时主要考察的对象。这一结论可以从司法运行的一般原理、判例法的历史经验、裁判文书的现状等方面得到支持。具体到案件事实相似性的确定方式而言,在程序方面主要存在着法官主动检索和庭审中回应诉求这两种程序性方式:前者需要以裁判要点和规范目的为指引,并结合裁判理由部分的论述;后者则需要更多地引入英美法系中普通法运行的经验总结。而确定案件事实相似性的实体方式,则需要借助于法律适用方面的相似性进行对比和检验,特别是在考察体现创新规则的重要事实是否相似时,还需要结合方法论的因素。以案件事实相似性的分析为开端,案例指导制度还需要在更多方面继续完善。  相似文献   

4.
从本质上讲,民间规则是民间现实生活的规范性表达,是民间真实生活的浓缩,是民间社会据以判断是非的行为标准。故此,依据民间规则的内容,可以把民间规则分为事实判断型民间规则、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混合型民间规则以及价值判断型民间规则。与此同时,案件的事实也可分为作为适用法律的前提的事实与作为判断是非标准的事实。由此,在司法过程中,事实判断型民间规则与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混合型民间规则对于事实认定才具有意义,而价值判断型民间规则却没有此一功能。  相似文献   

5.
司法实践中,法律事实无法完全还原,面对困境法官如何认定法律事实,法律事实的认定成为司法裁判的重要环节.通过民间惯例的有机引入,可以帮助法官排解疑难,更好地对争议事实予以把握和认定,但是民间惯例的引入需要理性化和制度化.  相似文献   

6.
彭宇案件所折射出的是对法律事实推定规则的要求,法学理论界对此问题涉及讨论甚微,致使司法审判实务各抒己见而产生南京市“蝴蝶效应”的社会后果。因此,笔者认为,法律事实的推定不仅要符合基本条件的规则要求,而且在推定过程中要符合法律价值取向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7.
在司法实践中,以“客观事实”还是“法律事实”作为认定证据的标准,一直存在着模糊的认识,实践中许多法官把“客观事实”作为裁判依据,这不符合司法的基本原理。用“法律事实”作为裁判依据不但能充分利用有限的审判资源,及时地审结案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同时也限制了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对防止错案的发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8.
"大数据"对于司法裁判活动的全面影响,尤其是在事实认定方面日益凸显。这可经由分析"可操作性政策"的司法适用得以管窥。"可操作性政策"意在增强事实认定上的确定性,它首先要求法院在决定是否适用一项法律规则时,应依赖其能够可靠确定的那些信息;其次要遵循"大数据"时代的关系思维进路,应避免简单的因果思维方式,寻求与事实裁判之确定直接相关的多种要素或数据,如"替代性事实",这会成为司法裁判发展的一种趋向;再次"可操作性政策"本身也应当遵循某些法律推理原则,如"相关性与权重性相结合的原则"、"可能性与可接受性相结合的原则"、"扩展公正原则与坚守法治原则"等。  相似文献   

9.
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理论乃是哲学中因果关系理论在法学中的运用,与哲学中的因果关系认定相比,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认定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是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有机统一。虽然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关侵权案件的因果关系认定规则并不相同,但其价值追求却是相同的,即追求公平正义。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认定主要是一个司法问题而不是立法问题.因此在侵权法中设计因果关系认定规则应当采取司法主义的逻辑进路。  相似文献   

10.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的一项法制原则。什么叫事实?传统理论和司法实践一般将其理解为案件本身的客观事实,随着程序正义观念的加强,在现实的刑事诉讼中,不仅案件事实,而且程序事实、证据本身真伪性的事实,也纳入了证明范围。因此,刑事诉讼中的事实,应当包括在诉讼中具体体现的案件事实、程序事实和证据事实,并在事实推理的基础上,达到作为审判结果的法律事实。  相似文献   

