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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从此规定看,《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问题上究竟采用的是哪种学说?这对于准确把握《合同法》第122条的性质有重要意义。首先,《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加害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就意味着肯定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存在,因此没有采纳主张非竞合说的法条竞合说;其次,《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受损害方有两个请求权,即可以选择请求加害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选择请求加害方承担侵权责任,这与主张本质上只产生一个请求权的请求权规范竞合说亦不同,因此,《合同法》亦没有采纳法条规范竞合说。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合同法》第122条采纳的是请求权竞合说当属无疑。  相似文献   

2.
医疗过失责任,是典型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乃是学术界的通说。专门讨论医疗过失责任竞合问题,似乎没有必要。但随着我国《合同法》的颁布施行,《合同法》第122条关于责任竞合的规定在实践中如何适用,是否应对其适用进行法律上的限制,医疗过失责任能否适用第122条的规定等问题,也随之而来。目前,民法学界正在进行民  相似文献   

3.
王志华 《法学论坛》2000,15(4):35-38
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一方可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笔者认为此项规定是源于过去的理论,与其他法律不协调,脱离我国实际.在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应采法条竞合说适用侵权行为法.  相似文献   

4.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作为两类最基本的民事责任,如何认识和处理两种责任的竞合是我国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共同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新增关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规定作为我国立法的一个突破,如何全面、正确地认识该规定,并从中发现立法缺陷,进而正确适用法律,完善法律规定,有着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5.
在纷繁复杂的经济纠纷中,一个法律事实中往往绞合着多种法律责任,而每一法律责任中又牵涉到法律关系的责任方和请求方,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施以来,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往往绞合在一起,很难准确判断和划分。 正确地认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条件、规则的原则及责任形式,对于依法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产生 责任竞合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但在以往的法律中一直没有明确规定。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首次对责任竞合作了明…  相似文献   

6.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四章第32条和第33条分别规定了经济合同当事人,直接责任者个人、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等三个方面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系统的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的法律制度,为今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济合同责任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依据《经济合同法》第12条规定中“违约责任”之含义,将上述第一个方面即经济合同当事人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简称为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这种责任在实际经济生活以及《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中较之其他两方面的责任要普遍得多,并且占有重要的地位。本文拟对经济合同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做些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7.
张建军 《法制与经济》2009,(20):107-109
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一项重要的民事责任,现行《合同法》对违约责任有新的规定。结合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涵义及其特征、归责原则、形态、免责事由、承担方式、责任竞合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对违约责任制度的相关问题加以探析。  相似文献   

8.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随着社会的复杂性产生的,关于两者竞合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代表学说,主要有法条竞合说、请求权竞合说、请求权规范竞合说。我国《合同法》第122条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完善和改进。  相似文献   

9.
我国律师业在上个世纪80年代恢复以来,获得了迅猛的发展。但是,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发生侵害当事人的权益的事也屡见不鲜。因此,目前在国内民法典草案的讨论中,有学者建议在未来民法典的侵权行为编中把包括律师责任在内的专家责任当作一类特殊的侵权责任。但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际经验来看,各国对律师民事责任采取哪种法律责任追究形式,也各有不同。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侵害方可选择侵害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本文准备从违约责任构成对之作一番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舒瑶芝 《河北法学》2002,20(3):133-135
民事责任竞合是民法适用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特别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我国《合同法》第 12 2条对该问题作了规定 ,对该条规定的理解不应采用请求权竞合说 ,而应采用请求权规范竞合说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11.
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一项重要的民事责任,现行《合同法》对违约责任有新的规定。结合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涵义及其特征、归责原则、形态、免责事由、承担方式、责任竞合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对违约责任制度的相关问题加以探析。  相似文献   

12.
蒋先进 《中国司法》2001,(10):51-51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及民法法理,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通常有三种,即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其中,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大部分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部分特殊民事责任,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但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少量民事责任。关于违约责任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合同法》通过前,学界对此争论不休,莫衷一是,大多数学者认为违约责任是过错责任;原《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也是过错责任。该法第29条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  相似文献   

13.
范永 《山东审判》2001,(6):64-66
适用《合同法》案件中,大多涉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为了更好地掌握和适用合同法,提高处理案件的能力,现对原《经济合同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做比较如下: 一、适用的责任原则不同 《经济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安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相似文献   

14.
产品责任中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情况大量存在,但是由于产品责任的特殊性,司法实践的处理并不像《合同法》第122条规定的由当事人从两种请求权中释一作为请求权基础那么简单.本文采用类案统计分析的方法,通过比较在产品责任竞合情况下,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分别被当事人选择作为诉请基础的理论可能性与类案统计数据中当事人真实选择之间的差距,并结合不同法院对待类似案件的不同判决依据和判决结果,来讨论在产品责任中请求权竞合问题的适用难题.  相似文献   

15.
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的处理方式,即在出现竞合的情形时,只允许受害人选择其中一项请求权提出请求,这在世界各国的合同法中也是少见的,但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方式却不能完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因此,根据现代民法精神原则的指导,应重新定义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的概念,并依据两种请求权所请求的利益的不同形态,允许受害人自由选择一种或两种请求权,从而使当事人的损失能得到完全的赔偿。  相似文献   

16.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民法中两类最基本的责任,在法律规定上对二者的性质有着明确的区分。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民事关系的复杂性,同一违法行为常具有多重性,同时具备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从而导致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出现竞舍。对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的研究,在我国法学界已经形成了相当的学术规模和理论体系。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对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及当事人诉权的行使等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17.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以民事特别法规定的形式,确认了当事人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情况下行使请求权的选择权,从而建立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允许竞合原则。但是,由于合同法本身的实体法性质与特别法地位的制约、以及其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过于原则,对照责任竞合问题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的各种学说和争议,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亟待明确。1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仅规定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这一种竞合形式,而责任竞合还有其它种类,该规定并未成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项普遍原则规定。2该条的规定严格限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  相似文献   

18.
司法鉴定中民事赔偿责任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的民事赔偿责任兼具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之特征,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选择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维护自己的权益;鉴定人主观过错的认定标准应当以是否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为评价标准;应当逐步建立起执业保险机制以解决执业赔偿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预约和违反预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对医院专家门诊预约违约责任的规定也是空白,法院在处理医院专家门诊预约违约引起的纠纷案件时常常存在法律适用上的困难。本文认为应依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参照学界预约理论,并结合医院专家门诊预约违约责任的特点进行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20.
司法实践中,客运途中因交通事故导致乘客伤亡,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由还是以侵权责任为诉由因适用标准不同导致赔偿数额相差悬殊常成为争议的焦点。乘客伤亡之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民法通则》等有关规定,由导致损害事由发生的责任者承担,在加害人不明的情况下由承运人先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方面,因为对绝对权的保护原则上系基于法律的规定而非当事人的选定或约定,责任竞合也不能在普通规范与特别规范之间产生;另一方面,《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明确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消费者要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之故意,显然,乘客交通事故伤亡损害事件中不存在这种欺诈的故意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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