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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随着社会的复杂性产生的,关于两者竞合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代表学说,主要有法条竞合说、请求权竞合说、请求权规范竞合说。我国《合同法》第122条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完善和改进。  相似文献   

2.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是由于一个不法行为同时应该负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因此,被侵害人就产生了两个赔偿请求权。两者在归责原则、举证责任、义务主体、时效、构成要件等诸多方面不相同,但两者均以损害赔偿为给付内容。请求权人如何主张权利,各国学者大体有法条竞合说、请求权竞合说、请求权规范竞合说三种观点。法条竞合说有违我国民法保护当事人权利的主旨,请求权竞合说和请求权规范竞合说相比较,后者更为合理,当事人的损害补偿不致受到影响,有利于实现法律目的。  相似文献   

3.
产品责任中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情况大量存在,但是由于产品责任的特殊性,司法实践的处理并不像《合同法》第122条规定的由当事人从两种请求权中释一作为请求权基础那么简单.本文采用类案统计分析的方法,通过比较在产品责任竞合情况下,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分别被当事人选择作为诉请基础的理论可能性与类案统计数据中当事人真实选择之间的差距,并结合不同法院对待类似案件的不同判决依据和判决结果,来讨论在产品责任中请求权竞合问题的适用难题.  相似文献   

4.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从此规定看,《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问题上究竟采用的是哪种学说?这对于准确把握《合同法》第122条的性质有重要意义。首先,《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加害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就意味着肯定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存在,因此没有采纳主张非竞合说的法条竞合说;其次,《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受损害方有两个请求权,即可以选择请求加害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选择请求加害方承担侵权责任,这与主张本质上只产生一个请求权的请求权规范竞合说亦不同,因此,《合同法》亦没有采纳法条规范竞合说。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合同法》第122条采纳的是请求权竞合说当属无疑。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第三者的直接请求权。第三者的直接请求权的行使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现行法律对第三者的范围、第三者直接请求权的内容、第三者直接请求权竞合的处理、第三者直接请求权的限制等规定存在不合理之处,应予改正。  相似文献   

6.
赔偿责任竞合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当同一事实合于数个目的相同或部分相同的规范,而数规范又非特别与一般关系时,需要运用一种规则来解决数规范的适用."请求权竞合"与"请求权规范竞合"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法律手段.我国<合同法>取前者.因此赔偿责任的竞合并非事实状态,而是主观对客观的作用,目的在于解决规范并存时的适用,而不是以竞合的请求权基础为逻辑起点演绎推理.在运用责任竞合规则解决并存规范适用问题时,不得与立法目的、合同意志、司法效率、利益平衡相悖.  相似文献   

7.
韩波 《现代法学》2022,(1):45-61
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很有必要以妥当处理请求权竞合纠纷为切入点,拓展诉的客观合并制度的研究。与我国《民法典》第186条规范目的相符合的是请求权自由竞合说与择一实现说。依据实体法的规定、学说及我国诉讼标的理论、诉讼制度,诉讼实务中可能出现规模化的后续诉讼。诉的客观合并具有现实必要性和理论上的应然性。随着请求权竞合现象增多,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一次性解决纠纷,应尽快确立完整的诉的客观合并制度。就诉的客观合并的具体形态而言,不宜以客观预备合并应对请求权观念竞合现象。请求权观念竞合时采竞合合并较为适宜。请求权现实竞合时可允许选择合并与客观预备合并。  相似文献   

8.
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的处理方式,即在出现竞合的情形时,只允许受害人选择其中一项请求权提出请求,这在世界各国的合同法中也是少见的,但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方式却不能完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因此,根据现代民法精神原则的指导,应重新定义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的概念,并依据两种请求权所请求的利益的不同形态,允许受害人自由选择一种或两种请求权,从而使当事人的损失能得到完全的赔偿。  相似文献   