11.
事实认定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不言而喻,其认定结果不但是适用法律的前提,而且是法官裁判的依据。但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利用经验法则来论证间接证据从而推断出案件事实未免不是好的方法。合理、准确的利用经验法则来推定事实,对于实现诉讼公平与效率将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2.
法学通说是法学研究的产物,是学术思想的凝结,也常常应用于司法实践。裁判文书中,通说既表现为理论通说,也包含了司法判例等实践通说。经验观察表明,当事人与法官都会应用通说,通说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具有作用。在法律适用环节,通说有助于法律规范的选择、案件事实与规范之间的衔接并提高裁判结论的说服力。疑难案件是通说应用的主要场域。法学通说不是规范意义上的法的渊源,而是一种裁判理由,通说司法应用的本质是一个裁判说理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通说不发挥实质论证效力、法官不对当事人援引通说进行回应以及不同主体对通说的差异化应用等问题。未来需要对通说的援引条件和援引程序加以规制,论证义务是对法官主动应用通说的实质要求。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法官以通说说理需要平衡当事人、法律职业者以及社会公众不同需求,以提高裁判结论的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错综复杂,但可以通过证据材料的有效收集及信息解读以反映证据事实。证据事实是案件事实的一部分,唯其如此,才能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具体手段。证据材料的收集、解读和对证据事实的认定,与案件情节的明晰,既是相互推进的互动过程,也是组织证据体系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证明过程。这一过程中,证据的取舍不完全是事实标准,而可能是公平正义所要求的一些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14.
"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作为普通法系国家认定事实的标准,与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有较大差异。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引入中国刑事诉讼,司法实务工作者不仅需要审慎把握普通法系国家与我国司法环境的不同,更需要针对案件不同重点把握合理怀疑,并要防范证明标准运用失衡、与社会公众观念脱节等问题,还要注重完善裁判文书的证据评议。  相似文献   

15.
共同犯罪以并案审理为原则,分案审理为例外.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共同犯罪分案审理缺乏关注,理论研究基础薄弱,制度规范供给不足.从实践看,共同犯罪分案审理经历了一个从被动分案审理到主动分案审理的转变;从规范看,则经历了一个从特殊规范到一般规范的演变.《2021年刑诉法解释》首次明确了共同犯罪分案审理的一般规范,但仍存在规范目的不足、案件范围不明、具体程序欠缺等问题,无法解决实践中分案范围随意化、分案决定行政化、对质权保障不足、前案既判力扩张等问题.应从我国司法实践出发,借鉴域外有益经验,从基本原则、案件范围、分案程序、审判组织、证据规则、裁判拘束力等方面完善分案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6.
证明责任理论中若干误区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证明责任法的意义在诉讼领域存在着两中形式的裁判:要件事实真伪分明的裁判和要件事实真伪不明的裁判。另外,也可将前者称作要件事实被证明的裁判;后者称作要件事实未证明的裁判,或证明责任裁判。在诉讼领域里,虽然实体法的主要价值在于为裁判结果提供正当性的依据(实体法作为裁判规范的价值),但实体法必须经过诉讼的检验才能实现其立法目的。实体法的适用或不适用以要件事实已被证明为前提。然而在当事人和法官用尽了法律所许可的发现真实的手段之后,某一要件事实仍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法官因不能以事实不清为由拒绝对本案作出裁判,就必…  相似文献   

17.
刑事庭审中证据调查的范围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实体真实理论、程序正义理论和裁判事实可接受性理论为确定证据调查的范围奠定了理论基础。鉴于我国法律对证据调查范围的规定不明确,司法实践中又太随意的现状,在确定证据调查的范围时,应当借鉴国外的立法、司法经验,确立以控辩双方协商为主,法官以职权为补充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18.
一、“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关系本文所说的客观事实也就是哲学上所说的反映事物本来属性和面目 ,符合客观实际的事实 ;而法律事实指的是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确认的事实。在我国长期以来的民事、行政司法实践中 ,一直把“客观事实”作为案件裁判的依据 ,主张作为案件事实必须客观真实即每个案件事实都应做到 :所有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 ;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 ;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应有矛盾或矛盾已得到合理的排除 ;而且得出的结论应是惟一的 ,具有排他性。为了追求这个目标 ,有限的审判人员不得不…  相似文献   

19.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4条确立了公文书的实质证明力推定规则,将作为真实公文书内容的待证事实推定为真,这在案件证明上具有重要意义。该规则具有我国特色,从应用范围和推定效力来看,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法域中原则上均没有直接参考。在我国法上,应当重新审视法院裁判就其认定事实的预决效力,从解释论上限缩其范围固然有助于缓解虚假诉讼带来的危害,但是由于该规则的理论依据阙如,在立法论上应予否定。处分性公文书诸如法院裁判文书、结婚证、不动产登记簿等能够实质证明法律行为作出的过程和内容,但其证明力不应扩大到书证中对其他事实的说明和认定。报道性公文书和私文书原则上不适用该法定证明力规则,但应注意识别相关实体法规则,并可考虑依据经验法则作出事实上的推定。  相似文献   

20.
举证责任规则是法官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的裁判标准.但发生证明妨碍时,若仍机械适用举证责任规则,在许多情形下会显失公平,而且也是变相鼓励当事人的证明妨碍行为.为了达到实质正义,证明妨碍制度的研究就显得非常必要.但目前关于证明妨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民事诉讼领域,行政诉讼领域的证明妨碍鲜有人论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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