9.
工伤案件赔偿请求权竞合问题研究   总被引:10,自引:2,他引:8  
张照东 《河北法学》2007,25(3):105-113
工伤案件往往同时涉及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两种不同的请求权,在这两种请求权竞合时如何处理,我国现有法律显得很不完善.通过对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两种不同的请求权进行比较,分析我国现有法律规范关于工伤案件赔偿请求权竞合时如何处理的相关规定及其存在的问题,介绍国外处理工伤案件赔偿请求权竞合问题的四种不同模式,提出解决工伤案件赔偿请求权竞合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对于物权的民法保护方式,《物权法》中规定了物权请求权,《侵权责任法》中规定了多样化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囊括了物权请求权的规定。由此引发了关于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的争论,一元说、分离说存在自身无法克服的理论缺陷。构建多元化的归责原则对竞合说进行修正,实现了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对物权的共同保护,更利于我国未来统一侵权责任体系的构建。  相似文献   

11.
徐骏 《法学杂志》2001,22(1):58-59
某市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某甲与几位朋友去一家餐馆用餐。饭前,某甲去洗手间,朋友则坐在厅堂等候。良久,不见甲的踪影,后一服务员告知,你们的朋友正跌坐在洗手间门口。几位朋友赶至,见甲跌坐在地上,双手扶腿。送医院拍片证明,甲左腿骨折。甲出院后与餐馆交涉,要求赔偿。餐馆认为是你自己摔倒的,与己无关。甲诉诸法院,提出因餐馆洗手间门口湿滑,造成自己摔倒骨折,餐馆应赔偿自己的损失。餐馆反驳,此乃你个人不慎造成,甲的损失应自己承担。对于此案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认为,餐馆应对自己的场所负有注意的义务,对洗手间门口湿滑问题…  相似文献   

12.
程啸 《法学论坛》2005,20(6):98-104
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因其过错而承担的不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是侵权赔偿责任.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不能表明保证人有过错.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也不能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相似文献   

13.
再保险合同是责任保险合同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将再保险合同解释为责任保险合同,已经在我国的保险法学界形成了通说。但利用法学理论进行深入的分析就会发现,再保险合同与责任保险合同在合同标的、保险利益等方面都不相同;若从保险实务的角度考察,再保险在形式和实际功用上与责任保险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再保险在性质上并不是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14.
在合同履行中,如果发生人身损害,当事人又以人身侵权提起诉讼,对此类案件,既不宜以违约判定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又难以以一般侵权构成要件判定当事人承担侵权责任,因为目前我国司法实践认定一般侵权构成的关键性依据,仍然是要求行为与损害之间形成"必然因果关系".因此,本文主张运用"法规目的说"判定合同违约行为与人身损害之间是否构成"合同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构成,则可以结合其他要件,认定合同履行中的人身侵权成立,继而判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错的范围内承担人身侵权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5.
16.
借鉴民法上的缔约责任 ,行政主体的缔约责任是行政主体在缔结行政合同过程中超越缔约规则 ,违反缔约义务 ,给另一方相对人或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主体缔约责任的理论基础是诚信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 ,其中信赖保护的范围更广。行政主体承担缔约责任的前提是违反了缔约义务 ,包括确保缔约程序公正的义务和确保合同合法有效的义务。损害赔偿是行政主体承担缔约责任的方式。  相似文献   

17.
赵金龙 《河北法学》2000,(3):138-138,142
当事人在缔约之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致对方造成损害,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变更也存在缔约过失责任问题,此处合同变更是指法院或仲裁机构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合同变更的具体原因是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或因欺诈、胁迫或因危难被乘而意思表示存在瑕疵。  相似文献   

18.
滚珠合同是从格式合同变迁而来,合同法律制度对格式合同规定了不利提供方解释原则。在滚珠合同中,运营商一头连接增值商,一头连结消费者,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服务网站,并且按时间或者按信息流量代理增值商收取费用;另一方面为增值商提供客源,并且按照代收金额分取固定比例的费用,实际上就是中介人。所以,当增值商违法时,增值商须承担法律责任,而作为中介人的运营商也应按照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律师法》等法律精神,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9.
旅游合同中旅游营业人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谢雯  尹彦品 《河北法学》2007,25(12):127-132
在由旅游营业人和旅客构成的旅游法律关系中,旅客经常处于劣势地位,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强化旅游营业人的民事责任,为旅客的损害赔偿提供多种救济途径,这应当是未来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思路.  相似文献   

20.
岳中峰 《河北法学》2006,24(12):93-96
在作为特殊合同的劳动合同制度中引入、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但劳动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与民商事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相比,在适用主体、归责原则、行为的类型、赔偿范围和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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